平谷區“小村務、大公開”讓“小微權力”在陽光下執行

北京市平谷區對黨委、村務、財務等村級事務管理的32項重點工作進行梳理,規範工作步驟及程式,在農村推行“小微權力清單”制度,構建現代化鄉村治理體系。

建立“小微權力清單”制度

村級“小微權力”是指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及村幹部依法依規享有的決策、活動、專案以及資金、資產、資源管理等村務管理服務權利。

“小微權力”體系的制度化、規範化,既是保障基層群眾自治組織的建設和執行,解決村級資產管理、村務管理問題的有力舉措,也是建設法治鄉村,推進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實現鄉村治理體系現代化的重要內容之一。

內容及執行機制

系統梳理“小微權力”。深入調研找準核心問題,明確“小微權力”的事項分類,編制權力執行流程圖,規範具體事項及行權流程,梳理形成“小微權力清單”,其中包括村級決策、組織人事、三資管理、救助救濟、三務公開、村級服務等內容,對每一項小微權力全部註明職權名稱、職權描述、法律法規、辦事流程,實現“小微權力”明晰明瞭。

全面覆蓋村級權力執行風險點和監控點。透過“小微權力清單”實現對村務腐敗風險點的全覆蓋。同步運用村級黨務、村務、財務三級公開,對“小微權力”進行全程、實時、多方監控,對村級權力行使中出現的偏差和問題,尤其是對不符合程式與流程的權力行使行為進行及時預警糾錯。

公開曬權,確保監督務實有效。透過村委會公示欄、新媒體平臺實現“小微權力清單”內容,法律依據、執行程式、執行過程、執行結果全公開,讓村民多渠道瞭解“小微權利”,及時掌握申請辦理情況,形成對“小微權力”的公眾監督。

推廣情況

自2021年起,平谷區在全區推廣“小微權力清單”制度,從制度涉及準則制定到全面公開,一步一個腳印,符合平谷區域實際需求的“小微權力清單”制度逐漸形成並“生根開花”。

黨務事項、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清單,全面覆蓋黨務、村務管理各個方面,基本釐清村黨支部、村委會、村集體經濟合作社、村民會議及村民代表會議等行權主體的權力邊界和村民權力範圍。

黨務公開、重大事項民主決策、三資管理、村級工程、土地和宅基地管理以及各項補貼款申領發放等村民重點關注事項全部囊括。

每項“小微權力清單”事項均包括權力名稱、辦事流程和法律依據三項內容。權力名稱準確綜述村級黨務、村務管理基本事項的名稱。辦事流程以思維導圖形式詳細描述基本事項的工作流程。法律依據對“小微權力清單”涉及的法律法規梳理彙總,為村幹部依法用權、依法行權提供參考。

【來源:平谷區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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