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錢不還”可能構成詐騙罪!
而羅某在獲得二百多萬元的借款後,全部用於償還欠債和賭博,這些用途不可能產生收利,必然導致資金無法收回,說明其借錢時根本沒有還錢的打算和規劃,主觀上是想非法佔有被害人財物進行使用,雖然其間有少量歸還利息和本金的行為,也只是為了掩蓋真相,防止被[…]
閱讀全文而羅某在獲得二百多萬元的借款後,全部用於償還欠債和賭博,這些用途不可能產生收利,必然導致資金無法收回,說明其借錢時根本沒有還錢的打算和規劃,主觀上是想非法佔有被害人財物進行使用,雖然其間有少量歸還利息和本金的行為,也只是為了掩蓋真相,防止被[…]
閱讀全文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指導案例:第896號吳某明危險駕駛案指出:審判實踐中,可以嘗試從醉駕行為的社會危害程度和行為人的人身危險性大小入手,以“定性+定量”的方式明確以下區分原則:一是對於沒有發生交通事故,行為人認罪、悔罪,且無其他法定或者酌[…]
閱讀全文(諮詢人:河南省開封市檢察院 田露)解答專家劉潔:辦理刑事賠償案件,第一步應當判斷是否符合立案條件,即是否屬於國家賠償法第17條、第18條規定的情形,此案中對當事人作出的是不起訴決定,則應當進入刑事賠償立案程式辦理[…]
閱讀全文有部分稅務機關認為,對於稅收徵管法第六十三條列舉的四種情形應當區分看待,對於“納稅人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燬賬簿、記帳憑證,或者在賬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三類行為無需考慮主觀故意,因為上述行為的[…]
閱讀全文亓豔蓉律師解析:效力待定合同如何認定:第一、行為人實施了無權代理行為,即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仍以被代理人的名義訂立合同[…]
閱讀全文“借款型”詐騙罪與民間借貸的區別一、行為人非法佔有的主觀意圖不同借款型”詐騙的詐騙人主觀上具有非法佔有的故意,即行為人在借錢時就具有不歸還的意圖[…]
閱讀全文(來源:12309檢察網)以案說法:1、或許很多人會感到很意外,王某又沒“親自”殺人,為何會構成故意殺人罪呢[…]
閱讀全文北京恆拓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修軍認為,行為人雖然不用承擔刑事責任,但是被騙色的被害人還是可以到法院提起人格權糾紛的民事訴訟,要求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我國對於被騙色導致的民事案件,已有透過民事途徑維權成功的案例[…]
閱讀全文《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七條 行為人發表的文學、藝術作品以真人真事或者特定人為描述物件,含有侮辱、誹謗內容,侵害他人名譽權的,受害人有權依法請求該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
閱讀全文對於此處所謂“明知他人利用資訊網路實施犯罪”,應當根據行為人收購、出售、出租其第七條規定的信用卡、銀行賬戶、非銀行支付賬戶、具有支付結算功能的網際網路賬號密碼、網路支付介面、網上銀行數字證書,或者他人手機卡、流量卡、物聯網絡卡等的次數、張數[…]
閱讀全文二、“空白地帶”為司法解釋有意所留除了《意見》中提到的正反兩方面退還或上交情況外,實踐中大量的情況是介於二者之間:行為人收受財物時具備受賄故意,但經過一段時間後,由於各種主客觀因素變化,最終在案發前將財物退還給請託人,這種行為究竟應如何認定[…]
閱讀全文在小宋飲用啤酒和白酒後,小丁為小宋安排床鋪、提供住宿,且在小宋執意駕車離開時積極勸阻,已盡到安全提示、妥善安置、積極善後等義務,故小丁一家對小宋酒駕發生車禍沒有過錯,不應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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