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兩年前做的一件事,泉州這2人都被刑拘了!

“兄弟啊,你只要去辦理一個對公賬戶就可以獲利1000元,手續十分簡單,有專人帶你去辦理”。曾某和曾某某就這樣子被註冊了2家空殼公司和對公賬戶,並將營業執照和對公賬戶轉賣給趙某(已被刑事拘留),從中獲利2000元。他們做夢也沒想到就為了這區區2000元,竟然把自己送進看守所。

近日,惠安縣公安局塗寨派出所在深挖辦理一起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案中,發現兩個對公賬戶涉嫌幫助網路犯罪資金結算,經偵查,民警鎖定了犯罪嫌疑人曾某(男,27歲,惠安人)、曾某某(男,31歲,惠安人),並於11月8日將二人抓獲。

經審訊,犯罪嫌疑人曾某與曾某某對自己犯罪行為供認不諱。原來,2019年10月,曾某、曾某某聽朋友介紹:“有人在收購營業執照和對公賬戶,一個對公賬戶可以賣1000元。只要提供身份證,會有專人負責辦理。”

二人因為手頭緊,想著只是辦個營業執照和對公賬戶,應該沒有什麼事,一時起了貪念,於是就在趙某的介紹下注冊了2家公司的營業執照,並在銀行開通了對公賬戶。兩人把營業執照和對公賬戶交給趙某後,分別獲利1000元。

因兩年前做的一件事,泉州這2人都被刑拘了!

因兩年前做的一件事,泉州這2人都被刑拘了!

兩年來,他們早已把此事淡忘,殊不知他們曾經出售的對公賬戶已被趙某用於網路犯罪資金結算,結算金額達上千萬元。當民警找上門來,他們才後悔貪圖蠅頭小利給自己帶來了牢獄之災。

目前,曾某、曾某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因兩年前做的一件事,泉州這2人都被刑拘了!

買賣銀行卡、營業執照和對公賬戶為電信詐騙、網路賭博等犯罪提供便利,已經成為助推電信網路新型違法犯罪的“黑灰產業”。廣大市民切不可因貪圖小利,成為詐騙分子“幫兇”,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

海都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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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錫思 綜合 惠安公安

值班編輯 |

陳曉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