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丨辛巴再陷“售假”風波,是技術問題還是生態問題?

或許,這根本就不是個技術性、程式性的問題,而是個生態問題。

“人不能兩次踏進同一條河流。”古希臘哲學家赫拉克利特在說這句話時,意在強調一個“變”字。但有的人在同一條河裡“淹”過一次後,仍再陷風波。據媒體報道:4月18日,辛巴和旗下主播“蛋蛋”在網路直播間,現身帶貨了一款名為“YPL防曬涼感褲”的產品。有消費者下單後發現YPL品牌官方並無這款產品,質疑辛巴售賣假貨。

評論丨辛巴再陷“售假”風波,是技術問題還是生態問題?

22日,涉事品牌方釋出宣告稱,資料顯示,當天實時下單超10萬件,單品一晚銷售額超600萬元,並稱該產品不屬於YPL發售品類範疇,且該商品包裝涉嫌抄襲,將依法對該產品經銷公司、生產公司進行追責。品牌方直接出來開懟,這尷尬著實有點大。

其實,這已經不是辛巴及其團隊第一次面臨陷入糾紛。2020年底,廣州市場監管部門曾對“辛巴直播帶貨即食燕窩”事件作出處罰:辛巴方被罰90萬元;其賬號也被禁60天。就在今年1月,河南省消費者協會針對該事件還在舉行訴訟情況新聞通報會,提起消費民事公益訴訟,要求退賠7971萬餘元。

所謂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當問題第一次發生的時候,或許可以說是供貨商的問題,或許可以歸為自己的不小心、經驗不足,但是當類似的問題接連發生呢?或許,這根本就不是個技術性、程式性的問題,而是個生態問題。

在“燕窩事件”之後,有關部門並沒有對辛巴團隊一棍子打死,處罰金額也並非是天文數字;而一些消費者,尤其是辛巴的粉絲們,依然選擇了繼續相信,並身體力行地買單。這一點,從這次直播的下單量、銷售額都可以看出來。然而,

消費者給了信任,也給了機會,直播團隊是否珍惜了?

近年來,直播帶貨領域問題頻發,相關監管政策和管理手段不斷加強,一些規矩和界限也早已經立下。

就在3月30日,國家網信辦、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釋出了《關於進一步規範網路直播營利行為促進行業健康發展的意見》:網路直播發布者、網路直播服務機構嚴禁利用網路直播平臺銷售假冒偽劣產品;不得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直播帶貨委託方或其他第三方存在違法違規或高風險行為的情況下,仍為其推廣、引流。

換句話說,對於直播間售賣產品的質量、真假、版權等,直播方本就有“應當調查”的義務。22日晚間,辛選官方微博發聲明迴應:“經初步核查,品牌持有方哈爾濱市澳生源貿易有限公司向我司提供了授權鏈路和相關書面材料。但我方仍在對這些材料做進一步嚴格核查,以確保品牌方相關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

一場商業直播在開展前,就應該對對方的產品做好嚴格的核查,在確認真實、規範、合法之後,再去進行直播帶貨。這個先後順序不應該顛倒,而應該成為直播界最起碼的規矩,也應該是個基本常識。“YPL運動潮品”已經明確表示,針對線上銷售,YPL有權對相關產品連結、店鋪、主播等進行同步追責。

23日,辛選官方微博再次迴應,確認原商標持有人與被授權方哈爾濱市澳生源貿易有限公司的授權關係,以及哈爾濱市澳生源貿易有限公司與辛選的授權關係,均在法律有效期內。不過,@YPL運動潮品也再次發表宣告稱,哈爾濱市澳生源貿易有限公司取得的商標是一種,但蛋蛋在直播間售賣的侵權商品使用的是另一種商標。

究竟是哪一方的責任,我們期待涉事各方以及監管部門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一一追究相應的責任、處罰到位,不漏掉每一個環節,也追究到每一個具體的人。

紅星新聞特約評論員 李哲

編輯 尹曙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