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稅務局說,為確保納稅人2020年度繼續享受專項附加扣除政策紅利,由國家稅務總局主辦的“個人所得稅”手機APP和網頁版近日新增了“2020年度繼續享受專項附加扣除”功能。有需要的小夥伴可至手機應用商店下載APP,或點選https://its。shanghai。chinatax。gov。cn/進入網頁,具體操作步驟詳見
一、手機APP版操作指引
已經在手機APP實名註冊賬號的,可登入手機APP;未透過手機APP實名註冊的,需先進行實名註冊。
登入成功後,首頁彈窗介紹“繼續享受專項附加扣除政策的溫馨提醒”以及繼續享受“七提醒”。
情形一:
2020年專項附加扣除資訊沒有變化
【適用情形】2019年填報過專項附加扣除資訊,2020年扣除專案及相關資訊沒有變化的,納稅人可便捷透過“一鍵確認”,將原填報資訊帶入2020年。
【操作步驟】
(1)首頁點選“2020年度繼續享受專項附加扣除”。
(2)點選“確定”。
(3)點選“一鍵確認”,再根據操作步驟引導繼續進行。
(4)根據頁面提示,點選“確認”後頁面顯示“提交成功”,完成操作。
情形二:
2020年專項附加扣除資訊有變化
【適用情形】2019年已填報過專項附加扣除資訊,但2020年相關資訊有變化的,納稅人應當修改相關資訊。
【操作步驟】
(1)首頁點選“2020年度繼續享受專項附加扣除”。
(2)系統提示:“將帶入2019年度資訊,請確認是否繼續?”點選“確定”。
(3)點選資訊發生變化的對應專案“待確認”。
(4)進入相應扣除專案的填報詳情頁。如需修改,點選該頁最下方“修改”鍵,可進行相關內容修改,點選“確認修改”後完成修改。若需刪除,直接點選“刪除”。
(5)修改確認無誤後,返回“待確認扣除資訊”頁,點選“一鍵確認”,根據頁面提示點選“確認”後頁面顯示“提交成功”,完成操作。
情形三:
需要重新填報或者新增專項附加扣除資訊
【適用情形】
(1)需要重新填報2020年度專項附加扣除資訊的。
(2)2019年未填報過專項附加扣除資訊,但點選了“2020年度繼續享受專項附加扣除”鍵後,系統將提示:“未填報2019年度專項附加扣除資訊,無法帶入”。此時,需要您自行填報2020年度的專項附加扣除資訊。
(3)若您在2019年底辦理了離職手續,您之前填報的專項附加扣除狀態將顯示為“已離職”。點選“一鍵確認”時,系統將提示“2019年度專項附加扣除資訊指定的扣繳單位均為‘已離職’狀態,無法帶入,如需採集,請前往專項附加扣除頁面自行採集”。
【操作步驟】
(1)點選“申報專項附加扣除”。
(2)選擇扣除年度“2020”。
(3)確認資訊無誤後,點選“下一步”。
(4)根據實際情況選擇和錄入子女教育資訊完善後點選“下一步”。
(5)選擇是否有配偶和扣除比例,點選“下一步”。若之前未新增過配偶資訊選擇“有配偶”後可以在該頁面先新增配偶資訊。
(6)選擇申報方式,“提交”即可完成2020年專項附加扣除申報。如需在扣繳單位辦理扣除的,請選擇【透過扣繳義務人申報】。
情形四:
填報2020年資訊後,需要修改的
【適用情形】納稅人已經填報了2020年享受專項附加扣除資訊,需要修改已填報資訊的。
【操作步驟】
(1)首頁點選“查詢”。
(2)點選“專項附加扣除填報記錄”。
(3)選擇“2020”年,點選需要修改的扣除專案。
(4)點選“修改”,進入需要修改資訊介面。
(5)修改後,返回“填報詳情”頁面,完成操作。
情形五:
特殊情形處理—扣除有效期不在2020年度內
在將2019年填報的專項附加扣除資訊帶入2020年時,如個別扣除專案之前填報有效期是截至2019年度內的,那麼這條記錄將顯示為“已失效”。此時需關注並修改該條記錄在2020年的有效期。如該項扣除在2020年已不符合享受條件,納稅人刪除即可。
點選“已失效”,檢視繼續教育資訊,對“當前繼續教育結束時間”進行確認,如果2020年仍在接受教育,可修改時間至正確結束日期。
同樣可能出現該情況的還有住房租金扣除,當出現“已失效”狀態時,需對住房租金支出“租賃時間止”填寫的日期進行確認、修改。
二、網頁版操作指引
已經透過自然人稅收管理系統網頁版實名註冊賬號的,可登入網頁版進行相關操作;未註冊的需先進行實名註冊。
情形一:
2020年專項附加扣除資訊沒有變化
【適用情形】2019年填報過專項附加扣除資訊,2020年扣除專案及相關資訊沒有變化的,納稅人可透過便捷“一鍵確認”,將原填報資訊帶入2020年。
【操作步驟】
(1)首頁導航欄選擇“專項附加扣除”,在【可填報】頁面將【扣除年度】選擇為“2020”。在【快捷填報】欄點選“一鍵帶入”。
(2)根據系統提示:“將帶入已填報的2019年度資訊,請確認是否繼續?”
(3)點選“確認”,頁面跳轉至“待確認扣除資訊”頁面。如果您的資訊沒有任何變化,可直接點選“一鍵確認”,完成操作。
情形二:
2020年專項附加扣除資訊有變化
【適用情形】2019年已填報過專項附加扣除資訊,但2020年相關資訊有變化的,納稅人可透過該渠道修改。
【操作步驟】
(1)首頁導航欄選擇“專項附加扣除”,在“可填報”頁面選擇“扣除年度”為2020。在“快捷填報”欄目點選“一鍵帶入”。
(2)根據系統提示:“將帶入已填報的2019年度資訊,請確認是否繼續?”點選“確定”。
(3)進入“待確認扣除資訊”介面,點選“檢視”進行修改。
(4)點選“修改”,編輯填報資訊。
(5)點選“確認修改”。
(6)在“待確認扣除資訊”頁面,點選“一鍵確認”完成操作。
情形三:
需要重新填報或者新增專項附加扣除資訊
【適用情形】
(1)需要重新填報2020年專項附加扣除資訊的。
(2)2019年度未採集專項附加扣除資訊,但點選了“一鍵確認”,系統提示:“未填報2019年度專項附加扣除資訊,無法帶入”。此時,需要您自行填報2020年度的專項附加扣除資訊。
(3)如2019年底辦理了離職手續,您之前填報的專項附加扣除資訊狀態將顯示為“已離職”。點選“一鍵確認”時,系統將提示“2019年度專項附加扣除資訊均為‘已離職’狀態,無需確認,請自行採集2020年度的專項附加扣除資訊”。
【操作步驟】
(1)在專項附加扣除採集介面點選“立即填報”,重新填報2020年度的專項附加扣除。
(2)【舉例】錄入子女資訊,帶*號專案為必填項。
(3)有配偶的,設定分配比例,點選“下一步”。
(4)根據實際情況選擇“透過扣繳義務人申報”或“綜合所得年度自行申報”方式,點選“提交”。
(5)確認無誤後,勾選“我已閱讀並同意”,點選【繼續提交】,完成操作。
情形四:
2020年資訊填報後,需要修改的
【適用情形】納稅人已經填報了2020年享受專項附加扣除資訊,需要修改已填報資訊的。
【操作步驟】
(1)點選“專項附加扣除申報”。
(2)點選“已填報”,選擇扣除年度“2020”,再點選“檢視”進入修改介面。
(3)進入修改介面後,可以點選相應需要修改的資訊,點選“修改”。
(4)修改後,返回“填報詳情”頁面,完成操作。
情形五:
特殊情形處理—扣除有效期不在2020年度內
在將2019年填報的專項附加扣除資訊帶入2020年時,如個別扣除專案之前填報的有效期是截至2019年度內的,那麼這條記錄將顯示為“已失效”。此時需關注該條記錄的有效期。如該項扣除2020年仍然符合扣除條件,將有效期進行修改即可;如該項扣除在2020年已不符合享受條件,刪除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