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二婚夫妻, 過不好的真正原因, 扎心了

關於二婚夫妻, 過不好的真正原因, 扎心了

看到一個帖子,說的是一個離婚女人,談了一個各方面條件都很不錯的物件。但是在打算結婚時,卻被男方提出了一個要求,她必須要與孩子斷絕往來。

是否合理?

對女人,這當然是一種脅迫,然而在現實生活中,類似或者相仿的情況,比比皆是。

其實反過來,誰也都不願意替別人養孩子,更不會為別人的孩子奉獻自己,這不叫自私,而是人性,非常正常且自然的人性。

所以主要想說的,大多數的二婚夫妻,

從一開始就無法均衡好彼此間的利益關係,或者從一開始,就已經站到了利益關係中的對立面。

隨著時間的流逝,正式走進現實生活,暴露的內容越來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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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婚姻這件事,我們千萬不要覺得感情是基礎,不過是合作一場,利益才是真正的核心紐帶。只有在適配好利益關係的前提下,才輪得到感情去發揮它的作用,充分地為這段合作關係賦予一定的靈魂和溫度。

如果在利益這件事上,彼此是完全站到對立面的,那麼再深厚的感情也經不起一點點、一滴滴的消耗,遲早分崩離析。

為什麼都說夫妻還是原配的好?

不一定就是因為原配夫妻之間,有特別的感情,而是許多關於彼此利益的點,都是共同的,且兩個人也都願意去相信對方,以及無比確定以後會有幸福的生活。所以二次走進婚姻,一切都變了,朝著無比現實的方向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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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大家都是第一考慮到自己的利益,另外利益的點完全不同,這就有了無窮無盡且無法解決的衝突。再加上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彼此的利益心、戒備心會更重,自然就會去爭取和準備個人的保障、退路,最後致使“同床異夢”的情況更加嚴重。

所以很多二婚夫妻,就只是名義上的夫妻,一旦生活遭遇重大的變故,很難做到共同承擔一份命運。

比如,二婚夫妻之間,雙方是否能做到,或者是否願意將自己的收入,交給另一半管理和支配?

很顯然,做不到、不願意的根本原因就一點,是怕自己吃虧。或多或少都會防備和小心,自己的錢有不明不白的流失。

即使我們都願意相信對方,也不敢保證,對方就沒有一時心軟、一時感性、一時衝動的時候。還有,人性就是我們都會想把最好的資源,留給自己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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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了,二婚夫妻過不好的真正原因,遠不止於此。簡單點來說,大家並沒有真正遵從自己的情感和內心,所以再婚的真正動機,有三點。

其一,只是需要一個生活上的伴侶,她能給自己洗衣做飯帶孩子,擔走自己在生活上的一半操勞;他能給自己穩定的生活,擔走自己在經濟上的一半壓力。

其二,年齡越大,越認識到在這個社會上行走的人,都是以家庭為基本單位的。哪怕當今社會,對離婚有極大的包容性,還是會有輿論上、心理上的壓力。所以需要一個大家覺得正常人都應該有的家。

其三,再婚不是為了自己,而是需要一個能為自己的孩子負起父親的責任、母親的責任的人。

所以在很大程度上,是違背自己真實情感和想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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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婚姻,本質上就是一種赤裸裸的各取所需的合作關係。看起來也沒有問題,實際上只是自己覺得沒有問題。

直接點來說,婚姻的穩定,靠利益;婚姻的溫度,靠感情。沒有感情只有利益的合作關係,只會讓你愈加感到冰冷、陌生、現實。

特別是沒有信任的夫妻,不經意間的言語和行為,都會令對方發生猜忌,以及透過計較體現出來的冷漠,都會給婚姻生活帶來沉重的負擔,甚至是舉步維艱,每天都活在痛苦、疲憊和壓抑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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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二婚夫妻,過不好的真正原因,扎心了!

其實在生活中,我們完全可以去觀察,只要一個人說,要“找”一個合適的人結婚,那麼這個合適的標準,絕對是根據利益的需求而制定的。從一開始,就把自己的利益放在了首位,可想而知,怎麼少得了利益的衝突。

另外再婚夫妻,在孩子的事情上,儘管自私是非常合理且自然的人性,也絕不能過於苛刻和冷漠。無論誰,我們都應當先考慮到,自己的伴侶是一個人。

人性最大的自私,是總能將自己的自私合理化,又對他人的自私,站在道德和社會的制高點。

想清楚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麼,再去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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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世界上,沒有兩頭甜的好事兒,如果得到了自己想要的,那麼需要你去承擔的,也該去承擔,需要你去忍受的,也該去忍受。

最後有個忠告,如果你再婚的首要目的,是為了讓對方為你的孩子承擔起父親、母親的責任,主動要求只會適得其反。因為這個責任有多大,大家都清楚,沒有人能承擔得起,即使能承擔起,也會離你的預設和期待差十萬八千里。

最好就是,先有“不拖累任何人”的態度,等對方放下戒心,有了感情,那麼對方自然就會想著去做些什麼。這是對方主動去做的,願意去做的,並沒有受到你的要求,所以可能比你要求的,會做得更好更真。

關鍵是自己不應有理所當然的態度,也不能以自私的想法,去要求、去預設,這樣你也會得到更多的感動和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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