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節6人非法捕魚:流放10倍魚苗做補償 1人獲刑

編者按:

4月25日,筆者從貴州省畢節市七星關區人民法院獲悉,該院近日公開審理了一起烏江流域非法捕撈案件,6名違法人員流放10倍魚苗做補償,1人獲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5000元。

2021年9月29日21時許,彭長某、饒秀某、彭德某等6人相約到大方縣六龍鎮順河村白巖腳河(系烏江流域)捕魚食用,後經彭德某駕車搭乘饒秀某等人到河邊用電捕魚。接到報警後,民警現場抓獲彭德某、餘某,並查獲捕魚工具。彭長某、饒秀某分別在家中被抓獲,並在彭長某家中查獲非法捕撈的漁獲物。楊昌某、餘曉某接到民警通知後主動到案。

經稱量,彭長某等6人非法捕撈漁獲物3。47千克,均表示願意購買34。7千克魚苗流放,並繳納魚苗款971。6元。

法院認為,被告人彭長某違反保護水產資源法規,在禁漁期、禁漁區使用禁用工具捕撈水產品的行為構成非法捕撈水產品罪。鑑於其到案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自願認罪認罰簽字具結,可以對其從輕處罰,遂根據刑法和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被告人彭長某犯非法捕撈水產品罪,與原犯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

庭審過程中,被告人彭長某對指控事實、罪名及量刑建議無異議,同意適用速裁程式且自願認罪認罰簽字具結。(王秀芳、李昊、常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