罵人到什麼程度就夠立案標準?

罵人到什麼程度會達到立案標準?

律海說法

常言道“病從口入,禍從口出”,吃飯的時候多注意食物的衛生,不要什麼東西都往嘴裡放,那麼便能避免很多疾病的進入,也能讓自己有一副好的身體。而在與人交往時,也需要注意說話的藝術,有的人說話大家都愛聽,但有的人一張嘴便開始“問候”別人的親屬,有時也就會給自己招來禍端,那麼罵人到什麼程度會達到立案標準?

【案例回顧】

四川南充某村村民周華的家境並不是很好,平常除了照料自家農田外,還在自己家的院子裡飼養了一群鴨子,以此來貼補家用。2014年6月18日,51歲的周華在回家途中突然發現鄰居張穎所管理的農田中有一隻死鴨子,而當她回家之後清點院子裡的鴨子數量時發現少了一隻,於是她便懷疑是鄰居將自己的鴨子毒死。

罵人到什麼程度就夠立案標準?

心裡有了這樣的想法後,周華便來到鄰居張穎的家中,要求對方給自己一個說法,並對張穎進行謾罵。而聽到院子外的謾罵聲後,張穎也對她進行了解釋,當時她也不知道對方的鴨子會死在自己家的田裡,而且她也沒有在農田裡投毒,這件事與她無關。而且對方沒有任何憑證,憑什麼說她家的鴨子就是自己殺死的,張穎對此表示不滿。

張穎的解釋顯然無法讓周華滿意,於是在接下來的時間裡周華繼續對張穎進行謾罵,周圍的村民在看到兩家人起矛盾之後便趕忙找到了村支書,讓她對兩家人進行調解。村支書在趕到現場後,將情緒激動並且一直在罵人的周華進行了制止,冷靜下來後對二人進行調解,事後,周華也回到了自己的家中,但心裡始終還有著一股氣。

3月19日,依舊為鴨子被毒死的事情感到不爽的周華再次對鄰居張穎進行謾罵,被村幹部制止後依舊沒有悔改和停止這一行為。當日下午,她來到了張穎的家中又一次對其進行謾罵,村幹部再次對其進行勸解,但並未起到作用,周華繼續進行辱罵直至傍晚。

罵人到什麼程度就夠立案標準?

一次又一次的謾罵使得張穎的情緒愈發不穩定,於是,在事發當天晚上,52歲的張穎突然栽倒在地,送醫後經搶救無效死亡,經鑑定,張穎的死因在於高血壓誘發的顱內出血。

在調查的過程中瞭解到,3年前,張穎曾被檢查出患有高血壓,以及警方在對引起這場案件的鴨子屍體進行檢查後發現,其體內並未含有有毒成分,周華的辱罵並無根據。

但在案發後,周華認為自己的行為雖然不對,但對方的死屬於自身疾病誘發,拒絕向死者家屬進行賠償,更不覺得自己有罪。但最終周華卻因此事被判刑,那麼,罵人到什麼程度會達到立案標準?

【以案普法】

首先,平常生活中與人發生摩擦後引發口角爭端在所難免,因此一般情況下發生的爭吵事件並不需要進行立案調查。但根據《兩高關於辦理尋釁滋事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第三款規定:因鄰里糾紛,實施辱罵行為的,一般不認定為尋釁滋事,但經有關部門批評制止或者處理處罰後,繼續實施前列行為,破壞社會秩序的除外。

罵人到什麼程度就夠立案標準?

在本案中,周華的情況便屬於這一情形。在二人因瑣事發生爭吵和糾紛時,村幹部對二人進行過調解和處理,但在調解次日,周華再次因此事對鄰居張穎經常辱罵,破壞了當地社會環境的和諧與穩定,最終也造成了張穎在被罵的過程中死亡的嚴重危害結果的發生,那麼她的罵人行為也就達到了立案標準。

《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條,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張穎在三年前就被確診患有高血壓,而周華的辱罵行為對誘發高血壓這一結果之間也存在因果關係。而且,作為一般人的認知情況,與人發生爭吵勢必會引起情緒的激烈波動,而這一情況也會誘發高血壓。

但周華作為張穎的鄰居而非家屬,沒有必要了解對方的身體情況,同時在事發之前也無證據證明她對死者生前患有高血壓這一情況是知情的,因此,在主觀上她也就不能夠預見辱罵行為會導致死者身亡的結果,因此不構成本罪。

罵人到什麼程度就夠立案標準?

根據《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在尋釁滋事罪的第二條中便註明,辱罵他人,造成情節惡劣的情況時,便不屬於治安管理事件,而是會上升與刑事案件。而在本案中,張穎的死亡結果雖然與其自身所存在的疾病有關,但結合案發時的場景,以及周華一而再再而三地來到對方家中對張穎進行辱罵,導致對方情緒波動激烈,他的這一行為與危害結果的發生之間存在必然的因果關係,那麼也就需要為此承擔責任。

最終,經法院審理後,周華的行為構成尋釁滋事罪,但在庭審期間認罪悔罪,且向被害人家屬積極賠償損失,依法可以對其從輕處罰,最終,周華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

除此之外,罵人到什麼程度還會達到立案標準?

罵人到什麼程度就夠立案標準?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辱罵行為屬於對他人名譽的一種侵犯,因此,這一行為也有可能構成侮辱罪,將會受到;若是為了辱罵他人,刻意虛構、捏造事實,混淆視聽,那麼辱罵他人的行為可能構成誹謗罪。

而是否構成兩標準,還需要看這一行為發生的過程中是否存在嚴重擾亂社會秩序、是否伴有追逐毆打等行為,以及是否造成了嚴重危害結果,如因辱罵導致他人自殺、自殘等情況時;以及在網上進行辱罵、誹謗的資訊內容被點選、瀏覽達到五千次以上,或被轉發五百次以上的,這些都屬於構成立案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