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直播間保健食品銷售亂象需多方發力

本文轉自:中國食品報

隨著人們養生意識的不斷增強,越來越多的人開始青睞併購買各種保健食品。尤其是網路直播間的盛行,更是吸引更多的人透過直播間下單購買保健食品。

然而,在一些保健食品推銷的直播間裡,主播誇大保健食品治療功效的現象時有發生,這不僅擾亂和破壞了正常的保健食品市場,而且也讓廣大消費者深陷保健食品“騙局”。據報道,有買家聽信主播的宣傳,買回來食用後發現不僅沒有效果,反而耽誤了治療時間。

根據食品安全法規定,保健食品廣告內容應當真實合法,不得含有虛假內容,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且應當宣告“本品不能代替藥物”;同時,廣告法也規定,除醫療、藥品、醫療器械廣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廣告涉及疾病治療功能,且不得使用醫療用語或者易使推銷商品與藥品、醫療器械相混淆的用語,保健食品廣告應當顯著標明“本品不能代替藥物”。可見,在直播間裡故意誇大保健食品的功效,不僅涉嫌消費欺詐,而且也涉嫌違反食品安全法和廣告法。

因此,治理直播間保健食品銷售亂象還需多方發力。

首先,平臺要“嚴把關”。網路直播平臺應積極承擔起嚴把關、嚴稽核的主體責任,要嚴格稽核其是否具備相應資質,比如稽核商家是否具有食品經營許可證或者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等資質,一旦發現虛假、誇大宣傳,或無經營資質,就應及時採取停播、下架等措施,絕不讓無良主播混入平臺,忽悠、坑騙消費者。

其次,監管要“嚴處罰”。相關監管部門需加大日常監管力度,加強直播帶貨保健食品亂象治理,不妨透過聯合約談、聯合執法、聯合曝光、聯合懲戒等方式,嚴厲查處保健食品虛假誇大宣傳等違法違規問題,情節惡劣的要公開曝光,並依法列入個人誠信記錄,加強失信聯合懲戒,倒逼其據實宣傳,守法賣貨。

其三,消費者要“理性消費”。消費者應學會理性購物,在下單前對平臺及商品等內容做好必要的研究和甄別,既不要輕信平臺和主播的介紹和推廣,又不要盲目下單,從而避免被忽悠、被坑騙。同時,消費者要到合法正規的線下門店或線上官方旗艦店購買,注意檢視其食品經營許可證,並索要發票或銷售憑據,以便於投訴和維權。

此外,主播也要“誠信賣貨”。一方面,主播要對保健食品資訊進行嚴格核實,避免虛假宣傳,不得為未使用過的保健食品或者未接受過的服務作推薦、證明。另一方面,主播在直播時要注意廣告用語的合規,杜絕虛假宣傳。

只要平臺“嚴把關”,監管“嚴處罰”,消費者“理性消費”,再輔以主播“誠信賣貨”,就一定能有效治理直播間保健食品銷售亂象,從而營造一個健康、有序、真實、誠信的直播帶貨環境。

(葉金福)

《中國食品報》(2023年02月01日06版)

(責編:朱美喬)

釋出於: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