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報柳州訊(記者廖豔明 通訊員易翰園)“真是太感謝你們了,幫我拿回了定金!”近日,柳州市民吳先生將一封感謝信送到柳州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以下簡稱“消委會”)工作人員手中,並連聲表示感謝。
今年5月,吳先生在小區散步,看到廣西某公司的業務員正在推介房屋舊牆翻新,於是便有了把自家房屋牆面翻新的想法。隨後,業務員上門測量,給出的工程預算約2萬元。吳先生與公司簽定房屋舊牆翻新協議書,並繳納了定金1000元。
近期,因吳先生家中突然發生變故,資金出現困難,無法繼續履行房屋舊牆翻新協議。11月9日,他來到消委會反映自己的難處,請求幫助拿回定金。
消委會工作人員解釋稱,根據民法典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也就是說,吳先生單方面違約,商家可以不退回定金款。鑑於吳先生家中出現的實際困難,消委會打算跟該公司溝通商量。
隨後,工作人員聯絡到該公司柳州辦事點,說明了吳先生家的情況,希望公司秉持服務理念,協商解決吳先生家的難題。該公司負責人瞭解情況後,表示體諒和支援,同意退款。11月21日,記者瞭解到,吳先生已經拿回了1000元定金。
消委會相關負責人稱,群眾利益無小事,他們將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理念,著力為群眾解決急難愁盼事。同時,帶動更多的企業參與到“放心消費”建立中來,營造放心舒心的消費環境,持續提升全市消費滿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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