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在俄羅斯

俄羅斯將死刑的方法劃分成普通方法和高度專業的方法兩類,前者的目的是剝奪人的生命,而後者的主要目的是,在剝奪人的生命同時使受刑者備受痛苦和折磨。

在俄羅斯,高度專業的死刑方法一直沿用到 18世紀。早在8世紀初,基輔大公和位居高位的神職人員以淹死方式處死有過失者,對於誹謗東正教的人則用燒死的方式。因為他們認為,火可以燒去來自犯過失者的“罪惡”。

死刑在俄羅斯

以殘暴著名的伊凡雷帝是這方面的專家,他在想出死刑的種類方面達到了挖空心思的程度。他的一項“發明”是,先把人縫在熊皮內,然後縱狗群撕咬此人。有一次他命令將幾個僧侶捆在火藥桶上然後引爆,“為了使他們立即升到天堂去”。

按照伊凡雷帝的命令,一個大臣被綁在柱子上,然後皇帝的禁衛兵把他身上的肉一塊塊割下來。另一種處死方法是,用沸水和冷水輪番澆灑犯人,直至他死亡。

在俄羅斯第一次提及死刑(作為懲罰方法》是在1398 年。1649 年的法律大全規定了死刑的多種情況,有五六十種之多。在上述法律大全中死刑是主要的懲罰形式。該法律大全詳細規定了執行死刑的方法。它們分成普通方法和高度專業的方法兩類。列入前者的有:砍頭,絞死和淹死;屬於後者的有:燒死、用金屬灌入喉嚨、砍掉四肢和頭、車裂、埋入土中到雙肩、把人插在木橛子上(以犯人本身的重量使之慢慢穿入體內,產生強烈的痛苦直至死亡,有時可延續數日)等。

死刑在俄羅斯

絞死被認為是死刑中具有侮辱性的刑罰。例如,規定對投敵的軍人施以絞刑。淹死作為一種死刑方法往往在需要同時處死許多人時才使用。以燒死的方式處死宗教罪犯(在火堆上或在專門構築的木架上)。這是一種最古老的處死方法。有時慢慢將人燒死,以延長被處死者的痛苦。按照伊凡雷帝的命令,在水、油或酒中煮的方式處死叛徒。將被判處死刑者放入盛水的大鍋內慢慢加熱,直到煮熟為止。將熔化的鉛灌入喉嚨用來處死製造假幣者。規定罪犯因反對國王、變節、冒名頂替(例如把自己冒充為國家官員),砍掉其四肢和頭。先砍斷其四肢,然後砍頭。例如斯捷潘• 拉辛,著名農民起義領袖,就是這樣被處死的。

死刑在俄羅斯

彼得一世時期死刑運用得更廣泛。彼得一世的軍事刑法典規定 123 種罪行應受懲罰。其中約有一半情況該刑法典規定應予處死,與俄國 1649 年的法律大全不同,死刑的方法減到3種:

1。前膛火槍(槍決),

2。砍頭,

3。吊死。

前膛火槍只用來處決軍人。第二種方法砍頭,在斷頭臺上或在大圓木上用劍(而不是如以前那樣用斧頭)砍。在俄羅斯最羞辱人的、古老的處死方法被認為是吊死。它在專門製造的絞架上公開執行。

死刑在俄羅斯

在18世紀30年代,處死方式的殘酷重新增大。在原先熟知的方法之外還增添了一種:鉤住犯人肋骨吊起來,將被處死者頭朝下懸吊著直到死去。1741年繼位的伊莉莎白。彼得羅夫娜暫時中止執行死刑,但並沒有廢除這項懲罰。1754年釋出命令,根據此項命令,代替死刑開始“使用鞭子的酷刑,將犯人烙上“賊”字樣,撕破鼻孔…”,實際上在很多情況下,這種懲罰使犯人經受劇烈的痛苦後以死亡告終。

在1755 年制定的新的關於懲罰的法典草案中,多處提到死刑,同時提出,除已知方法外補充新的方法,如五馬分屍(針對重大的政治罪行),但女皇沒有批准該法典。在形式上沒有執行死刑,但實際上犯人因皮鞭、繩鞭、棍子和樹條狠命抽打而喪命。這種實際上的死刑在俄羅斯還持續了很多年。

死刑在俄羅斯

1767 年頒佈了葉卡捷琳娜二世的訓令,她在原則上是死刑的反對者,但是不全盤否定死刑。實際上死刑運用得十分廣泛,尤其是在鎮壓普加喬夫起義之後。普加喬夫本人被砍掉四肢和頭。他的許多追隨者被絞死,一些人也被砍掉四肢和頭。在葉卡捷琳娜二世統治時期,她的訓令沒有影響執行死刑的實施,但是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俄羅斯的公眾輿論。18世紀下半葉在俄羅斯法律中出現死刑減少的情況,死刑的實際執行受到限制。一大批社會活動家呼籲廢除死刑。死刑的方法實際上簡化為絞刑和槍決,但並沒有禁止運用其他的死刑方法。比如在“十二月黨”人”一案中36人被判處砍掉四肢和頭,但是大多數人被赦免,其中5人以絞刑方式處決。

在蘇維埃時期槍決幾乎是執行死刑的唯一方法。僅在衛國戰爭末期,對蘇聯的叛徒和法西斯幫兇以絞刑執行死刑。但是沒有將它列入刑法典,所以可以斷言,這種處死方法的目的與一般的防止罪行無聯絡。這種方法沒有在1960年刑法典里加以規定。

死刑在俄羅斯

而俄羅斯現在到目前為止,執行死刑的唯一方法就是槍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