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票有哪些風險?三個注意事項幫你解決

商票到期後,承兌人既不拒付也不應答,持票人應該怎麼辦,最近,商業承兌匯票逾期不兌付的情況比較嚴峻,很多企業商票都出現了逾期拒付的情況,但有的情況是承兌人那邊不應答,票據狀態一直顯示為提示付款待簽收。

而有的持票人遇到商業承兌匯票提示付款不應答的情形時,可能不知道後續該怎麼辦,然而,持票人操作不當的話,可能會喪失票據追索權,

鑑於此,我們將結合大量的商票逾期案例、商票貼現案例等。在我們的實際接觸操作中,重點對商票風險及對策進行全面分析,並給出合理有效的建議,希望對施工企業、代言人、持票人等有所裨益。

在過去的一年裡,全國法院涉及票據糾紛的案件數量增加到29萬多起。

商票有哪些風險?三個注意事項幫你解決

分地區來看,江蘇、廣東、山東過去一年的票據糾紛數量排名前三。

商票有哪些風險?三個注意事項幫你解決

商票有哪些風險?

(1)接受期過長。

電子商務承兌匯票的付款期限為自出票日至到期日的一年,是紙質商業承兌匯票6個月付款期限的兩倍,大大延長了風險暴露的時間。

(2)准入門檻太低。

企業開通電子商務業務受理時,只需有組織機構程式碼並開立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即可。接入機構只需驗證客戶名稱、組織機構程式碼等基本資訊的真實性。沒有深入瞭解和核實企業的經營狀況、財務狀況、信用狀況等。,可以隨時出票,不需要上傳合同、發票等資訊,也不需要辦理抵押、擔保手續,容易出現“空頭”風險。

(3)容易喪失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

如果施工單位在結算後用商票支付貨款,施工企業很可能失去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因為商票本身有固定的支付期限,最多年,加上結算期。如果不小心,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很可能超過18個月。

(4)變現困難。

商票難以實現的原因有三:第一,商票有固定的支付期限,建設單位需要等到商票到期才能接收;二是業主下游企業不會接受施工單位以商票的形式付款,商票很難背書給下游單位;第三,施工單位在商票到期前很難申請貼息。

商票的三個注意事項

(1)注意“付款索賠”和“追索”的順序

商票的票據權利分為付款請求權和追索權。付款請求權是持票人享有的第一順序權,追索權是第二順序權。只有在支付請求權不能實現或者存在其他法定情形時,才能行使追索權。

(2)注意“提示付款期”

提示期為票據到期日起10天。如持票人在匯票到期日前被拒絕付款,不得以拒絕付款為追索權。如果持票人在付款提示期內被拒絕付款,他可以向所有以前的持票人追索。持票人在提示付款期後拒絕付款的,持票人在提示付款期內已開出提示付款的,可以向所有以前的持票人追償。如果在提示付款期限內未發出提示付款,出票人和承兌人只能以拒絕付款為追索權。

(3)注意“追索權”的限制

持票人必須在時效期間內向付款人或者承兌人提示付款,也可以委託收款行向付款人提示付款。超過期限的,付款人可以拒絕付款,並喪失追索權。行使追索權時,必須注意以下幾個關鍵的限制節點。

商票有哪些風險?三個注意事項幫你解決

律師組的建議

(1)預防措施:有條件接受商票

沒有必要。原則上不接受商票。在一定條件下真的沒有辦法接受商票。可以採取以下措施規避風險。

1.分攤商票成本

建設單位作為守合同的施工單位,應與施工單位就商票付款進行協商,並有權要求施工單位支付其承擔的資金費用。

2.更改合同條件

在此過程中,建設單位提出按商票支付工程款,建設單位應抓住機會改變合同中的不利條款,透過平衡商票支付風險。

3.要求擔保。

在此過程中,建設單位提出按商票支付貨款,建設單位對施工單位的信用狀況進行核實。如發現施工單位信用狀況較差,應要求施工單位提供擔保或第三擔保,以保證商票可被接受或透過其他方式收回工程款。

4.約定驗收方式的違約責任。

建設單位提出採用商票方式支付工程款時,建設單位應與施工單位約定採用商票方式驗收的違約責任。違約責任由兩部分組成:商票法驗收時施工單位應付的逾期付款利息,商票法驗收時要求施工單位繼續付款的權利。

5.保留優先補償過程成本的權利。

商票協議到期,支付貨款。目的是延緩建設單位支付貨款,以保證建設單位在採用商票方式驗收時,仍有權要求施工單位支付貨款,並享有優先受償權。

商票有哪些風險?三個注意事項幫你解決

(2)事後救濟:及時、專業的維權。

1、商業承兌匯票到期不能收回款項時,權利人一定要妥善保管票據原件,並想方設法取得付款義務人拒絕付款的證明材料,可以是義務人出具的書面拒付證明、託收行出具的義務人賬戶餘額不足的書面材料,義務人工作人員拒絕支付的影像資料、郵件、聊天記錄等也要及時收集、儲存,多多益善。

2、在義務人拒不配合、權利人無法取得拒付證明的情況下,比較有效的方法是,權利人聯絡公證處,辦理證據保全公證,由第三方機構來見證義務人拒絕支付的行為並出具公證文書。無論權利人以後透過什麼途徑來維權,原票和拒付證明都是非常重要、必要的證據。律師認為,權利人可以依據基礎法律關係提起訴訟,如合同糾紛、債權債務糾紛等等,也可以依據票據法律關係提起追索權訴訟(第一次追索權之訴)。

3、選擇最佳的維權路徑。在房地產企業拒付商票的情況下,建築企業無疑是所有持票人的最大“靶子”。面對持票人的追索,施工企業不能免責,還要承擔兩次訴訟的費用,無疑是最大的利益受損方。要及時取證,考慮是依據票據法律關係的票據追索權還是基於基礎法律關係的債權提起訴訟,選擇有利於維權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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