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濟南實行快處新辦法,發生輕微事故後雙方對責任有爭議咋辦

記者 劉雲鶴

《濟南市機動車輕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處理實施辦法》將於今年11月15日正式實施。如果事故雙方沒有協商好,民警會不會出現不到場的情況?雙方對責任有爭議如何解決?沒有交警證明,會不會影響事故當事人的理賠?

事故雙方沒有協商好

民警會不會出現不到場的情況?

濟南交警支隊交通處副處長徐曉東告訴記者,可以很明確的說,不會出現類似的情況。按照濟南市交通事故快速處理的有關要求,對於符合快速處理的交通事故,按照快速處理的辦法進行處理。對於交通事故雙方無法達成一致意見要求出警的,可以有兩種辦法進行處置。一是透過遠端進行調處,調處民警可以透過影片監控,對交通事故現場進行確認,並按照交通事故的實際情況進行責任認定,並透過12123 APP進行事故的認定書的出具;第二種,無法進行遠端調處的或雙方當事人強烈要求民警到場處置的,會按照管轄區域,由轄區指揮中心就近排程警力到現場進行處置,到場時間一般為繞城高速以內為15分鐘到場,繞城高速以外20分鐘到場。

發生輕微事故的雙方

對責任有爭議的如何解決?

濟南交警支隊事故處副處長馬宗剛表示,雙方對事故責任有爭議的,可透過“交管12123”提交現場照片申請線上認定,後臺民警根據現場照片或調取事發現場影片,根據調查的事故事實,確定當事方的事故責任;根據案情需要,指揮中心也可派民警到現場調查處理。

如果沒有交警證明

會不會影響事故當事人的理賠?

有不少市民擔憂,如果發生事故後,沒有交警證明,會不會影響事故當事人的理賠?

對此,濟南保險行業協會副秘書長任海軍告訴記者,針對這個問題,請大家放心,對於責任明確的事故,保險公司通常會直接處理,不會再要求客戶出具交警證明;對於外地車輛需要回外地理賠或其他需要出具交警證明的情況,也會有交警透過線上定責方式確定責任,不會影響到後續理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