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銳評|物業將業主備註為“刁民”,物管豈能有老爺心態

極目新聞評論員 吳雙建

如果不是管家一時“失手”,將一份“滿意度調查”的統計表格發到了業主群內,家住長沙北辰三角洲小區的業主可能還不會知道,他們部分人已經被物業備註成了“刁民”。10月24日,涉事管家對極目新聞記者表示,當天他已經透過電話向被冒犯的業主道歉。(據10月24日極目新聞)

極目銳評|物業將業主備註為“刁民”,物管豈能有老爺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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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知情業主胡女士介紹,24日上午11時許,小區一業主微信群內,管家發了一個表格檔案,是一份滿意度調查表。開啟檔案後,群友發現,不少業主名字的後面都備註有各種標籤。在這份表格上,不止一位業主被備註“刁民”,還有的標註為“各種不滿意”“群內負面發言比較多”等。

這還真讓人不解,物業公司是業主聘請來提供服務的,怎麼能把業主稱為“刁民”,這完全是沒把自身的職責定位弄清楚。“刁民”是封建社會里官府對一些老百姓的評價,帶有封建殘餘的思想,應該摒棄,現在物業管理怎麼撿起來,還有了“官老爺”心態?

不必諱言,一些業主對物業管理有著各種各樣的不滿意,有時候的確未必有道理,態度比較激烈,所以,物業工作人員常常心裡有各種委屈。但雙方矛盾歸矛盾,糾紛歸糾紛,有不快可以當面好好溝通,溝通不了也有相關法律法規約束,完全沒必要這樣侮辱人。

這樣標註業主,傷害性不大,侮辱性極強,是對業主尊嚴的傷害。難道,現在物業公司把業主分為三六九等,只好好服務看得順眼的,不服務看不順眼的?這哪裡是業主對物業管理的“各種不滿意”,這是物業對業主“各種不滿意”啊!

其實,物業公司對業主提出的各項意見建議,應該持“有則改之無則加勉”的態度,盡好自己的職責就成。就怕物業公司對業主“看菜吃飯”區別對待。對這些“群內負面資訊較多”“刁民”“各種不滿意”的業主,現實當中哄著,說著好話,一轉身臉色就變了,心裡恨得癢癢的。搞這些備註,一是在內部提醒同事注意,這些業主不好纏,二是也有洩私憤之嫌。

這件事,不是錯在管家將表格發錯群,而是這樣的表格就不該在物業公司存在,如果有個別管家胡亂標註,物業公司應該對不當行為立即糾正才是。現在發來發去,“手滑”了,管家似乎也慌了,害怕被辭退,一是稱前任管家的錯,二是趕緊打電話給業主致歉。

如果真是前任管家標註的,還這樣傳來傳去,那至少說明物業公司默許了這份檔案的存在。現在出事了,物業公司不應該想著去懲罰涉事管家,而是該從思想觀念上,糾正自己的錯誤認知,弄清楚自己的定位,將員工好好培訓培訓。

話說回來,做好物業管理,還真應該真誠一點,透明一點。不要以為私下這些見不得人的事,天知地知你知我知。要知道,天下沒有不透風的牆。也要知道,得罪了業主,自己也會工作不順。

這也提醒,做物業管理也要對業主多些尊重,少些套路。工作認真,真正付出了,總會得到絕大部分業主的理解和支援。如果不尊重業主,不僅物業管理做不好,還會自取其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