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犯罪為什麼要發配?而不是像今天在監獄服刑?

古代的法律是統治者維護自身統治的重要工具,很多的刑罰都是非常嚴厲的,甚至是慘無人道。統治者為了強化約束管束百姓,對違反法律的人員自然不會客氣,都嚴厲施加對應的刑罰。

因此古人如果犯下了重罪,那麼受到的懲罰是非常重的,從隋朝時期算起,對於犯罪的人朝廷主要的懲罰有笞刑、杖刑、徙刑、流刑和死刑。

這五種刑罰對於前面三種來說算是好的,最為嚴重的就是後面的流刑和死刑,可能很多人覺得只要不是死刑,那其他的怕什麼,總能留下性命吧!其實不然,流刑的殘酷程度壓根不下於死刑 。

古人犯罪為什麼要發配?而不是像今天在監獄服刑?

流刑最為直觀的感受就是影視劇裡面,很多大臣犯了重罪或者是其他一些原因惹惱皇帝,於是被判處流放或者是發配。

流放就是把犯人強制驅逐到遠離家鄉的邊遠地區生活,作為對於犯人的懲罰。歷史上被流放的著名政治人物很多,例如大文豪蘇東坡、近代著名的民族英雄林則徐等等,都曾經被流放到各地。

發配也是一種刑罰,可能部分人都覺得流放和發配就是一回事,其實不然,這兩種的處罰差別還是很大的,《明史》裡面記載很清楚,發配之人是要往邊疆去充軍或者服勞役。發配還不單單是一罰了之,分為終身和永久兩種情況,終身就是得服勞役一直到死,永久不單單終身服勞役,而且子孫依然要受到這樣的處罰,這基本是嚴厲的刑罰了,不亞於死刑。

在水滸裡面描寫發配最為形象的就是林教頭林沖,發配滄州的他不僅臉上刺字羞辱,自己帶上腳手鐐,再由差役負責押送到目的地,整個過程異常痛苦,對於那些身體條件差的犯人來說,幾乎都會命喪半路。

古人犯罪為什麼要發配?而不是像今天在監獄服刑?

那為什麼古人犯罪了不像今天一樣投入大牢,老老實實接受改造呢?

又何必花費如此的人力物力把犯人發配到偏遠的邊疆呢?

首先是可以節省國家的開支,增強邊防的人力。古代犯人犯下重罪之後,統治者並沒有處死他們,而是把這些犯人發配到邊疆地區,讓其自生自滅。如果把犯人全部收押在監獄,長此以往,肯定會有越來越多的犯人都會被關到監獄裡面,這不僅增加了管理難度,而且開銷也會很大,日積月累的對於國家財政也是不小的負擔。

大量的犯人關在監獄裡面,需要一定的地盤建造監獄,還需要大量的糧食來養活,我們知道古人的經濟發展和社會生產力都很低下,糧食連平時的老百姓都難以養活,如果遇見什麼自然災害,那很多人可能都會難逃饑荒。

古人和今天的生活條件差距太大,一堆犯人這麼關起來,天天還有糧食吃,又不怎麼去勞動,這樣的日子在古人看來根本不是叫勞改,而是妥妥的好日子,連平時的老百姓都沒這樣的好日子。這樣一來不僅達不到震懾犯人的作用,甚至有人還可能為了有口吃的去故意去犯罪。

古人犯罪為什麼要發配?而不是像今天在監獄服刑?

古代的邊境地區都是未開發的不毛之地,需要士兵去駐守防備,同時也需要人力去開發。一般來說士兵都因為條件太差而不願意去戍邊,而犯人就是一個好的補充,不僅可以發配過去開墾邊境,也可以增加防備力量。

其次發配可以起到震懾犯罪的行為。古代的發配可以對那些犯罪分子起到震懾作用,一旦犯人被髮配,基本都是去人跡罕至的地方。不要說是發配去勞役或者是充軍,哪怕是一個正常人,去到不毛之地估計生存下去都難,身體好的可能多捱幾年,身子骨弱的一旦染上個感冒之類的小病,估計最後都難逃一死,畢竟環境惡劣人煙稀少的地方,也沒有條件去救治一個病人。

古人犯罪為什麼要發配?而不是像今天在監獄服刑?

而且發配是會連累自己的家人的,因此很多犯人聽見發配都是瑟瑟發抖,希望判處死刑來個痛快,受發配的痛苦折磨還要牽連自己的家人,確實非常煎熬和痛苦。

古人帶上枷鎖走到發配之地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而且哪怕去服一輩子的勞役,也不會像今天一樣可以減刑,早點回家團圓。有的只是心如死灰地等待自己生命的終結,絕對沒有第二條出路。如果是家中有錢的,那麼還可以得一個落葉迴歸,其他沒什麼經濟實力的只有客死他鄉而已!

古人犯罪為什麼要發配?而不是像今天在監獄服刑?

可以說發配的刑罰是無比殘酷的,幾乎是身體和精神的雙重摺磨,對人的打擊也是無比的巨大。正因為如此,發配才可以震懾犯罪分子,凡是想要犯罪的,就得先掂量一下能不能受得了這份煎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