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定於今年五一結婚的,現在是婚也退了,親戚同事們也都看夠了笑話。
我跟女朋友是去年年中經媒人介紹認識的,我在一傢俬企幹經理,一年收入十幾萬,父母都是做小生意的,跟我收入持平。
女朋友是鄰區的,幹幼師,一年大概4萬左右。父親在家種地,母親在鎮上幹收銀。
剛開始在一起時,我們感情很好,女朋友溫柔又善良,那時我認定了她就是我未來的伴侶。
沒想到,到後來的談婚論嫁,她就跟變了個人似的,就差明搶了。
雖說如今已經分手兩個月了,可我至今不明白,
怎麼好端端的一個人,一談起結婚就變成了一副獅子大開口的樣子?
按照老家風俗,我和女朋友先訂的婚。
訂婚宴在市裡的星級酒店辦的,只有一桌,只請了最親近的人來一起參加,加起來有近二十人。
選單是我和她親自選的,一共是32道菜。
那一桌,光菜錢就花了8000多。
就這樣她還嫌菜不夠好。
我就不明白,哪裡不好了?一桌8000多塊錢,我也沒見她少吃,烤乳豬烤乳鴿佛跳牆參湯蟹子鮑魚等,我是一口都沒撈到,一上桌就被她孃家人搶光了,我這邊一共來了五個人,只顧著陪酒,都不敢多動筷子。
再說,就這三線城市,還能有什麼好菜?咱們就是普通老百姓,吃這些還不行嗎?
後面她又說菜上的太少了。
我告訴她:
一共20個人,我點了32個菜,很多剛上桌,你家親戚就拿出塑膠袋來打包,說要給孩子帶回去嚐嚐,這樣點多少菜才夠?
她找不到反駁的理由,又跟我扯開話題,說什麼她孃家人是看得起我才打包的。
我不想跟她繼續談論菜品問題,結婚的事,還得繼續往下走。
沒想到,這才剛是個開始!
訂婚結束後很快就要準備結婚的事情了,我這邊一般是在訂婚的前一天,將彩禮以現金的方式給女方。
彩禮定的是8。8萬!然後還有三金,分別是金項鍊,金手鐲和金戒指,一共花了兩萬多。這些東西全部在訂婚的時候轉交給了我女朋友。
離著婚禮還有10天,女朋友說想要一個鑽戒。
我這些年家裡也攢了一些積蓄,雖然說買房子花了不少錢,但也沒到山窮水盡的地步。
當女朋友提出要鑽戒時,我妥協了,當天便帶著她去周生生看鑽戒。
她選了一款13000塊錢的戒指。我也沒猶豫,給她買了。
婚禮前9天,女朋友提出必須得買車。
其實買車這件事情,在訂婚之前我們就談過了,婚後全款買一輛車。
因為買房子是全款,確實花了不少錢,所以買車這件事想再緩個一兩年。
但女朋友突然提出車必須要在婚前買,可以只付首付。
我真是頭大!
首付的錢也有,但也就剩這點錢了,後面還不知道出什麼么蛾子!
我直接拒絕了!
女朋友一天沒搭理我。
婚禮前8天,女朋友又主動給我打了電話,我以為她想通了,不再糾結買車的事情,沒想到她又給我出了一個更大的難題。
她說生孩子後要去住月子中心!
老天爺,
婚都沒結,哪來的孩子?
突然考慮這麼遠,我有點不適應。
但我還是耐著性子問她:
去哪家月子中心?
女朋友把本市(三線城市)一家月子中心的收費圖給我發了過來,說要最貴的那個。
我一看,乖乖,28天,收費6。8萬!
我問她,咱們找個月嫂行嗎?
女朋友又生氣了!
她說,嫁給我不能降低生活檔次!
聽到這話,我直接笑了,她一個月工資3000塊錢的幼師,得不吃不喝攢一年半的工資才能夠去這家月子中心住一個月。
說得好像她不嫁給我,就能有錢去消費68000塊的月子中心似的。
我又一次耐下心來告訴她,幾乎所有人,結婚有孩子後的生活水平都要降低的。
咱倆得養孩子!得承擔家庭重擔!
人這一輩子最幸福的時候就是一人吃飽,全家不餓。
等到自己結婚有了孩子後,就要挑起生活的重擔。上要贍養父母,下要養育自己的孩子,中間還要承擔所有的家務活。
哪裡還能像婚前一樣隨意灑脫!
可女朋友不聽,非說她生孩子是最脆弱的時候,如果不提前說好,那她有可能要被掃地出門!
……
你說我花這麼多錢娶媳婦鬧騰著玩嗎?我還能娶一個攆一個?我這點家底夠折騰幾次的?
這麼個折騰法,我就是當地首富,也很快就得去街上要飯了!
婚禮前7天,我們一天沒聯絡,我已經到了崩潰的邊緣了。
婚禮前6天,女朋友又一次聯絡了我,我一看到手機上她的來電顯示,我就有一種不祥的預感,感覺她又要給我出難題了。
果然,她提出房子要加名!
房子是我父母全款買的,並且已經裝修好了,我跟她可以直接拎包入住。
三線市裡的房子倒是也不算太貴,房子總價花了160萬。
但我怎麼可能在她一毛不出的前提下加她名字呢?
我直接拒絕了!
女朋友說我不愛她。
我說,你都來分我房子了,你有什麼值得我愛的?一天天的,沒完沒了,從頭到尾,一個子兒都不掏,要求一天比一天多,這誰受的了。
女朋友問我是不是想分手?
我說是,就這樣分吧,我伺候不起你,你找別人吧。
說完我就掛了電話。
我把這事告訴了父母,父母先是罵了我一頓,然後說
支援我的意見,我也不小了,自己拿主意吧。
我很快就給前女友發了簡訊,說三金和鑽戒還有彩禮全部退回來,不然我就去法院打官司,然後婚禮全部取消,你以後愛怎麼著怎麼著,別來折騰我了!
前女友一開始不願意,說房子不用加名了。
我說不是加不加名的事了,婚退了吧,我們不合適。
媒人來協調了一次,見我死活不鬆口,嘆了口氣,說東西她會從女方家拿回來還給我的。
前女友給我打了很多電話,我都懶得接。
後頭三金一鑽還有彩禮拿了半個月才還給了我。
決定不結婚的第二天,我就讓我媽給親戚打電話說取消婚事,然後在公司又跟同事說了一遍。
至於大家笑不笑話我,也管不著了。
我知道,絕大多數親朋好友都看夠了我家的笑話。
再輕描淡寫,也掩蓋不了當初退婚時的難堪和無奈。
這場婚事,加上訂婚和婚慶公司還有酒店定金,算下來損失了兩萬多。
還好,也是及時止損了。
至於我前女友,曾來我家找過我,然後罵了我一頓就走了,我也沒還嘴。
沒有爽文上寫的,什麼前女友一家來跪下求我複合這種場面。
這種純屬屌絲意Yin!
只要有這種場景八成都是編的。
正常人哪裡幹這事?
現在取消婚事兩個月了,我又重新加入了相親大軍中,最近相了一個不錯的姑娘,正在處著。
而我的前女友,再也沒了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