吏部的一個小官,卻能讓百官都怕他,順治最後將他抄家處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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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小官吏的本姓姓潘,他與他的父親都曾在明末做過吏部官員,他的家庭也算的上是官宦世家。在明末的皇帝身隕之後,他們家趁著混亂的時候,將庫房中的各種公文資料和典章制度帶回自己家中。他們父子倆熟悉明代吏部的各種運作體系,深知其重要程度。其次滿族人常居關外不懂典章制度,他們入主中原,要想治理整個國家就需要參考前朝的典章,而他們再奉上這些新王朝急需之物,他們又可延續家族富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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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初期,戰亂剛剛平息,朝廷需要制定新的典章制度,要制定新制度就需要有舊的制度作為參考。可是當時並沒有前朝的規章典籍存留於世,這一下制定新規章變成了難題。此時民間百廢待興,朝堂上的規章尚未制定出來,久之必然大亂。此時已經投靠清王朝的潘家人奉上了他們藏於家中的明代典章,解除了朝廷的燃眉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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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潘某對國家官員機構的執行制度瞭然於胸,也知道其漏洞所在,故而他懂得如何鑽法制的空隙,為自己謀求利益。如此他能夠欺上瞞下,名利雙收,許多官員為了自己的前程,紛紛向他贈送錢財與珠寶以及產業,如此作威作福,很快他就有了鉅額家產。隨著尋找他辦事的人越來越多,他也藉此籠絡了朝廷六部的人脈,能夠及時掌握六部的動態,權勢可謂如日中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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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人一得意就容易忘形,他毫不避諱的為自己修建豪宅,其奢華程度直逼王公貴族府邸。並且他還公然在家裡修建六部書房,分別放置各部對應的公文資料。有人找他辦事,按照種類劃分,需要進哪個房間進去即可,有專門的前來接待與處理。所求事件無論是什麼,都有他自己找六部的關係來處理。為了方便處理事件,他在家中私自刻印朝廷六部的公章,足以以假亂真,以假的文書替換掉真文書,即便再仔細嚴格的官員也無法分辨真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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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他替他人辦事,但貪婪的他往往要價很高,且不容多議,如若別人未能按約付錢,會遭到他瘋狂的報復。故而辦的事情越多,有時得罪的人越多,不免有人尋仇暗殺他。故而為了自保也為了顯擺威風凜凜,他在家中收集了許多死士為他賣命。一旦有人惹怒他,他便會派死士前去暗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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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他這麼囂張,但朝中大員沒有一個人敢去告發與追查。他都曾有求於潘某,都有把柄在潘某手裡,一旦徹查潘某,他們也會跟著遭殃。而且潘某與各部交好,人脈極廣,訊息也極為靈通,如若告發他,也許就會被他先下手為強。縱使官員們不敢,但封建皇權最頂端還有皇帝的存在,對於皇帝而言又豈容他人在自己的朝堂上一人獨大百官噤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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