轎車人行道未減速,撞倒騎車老人致其死亡

海南海口一位市民駕駛轎車

在經過人行橫道時未減速行駛

撞倒了騎單車經過此處的一位老人

致對方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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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現場 圖片由交警提供

10月25日,海口公安交警公佈此事故的調查結果,據調查,2021年2月7日15時50分許, 當事人餘某駕駛小型轎車沿海口市龍華區南海大道西往東方向行駛,行至南海大道寶駒大酒店對面人行橫道處時,由於當事人餘某駕車行經人行橫道未減速行駛,適遇老人趙某新駕駛二輪腳踏車南往北方向從該人行橫道透過,導致兩車發生碰撞,造成當事人趙某新受傷及車輛受損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發生後,當事人趙某新經送醫院搶救無效於次日死亡。

事故發生後,海口公安交警辦案民警透過現場勘查、檢驗鑑定、調取監控影片等認定當事人餘某駕車行經人行橫道未減速行駛,其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七條第一款“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透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之規定,是導致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當事人趙某新駕駛二輪腳踏車透過人行橫道未下車推行,其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條例》第七十條第一款“駕駛腳踏車、電動腳踏車、三輪車在路段上橫過機動車道,應當下車推行,有人行橫道或者行人過街設施的,應當從人行橫道或者行人過街設施透過;沒有人行橫道、沒有行人過街設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過街設施的,在確認安全後直行透過。”之規定,是事故發生的次要原因。

因此,依據有關規定,交警最終認定當事人餘某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當事人趙某新負次要責任。

海口公安交警提醒

希望駕駛人朋友們,在開車途經斑馬線時,一定要提前減速觀察,確保前方道路安全,並自覺養成禮讓行人的文明習慣。機動車禮讓行人時,行人要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迅速透過斑馬線,不要玩手機或慢步逗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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