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娘要了上車費,到了婚宴又要下車費,新郎的態度扳回一局

你關注我、我陪你愛

文丨萱小蕾、又名漠泱

新娘要了上車費,到了婚宴又要下車費,新郎的態度扳回一局

婚禮,原本是一件喜慶的事。但是很多人的婚禮,卻少不了瑕疵。若是當時有衝突,但終究還是壓下去了、處理清楚了,依舊圓滿結束了,那自然是好事。

但還有一些人的婚禮,矛盾衝突卻是鬧大了,到了不能再繼續的地步。這樣的事情,其實誰也不願看到。

可惜的是,這個婚姻的事,關係到多個方面。比如準夫妻雙方是否真的相親相愛,有商有量。

若他們還沒到這樣默契相愛這一步,那麼面對婚禮這個要以物質和現實瑣事支援的事件,就容易出問題。

再者,即使準夫妻雙方感情不錯,什麼都好說,但彼此的家人又不是好相處,好溝通,好對付?

若不是,找事找茬的、關鍵時候讓人為難的情況,也就有可能突如其來的發生。因為他們考慮的只是利益或私心,從而忽略了準夫妻的心意和想法。

新娘要了上車費,到了婚宴又要下車費,新郎的態度扳回一局

這樣的時候,如果這對新人自己沒有主見,沒有原則底線,不夠堅定強硬,不夠果斷智慧。

很多在婚禮上臨時發生的衝突,就很難順利解決,從而衝突矛盾升級,鬧垮毀掉一樁婚事,也是不稀奇的事。

彩禮的事,原本是婚禮前就確定好的,按理說,婚禮上就不應該再有糾紛。可惜的是,很多地方的婚禮上,又出現一些別的風俗。

比如什麼雙方改口叫父母時的“改口費”,認親戚時的“改口費”。還有新郎來接新娘時,大家群起堵門,藏鞋要紅包之類的情況。

或者是新娘不肯上婚車,要“上車費”,要麼是接到新郎家了,新娘不肯下車,又要“下車費”。

若只是一些額度不大的費用,要一要,給一點意思一下,是個喜慶方式,但凡數額大了,意味就變了,性質也變了。

新人雙方的心態也就不一樣了,原本喜慶的事,也可能就這樣鬧到不愉快,甚至無法繼續了。

新娘要了上車費,到了婚宴又要下車費,新郎的態度扳回一局

網友阿山說,他哥們結婚當天,去接新娘時,新娘就要“上車費”兩萬,好在新郎家還有些準備,當即給了兩萬。

結果接過去,還要“下車費”兩萬,新郎當時就不高興了,勸說無效,新娘還表示不這樣做,就是不尊重她,磨嘰了一個小時不下車。

後來新郎生氣了,對新娘說:“你自己看著辦吧……”,然後直接不管了,帶著親友去吃酒席了。新娘家一看被晾著了,又慌了,只能自己下車去了酒席。

婚禮雖然還是繼續進行了,但一對新人彆扭了,孃家人尷尬了,婆家人也算是扳回了一局的樣子,此後對新娘和她孃家人的態度,也是360度大轉彎了。

出現了這樣的情況,婚後估計也是很過得十分愉快了。新娘在新郎家的生活,怕也是要受到很多影響了。

而這樣臨時提要求的行為,也多少點過分,有點折騰,不通情理。若對方妥協同意,就表示自己受尊重嗎?

也未必,因為有時候男方的經濟情況並不是十分好,所以即使只是一兩萬,也未必就能馬上拿出來。

而且這種有點“要挾”的行為,即使拿得出來,也多少有點不舒服,因此不想拿出來。

若新娘這類要求被拒絕,又不能自己回頭不嫁了,那麼也只能是自取其辱、並且給以後的生活埋下尷尬的一筆了。

新娘要了上車費,到了婚宴又要下車費,新郎的態度扳回一局

另一個例子,是十幾年前的,陸曉寒結婚當天,新娘要一萬塊“上車費”,在那個年頭,一萬雖然比現在值錢,但也不算太多。

陸曉寒家也能拿出來,只不過還是得湊,他家也只是小康家庭而已。

不舒服的,也是因為婚車就在外面等,新娘卻不上車,還告訴陸曉寒說,那是她媽的意思,她也沒辦法,要是不給,肯定娶不成。

男方家勸說沒用,兩人的共同好友勸,也沒用。陸曉寒也是有血性的人,當下就說空車回去,說這人他不要了。

一路來迎親的人覺得不妥,說家裡客人等著呢,但陸曉寒主意已定,當時就找了他一個高中女同學來救場。本意是應付一下親朋好友,但那女同學原本就對陸曉寒有意思。

所以婚禮結束後,陸曉寒讓她不要走了,人家還就真同意了。後來的日子,就等於是先結婚後戀愛,還過得很不錯。

而那個沒娶成的新娘,原本也還沒辦過證,但是拿了陸曉寒家6萬6彩禮,卻耍無賴不還了,因為說是陸家先不要他家女兒的,怎麼說都不給退。

後來鬧得累了,陸曉寒新娶的這個同學就勸他說:“要不回來的彩禮,就不要了。你就當做生意虧本了,就當是上當受騙了,我說服我爸媽,不要你家彩禮就好了,以後只要我倆過得好,只要你對我好,我也就滿足了……”

新娘要了上車費,到了婚宴又要下車費,新郎的態度扳回一局

陸曉寒雖然覺得憋屈,但也沒有別的辦法,在妻子的安慰下,慢慢接受了這個事實。

但他心裡默默發誓,以後一定要對現在的妻子好,要讓她過得幸福,不能辜負她對自己的信任和幫助。

所以婚後兩人不光感情好,還一起努力把日子過得更好了,陸曉寒開了公司,後來有了別墅豪車,跟妻子出雙入對,光景不錯。

反觀那個拿了自己彩禮又沒嫁的女人,後來嫁了個男人不怎麼靠譜,長相是還過得去,但是不會過日子。

這男人自己賺不了多少,還花老婆的錢,後來找不到合適的工作,還在大街上蹬三輪。而女人也沒閒著,一邊帶娃,一邊在飯店打工。

後來她也聯絡過陸曉寒,表示後悔,也表示當初那事,真的是她媽的意思,自己年輕不懂事。但是時過境遷,也只能怪她自己當時不堅定了。

有些父母,嫁女兒時有私心是正常的,想著養了這麼大,彩禮得有,男方多付出一點也是應該的。

但若是要求太過,或是不通情理,方式不正確,那也只能阻礙自己兒女的幸福,破壞他們的婚事。而當事人自己又沒腦子,就容易鬧出這樣的烏龍事件來。

新娘要了上車費,到了婚宴又要下車費,新郎的態度扳回一局

總的來說,要彩禮這類事情,並不是說不可以,但是最好在婚前談好再定。到了婚禮上,就不要再臨時提一些要求。

小要求好辦到,那也沒關係,但凡有些為難人的,就不要再碰了。如果遇到男方很“慫”,又很愛這個新娘,那麼哪怕很為難,也想盡辦法從了依了。

但凡遇到有個性有原則的男人,或者遇到條件本就緊張的男方,那可能就是另一個故事另一個結局了。下不來臺,好事變壞事,也都是有可能的。

所以那些婚禮上跟錢有關的形式,走走過場就好,或者說依照雙方的實力財力能力來定,一切要以雙方新人能在一起愉快幸福生活為準則,。

而不應該有一些自私自利的想法,一些想佔便宜的心理,抑或是想因此獲得“控制”權主動權一類的態度來行事。

這樣是為難了別人,可能還尷尬了自己,大家都不好看,也可能兩敗俱傷,或一拍兩散,後悔不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