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雲南普洱一男子酒後執意駕車回家,被“硬核兄弟”卸了輪胎這才作罷!
這位卸輪胎的“硬核兄弟”徐先生表示:和朋友一年多沒見了,約著一起喝酒吃飯。
但酒足飯飽之後,這位朋友不聽勸告非要酒駕,所以只能出此下策。
考慮到已經入夜,外面又是綿長的山路,為了朋友的安全,他想到了這麼個溫暖的“損”招。
此處咱應該給徐先生來點掌聲,這朋友當得可真靠譜!
說完徐先生,咱來盤點盤點這位喝完酒還想開車回家的大兄弟。
雲南普洱的徐先生為阻止朋友酒後駕車,卸下對方汽車輪胎。圖/後浪影片報道截圖
顯然,這位大兄弟並未把“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行車不規範,親人兩行淚”這老少皆知的20字箴言爛熟於心。
網友調侃:怎麼的,家裡有皇位要繼承?一定要搖搖晃晃、冒著生命危險回家嗎?
李白是醉酒詩興大發,咱沒這天分,起碼做個安分守己的好公民。
人常說“貴妃醉酒,羞花;司機醉酒,修車”,但酒駕的危害可不止於此呀。
如果僅僅是修車,就不會有那麼多人間悲劇了。
從安全層面來講,僥倖沒被發現或沒釀成大錯的,要謹記不能再犯。若真要發生意外,那就是害人又害己。
從法律層面來講,酒後駕車輕則會被拘留並暫扣機動車駕駛證,重則會構成危險駕駛罪,要負刑事責任。
既把自己的生活搞得雞飛狗跳,又傷害了無辜的人。這種怎麼看都百無一是的事情何必去做它呢。
如論如何,“飲酒後不開車”都應該成為約束自己,又保護家人朋友的一種日常規範。
被卸下的汽車輪胎。圖/後浪影片報道截圖
逢年過節,駕車的人要心裡有數,咱忍一時不好那口。老友敘舊,同桌的人要有自覺,咱不勸人喝酒。
從這個角度上來講,徐先生可謂是朋友中的“典範”了。他既盡到了做朋友的義務,又履行了自己的法律義務。
我國法律規定:未將醉酒者安全護送,如飲酒者已失去或即將失去對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無法支配自身行為時,酒友沒有將其送至醫院或安全送回家中時,要負法律責任。
徐先生的朋友雖沒到“失控”的地步,但明天和意外你永遠不知道哪個先來。即使只有萬分之一的機率,也不要抱這種僥倖心理。
此外,酒後駕車未勸阻導致發生車禍等損害的,同桌酒友也要負法律責任。
所以,履行“勸退”酒駕的義務,不僅是保護朋友,也是保護自己。
沸騰君希望大家既能喊響“酒後不駕”的口號,又能以身作則,瞭解文明駕車,“貴在行動”!
作者 | 武鑫
編輯 | 丁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