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犬一死一傷
老媽嚇得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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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起幾天前的遭遇
東莞松山湖的奚小姐仍然心有餘悸
究竟發生了什麼事?
奚小姐家住在松山湖某小區
8月3日下午3點左右
她的媽媽正開門準備到小區遛狗
突然
一頭體型高大的德國牧羊犬
從草叢裡衝了出來
奚小姐的媽媽嚇得
牽著兩隻小狗往外跑
但牧羊犬卻一直“窮追不捨”
奚小姐的媽媽驚慌失措
又趕緊往家裡跑
此時
兩隻寵物狗和牧羊犬廝打了起來
但體型嬌小的可卡犬
根本不是牧羊犬的對手
幸好
奚小姐的先生及時趕到把牧羊犬趕走
但兩隻寵物狗已被咬傷
其中一隻送去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奚小姐的媽媽也因為驚嚇
引發心臟病進了醫院。。。
▲奚小姐的先生及時趕到
▲其中一隻被咬傷的寵物狗經過手術仍然沒能搶救過來
事情發生後
奚小姐透過小區物業
找到了牧羊犬的主人
對方是同一個小區的業主
奚小姐表示牧羊犬主人目前在外地
牧羊犬是其家裡的保姆在照顧
估計一時疏忽才引發了事故
經過物管的調解
對方已作出了賠償並道歉
▲奚小姐的兩隻可卡犬,圖左那隻已不在了
奚小姐表示
事情發生時,她第一時間聯絡了物業
但物業過了十多分鐘才來處理
同時因為沒有套狗工具
導致牧羊犬在小區轉了十幾分鍾
最後聯絡到牧羊犬主人家的保姆
才把狗帶回家
她希望透過這件事
給養寵物的市民朋友
和小區的物業管理提個醒
希望大家一定要看管好自己的寵物
文明養犬
在小區養犬
物業、養犬人應負什麼責任?
2020年8月5日透過的《東莞市養犬管理條例(草案)》明確,攜帶犬隻外出應當遵守下列行為規範:
(一)為犬隻佩戴犬牌;用牽引帶牽領或者裝入籠內,牽引帶長度不得超過兩米;犬隻應當佩戴口嚼或者嘴套;
(二)主動避讓行人,特別是避讓老年人、殘疾人、孕婦和未成年人;
(三)不得在禁入時間段攜帶犬隻進入禁入區域;
(四)攜帶犬隻乘坐公用電梯時,應當徵得其他搭乘人同意;
(五)攜帶犬隻乘坐計程車、網約車的,應當徵得駕駛員同意;
(六)主動制止犬隻吠叫和攻擊行為;
(七)立即清除犬隻排洩的糞便;
(八)不得由未成年人單獨攜帶。
《條例》第一章第七條還對小區物業的職責有明確規定: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對在物業管理區域內違法養犬行為,應當予以勸阻、制止,及時處理業主、物業使用人的投訴、舉報。勸阻、制止無效的,應當及時報告公安機關,並配合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