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男友同居4年很正常,不乾淨的是你的心”相親男的反懟太打臉

現在的社會逐漸開放,人們的觀念也在逐步開啟,不會像以前一樣抓著男性與女性的接觸不放,只要男女靠近一點點,就被說傷風敗俗,現在男女朋友可以高調著的在路上行走,牽手擁抱,獲得的只是祝福,而不是指指點點。

開放的社會也湧現出了一些新型的戀愛方式,比如說婚前同居,婚前同居就是正在談戀愛但還未結婚的未婚男女同住在一起,提前感受夫妻生活。

關於婚前同居,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有的人贊同婚前同居,他們覺得婚前同居能夠讓彼此更加了解對方的生活習慣,看輕談戀愛時無法捕捉到的問題,相當於對婚後在一起生活的預演習。有的人不贊同婚前同居,覺得婚前同居是對自己和對未來伴侶的不負責,兩個人如果最後結了婚還好,要是沒有結婚,分手了,這段同居史只會傷害未來的伴侶。

曾經有一個市場調研顯示,86。4%的男性都無法接受自己的女朋友曾經和別人同居過,倩倩曾經就和自己的男朋友同居四年,可惜兩個人最後遺憾分手,這段過往也影響了她之後的相親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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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往多年,婚前同居

倩倩在大學時期交往了一個男朋友叫郭明,兩個人性格相近,愛好相同,感情甚篤,大學四年,他們從沒鬧過矛盾,紅過臉,倩倩一直覺得她能和郭明走在一起,步入婚姻的殿堂。

大學畢業後,倩倩和郭明一起在外租了一套房,開始了他們的同居生活,得知倩倩的這個決定時,母親就十分不贊同,她覺得女兒和男友的發展太快了,兩個人總該互相見過父母,確定結婚這一步,再同居吧,可倩倩覺得母親太過保守,她拿出很多文章,表明婚前同居能夠讓夫妻雙方更加深入瞭解彼此,發現生活中的一些缺點和問題,對婚後生活也有好處。

倩倩口才好,講起道理來一套一套的,母親拗不過她,只能把憂慮藏在心底,反覆囑咐倩倩一定要保護好自己,不要讓自己未婚先孕,一個女人如果未婚先孕就不值錢了。

那時候的倩倩對母親這番話嗤之以鼻,覺得母親十分老土,女人的價值怎麼能用懷孕決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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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年感情因彩禮結束

倩倩與郭明同居了四年,在這四年間,很多潛藏的矛盾浮出水面,郭明生活習慣比較紊亂,晚睡晚起,總是打遊戲,不按時洗衣服,襪子到處亂扔,吃完飯沒有順手洗碗的習慣,這些都是生活中的小問題,他們一邊吵架,一邊慢慢磨合改正,日子也就這麼一天天過下去了。

這期間母親曾經多次催促倩倩,希望倩倩能提一提結婚的事,他們大學開始交往,加上同居的這四年在一起都快八年了,要是早點結婚,孩子都已經上學了,可郭明那邊絲毫沒有想要結婚的打算。

其實倩倩自己也著急,只是她覺得她一個女孩主動提出結婚這件事實在是太掉價了,所以一直端著沒有提,被母親這麼一催促,她也忍不住和郭明提了這事兒,郭明聽後什麼反應都沒有,淡淡的問了一句:“結婚可以啊,你們家要多少彩禮?”“彩禮當然是按習俗來了,我們家一般是要八萬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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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萬八的彩禮並不過分,更何況欠錢家還會陪嫁嫁妝,沒想到郭明竟然因為這彩禮錢生氣了說:“我們在一起這麼久的感情,你竟然還找我要那麼多彩禮錢,你到底是因為愛我結婚,還是為了錢結婚?”

十萬不到的彩禮錢還不夠郭明年薪的一半,難道他們八年的感情就這麼不值錢嗎?倩倩覺得難以置信,可就是這一個微不足道的理由,竟然讓他們兩個分了手。

分手後相親,因同居被拒絕

原本以為要結婚的男朋友,突然分了手,這時候倩倩已經28歲了,家裡人都很著急,紛紛給倩倩介紹物件。

這天一個親戚聯絡倩倩,說她認識一個條件還不錯的男人,比倩倩大一歲,之前因為忙於工作,沒有時間談戀愛,現在快30了,家裡人也著急,想給他安排相親,親戚想到了還單身著的倩倩,想把他介紹給倩倩,要是兩個人聊的來,還能成就一樁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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倩倩與那個男人相約在一家咖啡館見面,見到那個男人之後,倩倩確實心動了,男人叫張皓,一米八幾的大高個,長相周正,在聊天過程中,倩倩瞭解到張皓是一個自主創業的老闆,大學畢業後他自己創業開了一家廣告公司,剛開始遭遇了一些挫折,近幾年公司慢慢有了起色,他也賺了不少的錢,如今生意穩定了下來,希望能找一個知心人好好過日子。

兩個人這一次見面相談甚歡,倩倩對張皓十分滿意,話題進入尾聲,倩倩對張皓說:“我和我前男友同居過四年,你不介意吧?”聽完這番話,張皓臉色立馬就變了:“我聽說你以前只談過一個男朋友,所以才願意和你相親的,沒想到你們竟然同居過,對不起,我不能接受一個不乾淨的女人。”

倩倩覺得同居很正常,她身邊有很多人都會在婚前同居,張皓這樣是對同居的歧視和對她的不尊重,她有些生氣:“和男朋友同居四年很正常,什麼叫我不乾淨,不乾淨的是你的心吧?一個人的心不乾淨,看誰都是髒的,難道你能保證你沒和別人發生過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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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皓回懟倩倩:“我能保證,我這人很保守的,不會輕易和自己妻子以外的人發生關係,只有認定了這個人會跟我結婚,我才會和她發生關係,這是因為我是乾淨的,所以我才不能接受一個不乾淨的女朋友,除此之外,我還要奉勸你一句,女人在結婚之前要自重,在沒確定對方是自己的結婚物件之前就不要同居,你能覺得同居多年這件事情正常,就證明我們倆個觀念不合了,我們不合適,再見!”

說完這番話,張皓轉身離開,留下倩倩在原地思考,從前父母阻止她和男朋友同居,她也不覺得自己做錯了,而現在聽了張皓的一番話,她開始動搖起來,難道真的是她做錯了嗎?在結婚之前,男女朋友應不應該同居呢?

同居是個人選擇,我們無法判定它是對是錯,只能說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的選擇付出代價,當你選擇了同居,就意味著你會把全身心交付給另一個人,你們倆會以男女朋友的關係過著夫妻一般的生活,因為沒有領結婚證,同居並不受法律保護,之後是結婚還是分手,分手之後會面臨什麼樣的後果,都要由你自己承擔。

“和男友同居4年很正常,不乾淨的是你的心”相親男的反懟太打臉

現在社會十分開放,人們對於貞潔的要求已經不如舊社會時那般嚴格,但大部分人依然保留著傳統而保守的觀念,你要選擇婚前同居,就要有承擔非議的決心,所以我們說當沒有確定兩個人未來一定會結婚的時候,不要隨便同居。

不管是男是女,都不要為愛一時衝動,決定同居,在決定同居之前都要做好萬全的準備與考慮,一是要考慮是不是已經準備好和對方結婚,最好是在兩個人互相見過對方的家長,已經在為結婚做準備的時候同居,這時候的同居更像是一個生活上的磨合;二是要考慮好對方的人品和品性,到底能不能對你的未來負責?三是要做好保護措施,千萬不要未婚先孕。

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的行為承擔責任,婚前同居不是兒戲,不要把它當做遊戲,等嚐到苦果才後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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