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虎一年半沒修好,報價卻從6千增到11萬多!廈門男子很煩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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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虎一年半沒修好,報價卻從6千增到11萬多!廈門男子很煩惱

不少老司機都有過修車的經歷

但請問這樣的事,誰能忍?

路虎一年半沒修好,報價卻從6千增到11萬多!廈門男子很煩惱

近日,市民姚先生致電

訴說煩惱:

2020年10月,我們公司的路虎越野車因漏油送到鑫達鴻汽車維修處理。

現在一年半過去了,車沒修好,修車店還擅自將車送到第三方修車廠拆檢,甚至報價十多萬元。

那麼,究竟怎麼一回事?

車子到底哪裡出了問題?

誰又該為這件事負責呢?

記者就此進行了調查

來聽聽姚先生和修車店的說法:

汽車漏油返修多次沒修好

修車店說發動機壞了報價11萬多

姚先生說

這輛路虎是公司的公用車

2020年10月發現漏油

送到鑫達鴻修車店修理

當時維修報價6815元

但通知車修好時的維用卻要21155元

路虎一年半沒修好,報價卻從6千增到11萬多!廈門男子很煩惱

姚先生說,當時公司認為大部分維修專案與漏油無關且未經確認,因此拒絕付款。經協商最終雙方確認維修費9975元,並約定2021年春節前如能正常使用就付清。

不過,漏油的問題再次出現。

“取車後三個月返修多次,每次都說修好了,但還是反覆漏油。”他說。

去年1月,因嚴重漏油

車輛又被送到修車店

修車店稱系機油高壓管故障,雙方確認該項維修費用由修車店承擔。去年1月28日,修車店告知已更換新高壓管,但打不著火無法啟動,判斷是發動機故障。

姚先生說,公司認為三個多月沒修好漏油而且發動機損壞,提出將車送去4S店檢測修理,修車店要求結清維修費才交車。

姚先生說

當年4月1日修車店開出了

一張11萬多元的報價單

才得知車子被送到另一家修車廠

說是發動機損壞需要更換零件

路虎一年半沒修好,報價卻從6千增到11萬多!廈門男子很煩惱

對此,姚先生的公司無法接受

提出要回車輛

姚先生說,此時才知道車輛一直都是在這家修車廠維修,未結清維修費對方不肯交車。

此後,經運管部門三次調解,且該公司委託律師發出了律師函,修車店同意交車但前提是籤一份免責宣告,證明發動機故障與其無關。對此,姚先生的公司表示無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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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畫/劉哲姝

維修一事有告知司機

車子問題屬於老化所致

對於維修一事

修車店負責人王先生解釋:

這輛車檢查故障後自己的修車店無法維修,因此委託有資質及相關裝置的另一家修車廠對該車進行修理。

維修過程、費用及將車送往修車廠等情況,當時對接此事的對方公司司機苑先生有簽字確認。對此,姚先生並不承認公司知情。

王先生提供的報價單顯示,該車裡程表為13。9萬公里。姚先生公司購車時間為2011年9月。對於車輛維修後反覆出現漏油的情況,王先生認為屬於車子老化問題。

律師說法

那麼,修車店的行為是否合理?

車主可以拒絕付款嗎?

福建巽明律師事務所楊豔群律師表示

車輛送到維修店後雙方實質上形成了承攬合同關係。交車後,雙方約定如能正常使用就結清費用,但此後因多次發生漏油問題返修,根據民法相關規定,

如果車沒修好的證據確鑿,車主有權不支付維修費用。

另外,如果車主一方能證明送第三方修車廠未經車主同意,修車店這種行為屬於違約行為。

如果送修方能證明車輛送到修車店時未發現發動機存在故障,有權要求修車店賠償,除非修車店能夠證明發動機故障不是維修導致的。

車輛在第三方修車廠留置近一年

責任由誰承擔?

律師認為要看留置車輛是否符合法律規定。修車店將車送到修車廠實質上是兩家維修企業之間形成了承攬合同關係,維修費用應當由修車店向修車廠支付。如果能證明是修車店未支付費用導致車輛被留置,造成車主損失應由修車店承擔。

對這件事,大家怎麼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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