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前買婚房, 男女雙方各出一半錢卻要寫公婆的名, 準兒媳拒絕了

對普通家庭來說,買房子始終是一筆大開銷,有些人奮鬥一輩子都未必能買得起一套房子。有時候房子不僅僅承擔著住的作用,還能在情感上慰藉人,給人有家的感覺,在婚戀市場上也會給未婚男女加分。

以前結婚,都是按老傳統辦的,也就是男婚女嫁,男方娶女方嫁。這種方式結婚,男方要置辦婚房,女方要置辦嫁妝。這是男權社會,一切都以男性為主的標準定出來的婚嫁方式,女性是從屬於男性的,地位比較低。

現在法律明確規定男女平等,結婚應該是男女雙方脫離各自的原生家庭,建立自己的小家庭,然後在小家庭裡生兒育女。所以現在很多人家都是男女雙方一起買房子,一起裝修房子,不再按老傳統結婚了。

結婚前買婚房, 男女雙方各出一半錢卻要寫公婆的名, 準兒媳拒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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戀愛兩年後,準備要結婚了,雙方在商量買婚房時,說好各出一半房錢,裝修錢也平攤。可在準備買房時,姑娘偶然得知男方家想在房產證上寫公婆的名字,不寫小夫妻的名字。

這是發生在陳曉亭身上的事,她驚訝不已,婆家怎麼能有這樣的想法?她當然馬上拒絕了,男友做她思想工作,她堅持分手了。下面我們來聽聽她經歷過的故事。

自述人:陳曉亭

年齡:28歲

職業:店員

城市:啟東

結婚前買婚房, 男女雙方各出一半錢卻要寫公婆的名, 準兒媳拒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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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奶茶店裡工作的,有一次我給客戶端奶茶時,被另一個客戶撞倒了杯子。這客戶很抱歉,馬上向我道歉,他見我身上都是奶茶,就提出等我下班後請我吃飯。

我以為他只是客氣一下,沒想到我下班時,他真來接我去吃飯了。我對他感覺不錯,就跟著他去了,後來我們倆就不知不覺戀愛了。

戀愛了兩年後,我們準備要結婚了,男友就帶我回去見他父母。初次見面,準婆婆對我問長問短的,我們家十八代老祖宗都被她問遍了,這讓我很不好受。

準婆婆問到我們家的經濟情況,聽說我家條件不錯後,她很滿意。我暗暗覺得她很勢利眼,假設我家經濟條件不好,她可能就不會笑臉對我了。

見過未來的公婆後,我也帶男友去見我父母,我父母對男友這個人挺滿意的,但對他家的條件不太滿意。我很生氣,怎麼我父母跟未來的公婆一樣,也張口閉口是錢。我媽就罵我,說我衣食無憂,就不知道錢的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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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我和男友安排雙方家長見面,商量結婚的事。準婆婆說,現在新社會了,不能再按原來的老規矩辦了。她剛開始說這句話時,我還覺得她很開明,懂得時代在進步。

但後來說到婚房時,我才明白,原來她是想讓我們家也出買房錢。她不斷訴苦,說她和老頭子都是做苦力的,掙不到大錢,所以手頭裡不富裕。現在買一套房子很貴,單靠他們家的力量,只能買很小的房子……

婆婆不斷說著,弄得我父母不知說什麼好了。我反正是壓根兒就沒有想要佔男方便宜的念頭,所以我主動提出買房錢各出一半,裝修也一起出錢,反正房子是我和男友兩個人住的。

婆婆馬上高興地笑了,還沒等我父母表態,就說“好好好,就這麼辦”。我爸沒吭聲,我媽還想反對,但見我和婆家已經談妥了,她就沒法反對了。

那天回家的路上,我媽碎碎念著,說我傻,婚房應該是男方辦的,憑什麼讓我們女方辦?我爸就勸她,說現在新社會了,不能再用老思想對待兒女的婚事。再說,房產證上是寫兩個人的名字的,這是受法律保護的。

結婚前買婚房, 男女雙方各出一半錢卻要寫公婆的名, 準兒媳拒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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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量定了婚事,下一步就開始張羅了,我和男友去看房子,左比較右比較的,想要選一套稱心如意的房子。後來終於選定了一套,就準備要辦購房手續了,我爸媽給了我一些錢,我自己也把積蓄拿出來了。

在辦購房手續的前一天,我去找男友,一來是跟他說我把錢都準備好了;二來是約他去影樓談拍婚紗照的事。男友讓我把銀行卡給他,我沒給,我說,到時我那部分還是我自己付吧!

我們倆說好吃過午飯去影樓,男友就去廚房裡問他媽有沒有做好飯了,我在房間裡玩手機。玩了一會兒後,我覺得應該要去幫幫準婆婆,我這樣坐等著吃現成的,好像不太好。

當我走到廚房門口處時,我聽見男友在告訴準婆婆,說我已經準備好錢了。準婆婆很高興,就囑咐男友,辦房產證時不能讓我知道,得要寫上他們老夫妻倆的名字。

準婆婆說,寫他們的名字,反正他們只有一個兒子,將來財產都是兒子的。如果寫上我的名字,萬一離婚的話,那就要被分掉一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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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友說我知道後肯定會鬧的,那怎麼辦?準婆婆說先不告訴我,就說房產證還沒辦到,等結婚後,生米煮成了熟飯,我就沒辦法了。結婚和離婚都是大事,誰也不會隨隨便便離婚的,等結婚後再告訴我,我就只能認了。

我聽得目瞪口呆,沒想到準婆婆這麼詭計多端,他們設了套在等我跳下去。我很憤怒,就衝進廚房去,質問他們怎麼能這樣算計我?男友和準婆婆都很意外,準婆婆很尷尬,臉上紅一陣來白一陣的。

男友哄著我,說準婆婆也是為我們好,希望我們婚姻穩定。我就衝男友發火了,我是真心愛他,一心一意想跟他白頭到老的,可他卻在算計我,我覺得無比委屈。男友想繼續做我的思想工作,以為我哄一下就沒事了。

可我當即就提出分手了,這婚不結了,婚房不買了,婚紗照也不拍了,我們倆到此為止。說完,我頭也不回地走了,男友來追我,我也沒有理他。

我回家把這事告訴父母后,我爸和我一樣很驚訝,我媽少驚訝一些。她說她早就看出來準婆婆不是盞省油的燈,我不是她的對手。所以我爸媽很支援我分手,我就不顧男友的懇求,堅持和他分手了。

結婚前買婚房, 男女雙方各出一半錢卻要寫公婆的名, 準兒媳拒絕了

結語:

結婚一定要有誠意,雙方都要奔著白頭偕老而去,不要還沒結婚就想到離婚了。成一個家不容易,雙方都要珍惜的,離婚是萬不得已的事。

馬上要結婚了,男方還在算計女方,那女方當然要不高興了。陳曉亭的準婆婆確實很會算計女方,買婚房時讓女方出一半錢,裝修也讓女方出一半錢,但房產證上卻寫公婆的名字。

準婆婆想規避離婚時被女方分掉半套房子的風險,但殊不知這半套房子,原本就是屬於女方的,女方也是付出了真金白銀的。人不能只為自己著想,也要為別人著想的,何況還是人家應得的東西?

陳曉亭的準婆婆家這樣算計女方,那即使結婚了,也會離婚的。因為他們太自私,太霸道,想白白佔有別人的財產。

君子愛財,取之有道,不是自己的財產,千萬不要有覬覦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