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初期,“洪武四大案”之一郭桓案

據《明史·刑法二》記載:“郭桓者,戶部侍郎也。帝疑北平二司官吏李彧、趙全德等與桓為奸利,自六部左右侍郎下皆死,贓七百萬,詞連直省諸官吏,系死者數萬人。”

大明初期,“洪武四大案”之一郭桓案

大明開國初期1385年,也就是洪武十八年,明太祖朱元璋懷疑北平承宣布政使司李彧和提刑按察司趙全德與戶部侍郎郭桓等人勾結欺君罔上,貪贓枉法,下令全部徹查。

1385年3月,監察御史餘敏、丁廷舉上奏彈劾郭桓利用手中權力,勾結李彧、趙全德等人貪贓枉法,侵吞各地州府上繳國庫錢糧,偽造賬目,中飽私囊。

據歷史記載:明朝初期,國庫一年的糧食收入是2940萬石,而“郭桓案”中貪贓的精糧差不多是國庫一年的收入,高達2400萬石,朱元璋感嘆說這是歷朝歷代貪汙國庫最過分的一次,令人觸目驚心。

“郭桓案”經過徹查,令人震驚,禮部尚書、刑部尚書、兵部侍郎、工部侍郎、全國十二個布政司都被牽扯其中,朱元璋本來就最恨貪官,看到案子的奏摺,勃然大怒,下令自六部侍郎以下涉案人員全部處死,此次涉案人員高達數萬人。

明太祖朱元璋對於官吏貪汙政策非常嚴厲,講究“重典御下,稍有觸犯,刀鋸隨之”,貪汙銀兩超過60兩直接砍頭,但為何還有這麼多人觸犯律法,究其緣由,有以下幾點:

大明初期,“洪武四大案”之一郭桓案

一、功勳權貴居功自傲、仗勢欺人,目無王法

大明建國初期,明太祖朱元璋大肆封賞,功勳爵位遍地都是,大小功臣都有自己的封地,部分開國功臣仗著自己用生命換來的權力,在自己的地盤上仗勢欺人,魚肉鄰里,由於國家初建,百廢待興,所以開國初期,朱元璋也沒有過分的糾結這些事情,導致部分權貴更加的囂張跋扈,更加的有恃無恐。

二、各級官吏相互勾結,互相包庇,欺上瞞下

因建國初期,對於國家的土地資源和使用情況的統計並不完善,各地官員為了中飽私囊,在初次統計過程中,偽造冊書,謊報瞞報,透過各種形式貪汙國有資源,部分官吏謊報災情騙取朝廷救災錢糧等,還有的官吏在自己的地盤上設定各種賦稅,增加地方稅收貪汙公款。

大明初期,“洪武四大案”之一郭桓案

很多地方官吏都是曾經一起打過仗的兄弟,相互之間都有千絲萬縷的關係,時間一長,就形成了各種利益集團,互相包庇,上下勾結,這也是讓明太祖朱元璋最忌憚的一點,為了懲治貪官,打壓各方利益集團,朱元璋才要求徹查“郭桓案”。

但由於牽涉甚廣,人員眾多,導致各地出現了不穩定的局勢,朱元璋為了全國的穩定和平息民怨,“郭桓案”的審刑司吳庸也成了政治的犧牲品。此案的告破極大地震懾了貪官汙吏,瓦解了權貴集團的風險隱患,還順便理清了全國的土地資源、人口普查等,為大明朝朱家的後世子孫管理國家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大明初期,“洪武四大案”之一郭桓案

處理“郭桓案”後,朱元璋為了防止有人弄虛作假、貪贓枉法隨意篡改財務賬目中的數字,就把原來的“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改為了“壹、貳、叄、肆、伍、陸、柒、捌、玖、拾、佰、仟”,在朱元璋的要求下,大寫數字一直沿用至今,並且在各個領域都有所推廣,所以,不會寫大寫數字的各位朋友,好好學一下, 順便也感謝一下明太祖朱元璋這位嚴厲的開國皇帝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