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又重溫了一遍《我不是藥神》,原以為遭受了幾年的社會毒打,我會變得更加堅強一點,可是沒想到,當看到老奶奶拉著曹斌的手說道:警官,我不想死,我想活著。
那一刻,眼淚還是瞬間破防。
我時常在想,如果這個世界上沒有誰,因為吃不起藥,看不起病而離開這個世界,那該是一件多麼美好的事情。
但是影片中張長林的一句話卻將我直接打回了現實:我發現這個世界上只有一種病治不好,那就是窮病。
討論生死從來都是一個很嚴肅的問題,生是對生的敬畏,死是對死亡的恐懼。
就像每天都要遭受病痛折磨的呂受益,甚至想透過自殺的方式來結束自己的生命,對於他而言,他害怕死亡,但活著同樣也需要莫大的勇氣。
有那麼一刻 ,我甚至希望他能夠早一點死去,因為活著,每一分,每一秒對他都是一種痛苦的折磨,至少死可以給他帶來解脫。
如今,當我再次重溫這部經典之作時,我的腦海中突然閃現出一個問題:
法律,究竟能不能定義一個人,他到底是好人還是壞人?
比如影片中的主人翁——程勇。
很多人看到這個問題,不假思索地回答道:程勇絕對是個好人,就憑他最後貼錢賣印度仿製格列寧,他就是一個好人,他延續了很多人的生命。
可實際上,他是一個“爛人”。
影片的開頭,程勇的前妻帶著律師來和他溝通兒子程小澍的撫養權問題。
程勇一聽前妻要將兒子移民到國外,當場發飆,堅決不同意放棄兒子的撫養權。
甚至當著律師的面動手毆打前妻,最後被抓到了警察局。
一個動手打女人的男人,會是一個好人嗎?
而且從前妻的言語中我們可以得知,這已經不是她第一次被打了,足以證明程勇具有明顯的暴力傾向。
他就是一個胸無大志,渾渾噩噩,蹉跎青春,靠著賣印度神油,連房租都已經交不起的家暴男。
程勇為什麼要幫呂受益從印度帶藥?
那是因為老父親生命垂危,程勇急需一筆錢來給父親交納手術費。
兒子的撫養權爭奪無望,他必須用行動證明自己可以照顧好兒子。
所以他才鋌而走險,答應幫呂受益帶藥,沒想到就此找到了一條發家致富之道。
起初,程勇對於那些病人的態度是高高在上的,認為自己是他們的救世主,正版3萬8一瓶的藥,在他這裡就只要5000元。
所以當他聽到病友5000塊都嫌貴的時候,程勇就是一副愛買就買,不買滾蛋的態度,甚至強逼著病友摘下口罩來和他說話。
他的本質是賺錢,不是為了救人,在他看來,這是一種風險與機遇並存的挑戰,只要風險在可控的範圍內,這種賺錢的方式會讓他的人生變得豁然開朗。
就是靠著這麼一個發家致富的方式,程勇給父親做了手術,補交了拖欠幾個月的房租。
賺錢了,人的慾望也隨之而來。
都說飽暖思淫慾,程勇自然也不例外。
長期的單身生活,長時間的性壓抑,程勇也是覬覦美色的。
所以酒吧團建結束之後,當程勇提出非要送思慧回家的時候,兩個人都心照不宣。
如果不是撞見了思慧生病的女兒,那一晚,百分之一百,思慧絕對是以身相許。
因為是程勇給了她女兒活命的機會,她沒有什麼東西可以報答程勇,除了自己。
當張長林找到他的神油店,讓他把仿製藥的代理權轉給自己的時候,程勇動搖了。
因為他清楚地知道,張長林說的都是對的,販賣假藥,情節嚴重的會被判無期。
他不想自己身陷囹圄,父親無人養老送終,兒子無人撫養長大,於是將仿製藥的代理權作價200萬賣給了張長林。
程勇就是一個普通的俗人,沒有我們想象中的那麼偉大。
他也會害怕,也會畏懼,也會膽慫和退縮。
所以當思慧他們利用道德標兵的標準來要求程勇時,得到的結果肯定是失望的。
程勇拿著張長林給他的200萬辦了一家服裝廠,生意做得有聲有色。
直到他被呂受益在病房裡撕心裂肺地哭喊所震撼時,他才決定重操舊業。
而這一次,他從一個俗人也變成了一個好人。
呂受益的死給程勇帶來的改變是巨大的。
程勇認為他的死,自己也要承擔一定的責任。
所以他重操舊業,甚至貼錢買藥,也可以看成是一種贖罪和懺悔的行為。
這個時候的程勇是沒有私心的,只不過是想透過自己的能力來救助更多的病人。
可是整個過程中,他又是壓抑的,因為他揹負著沉重的包袱。
這個包袱直到他在法庭上接受審判的時候才得以真正的釋懷。
回到之前的問題,法律到底能不能定義一個人究竟是好人還是壞人?程勇到底是不是一個好人?
程勇犯了法這是事實,程勇救了人這也是事實。
看上去似乎是法與情的較量,實際上卻是對人性的拷問,真正的答案其實早就定義在每個人的心中。
我們再來說說影片中的那些“壞人”。
張長林算得上影片中最壞的一個角色了。
專職賣假藥,舉辦假藥宣講會,專門坑騙那些沒有防範意識的病人。
賺得都是喪良心的錢,他這樣的人就算是槍斃十次都不為過。
可是當他被抓之後,他還算是個男人,放棄戴罪立功的機會,沒有把程勇給供出來。
對於那些病人而言,張長林無異於殺人的儈子手,可是對於程勇而言,張長林為他爭取了時間。
我們忽然發現,就算像張長林這樣罪大惡極的人也會有一絲人性的閃光點,人性果然是複雜而又難以琢磨的。
瑞士製藥公司的醫藥代表趙立忠,本片的第二大壞人。
病友痛斥他們公司壟斷藥價,賺黑心錢,甚至往他的身上扔狗屎。
可是趙立忠真的有錯嗎?
他作為瑞士製藥公司的員工透過合理的途徑和方式來維護公司的利益,他何錯之有?
很多人罵他是斯文敗類,冷血動物,帝國主義在華的高階買辦。
把一股腦的不滿情緒全都發洩到他的身上,但又有多少人會去思考格列寧藥價高的真正原因。
大家只願意相信藥價高,卻不願意相信研發成本高。
作為一個醫藥代表,他是沒有權利,也沒有能力去改變藥的定價。
真正能夠改變的,其實大家心裡也清楚:大國博弈。
郝局長被廣大人民群眾親切地稱之為本片第三大壞人。
身為人民JC,卻站到了人民的對立面。
不近人情的態度,扼殺了多少個像老奶奶那樣渴望活著的病人。
可是作為一名人民JC,不正應該捍衛法律的尊嚴嗎?
程勇有沒有犯法,他確實犯法了,那郝局長要將他緝拿歸案有沒有問題,好像沒有問題。
如果一個執法者都不去遵守法律,我們憑什麼會認為他們會守護這個世界的公平與正義。
所以,當我再次重溫這部電影的時候,我發現法律其實是很難定義一個人到底是好人還是壞人。
好人與壞人,在不同的環境下,面對不同的人,它其實是一種相對的關係。
同樣的道理,我們也很難透過簡單的對錯來判斷一個人或者一件事,最重要的是堅持自己的本心。
只願這世間不再有那些無錢可救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