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daft punk解散#的熱度,請大家遵守武德

昨晚,臨睡前,daft punk毫無預警地宣佈解散。很快,#daft punk解散#之話題衝上了微博熱搜——這是微博歷年來,電子樂相關話題第一次上熱搜麼?(《即刻電音》??)

想起來,daft punk是我最早聽到的電子樂樂隊。

大概是在2004年,我去的“第一印象”唱片店裡。那會兒,大立剛開始給我們推薦法國香頌,來自法國歌手的唱片都擺在最顯眼的地方。我記得剛進門的櫃子旁邊,就放著一張Discovery——daft punk在2001年的專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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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我根本不知道這是一支電子樂樂隊,且我從來沒有聽過電子樂……大立說,daft punk啊,法國樂隊,你可以買回去聽聽。我說,封面這麼像ac dc,是法國的金屬樂隊嗎?大立不動聲色:你買回去聽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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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這樣,我拿回去,塞進discman的時候,那首one more time傳來的時候,我當時的反應是:就這???說好的punk呢?說好的重金屬呢?為什麼唱得像邁克爾傑克遜?但為什麼聲音又是這麼扭曲的?這膚淺的跳舞音樂是怎麼回事?邱大立你為什麼坑我?好了,算了,看在第二首歌aerodynamic就有電吉他riff的份上,我不追究了……哦,還聽著聽上頭的,不錯……這樂隊雖然不punk,但還不錯……第三首digital love,這旋律真不錯,人家都說專輯裡的第三首歌是口水歌主打歌,果然搞電子的也不免俗嘛。

這就是我和daft punk的相識了。他們也是我貧瘠的電子樂聆聽經歷中、為數不多的真正喜歡的樂隊(除此之外就真的只有YMO和M83了)。感謝他們留下的精彩。

但凡是有紅白二事,各路營銷號肯定都要上馬,分點流量。今早起來,刷了下微博,也看到中文世界電子樂第一KOL——電板鴨老師嘮叨了一嘴,他勸各位營銷號斟酌用詞,像“電子音樂歷史上損失最大的解散”這一說法,其實非常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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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把daft punk稱為“傳奇電子樂組合/樂隊”我也覺得怪怪的……傳奇二字,不是用於那些已經flop掉的、排行榜上無蹤影、現在大夥兒都不聽的嗎?可是daft punk可是妥妥正當紅的呀。

這真不是抬槓,就算我這麼一個電子樂知識貧瘠者,也知道在電子樂的縱向座標軸裡,單論商業及藝術成就雙豐收上,和daft punk同一個量級或在其之上的,隨便一數:YMO、kraftwerk、depeche mode、portishead , massive attack、pet shop boys、the chemical brothers……但daft punk在我們這兒,確實是電子樂這一領域中,最出圈的那一個。我認為,其原因在於:daft punk是各路電子樂大神中,最“不電子樂”的那一位。

以Random Access Memories為例,新世代的歐美流行音樂樂迷也許是從這張專輯——準確來說,是從Get lucky開始認識daft punk的。當時的sony唱片確實是在這張專輯花了大手筆,無論從製作到營銷,都是創紀錄的(應該是電子樂史上最大手筆的投入?)。sony願意這麼砸錢,很大原因是:RAM是一張不侷限於電子樂的專輯,這是一張優秀的主流唱片,是一張任何人都能輕鬆愉快接受的唱片。但是,我記得當時RAM發行之後,以電板鴨為代表的電子樂OG樂迷,其反饋是,“RAM還行,但是跟daft punk的homework、discovery早期專輯比起來,真的不是一個量級的”。我理解這話的意思是,RAM從電子樂的創新性來看,確實是不高的作品,可妙就妙在它夠成熟圓潤,把house、disco使勁地往主流排行榜吹,而且其中大量的樂隊化表現手法、大量的實錄,讓它聽起來真的是一張“不電子樂”的專輯,也因此能夠覆蓋更廣大的因素,sony才原因為這張專輯砸大錢。

因此,請各位在衝話題蹭熱度的同時,也要講一講武德。daft punk特別好,但遠不是好到那樣空前絕後。別讓人覺得你就聽過daft punk這麼一個電子。daft punk解散,就好比……Coldplay解散(假如),你會因此把Coldplay視作傳奇樂隊麼?(馬山芋報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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