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位神秘音樂人身份終於被證實,一個筆名引發的風波

前段時間,我寫過一篇關於神秘作曲人Akiyama Sayuri的文章,因為他創作了《這世界那麼多人》、《萱草花》、《卡路里》等一系列成功的電影歌曲,卻只留下Akiyama Sayuri(秋山小百合)這樣一個名字,不禁讓人對ta的真實身份頗感興趣。根據各種線索,網友猜測他極有可能就是國內音樂人彭飛。

這位神秘音樂人身份終於被證實,一個筆名引發的風波

最近的一條線索,就是韓紅在春晚舞臺上演唱了那首《這世界那麼多人》,如果你仔細看過電視上打出的作曲者的名字,就會發現它不再是“Akiyama Sayuri”,而是“彭飛”。

這位神秘音樂人身份終於被證實,一個筆名引發的風波

彭飛是什麼人?

目前他的主要身份是主攻電影配樂的音樂人。像《你好,李煥英》、《西虹市首富》、《囧媽》,還有剛剛上映的《這個殺手不太冷靜》等很多商業大片,都是他配樂的。這些電影也配套輸出了《這世界那麼多人》《卡路里》《萱草花》等多首膾炙人口的歌曲。

據查,目前彭飛已經是內地電影票房累計最高的配樂作者,無論是質量、數量還是商業效果,都頗令業界矚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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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到底Akiyama Sayuri是不是彭飛呢?

那篇文章出來以後,也有不少讀者給了我一些反饋意見,後來在一位音樂圈的朋友那兒得到了確鑿答案。他說認識彭飛多年了,他肯定地告訴我,沒錯,Akiyama Sayuri就是彭飛!加上之前春晚上的署名,這事總算是坐實了!

在之前的文章中,我們探討過為什麼彭飛要用Akiyama Sayuri作為筆名的原因。好好的一位國內優秀創作人,卻用這樣一個又像日本名又像英文名的名字,確實讓人有點奇怪。

我們甚至懷疑過,彭飛團隊是否有意披上馬甲打創作上的擦邊球,以躲避版權上的法律風險?因為之前網上出現過針對《卡路里》《這世界那麼多人》等作品有“旋律似曾相識”的質疑言論。

據這位朋友稱,彭飛在聽到網上這些猜疑後頗為驚訝,但也透露了用這個筆名的幾點原因:

1。 他本身的專業是小提琴演奏,也一直用真名示人,近年來涉足影視歌曲創作,才開始用筆名;有人說是“藝術潔癖”,也許沒那麼神聖,但確實是與以往創作理念截然不同了。兩個音樂領域,一個偏藝術,一個偏商業傳播。用兩個名字,挺好的,於是一個很偶然的念頭下,用了這個筆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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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用Akiyama Sayuri作筆名,一是獨特性,現在哪怕在日本也沒人用這個名字了,以此區別於其他作者,另外也有模糊性別的意思;

3。 而當這些影視歌曲引起關注後,彭飛也慶幸用了這個筆名,畢竟每部電影配樂,都是耗時很長的大工程。對於這些歌曲引發的討論,不管是正面還是負面的,他都疲於應對。這個馬甲正好可以作為一個緩衝,讓他更專注在創作中;

總之,朋友說彭飛是一個極其低調的人,尤其是在流行音樂領域這一塊,他基本屬於玩票的性質。他可能希望更多的人去聽他的爵士專輯,同時也害怕寫流行旋律寫多了,某一天被大家拿來跟某幾位“流行音樂大咖”做比較,那不是他要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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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針對彭飛用筆名創作的負面猜疑,我們來分析一下:

署一個莫須有的筆名,究竟能不能最大程度躲避“音樂裁縫”的法律風險呢?

答案是不能。

因為不管你用什麼筆名,在中國音著協登記版權時始終是實名的,這樣你才有可能拿到版稅收益,但出現版權糾紛時,也是可以直接找到你的。所以,以為用馬甲就能逃避侵權責任,這條路是行不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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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歌曲究竟能為創作者帶來多少版稅收益呢?

據音樂圈內朋友介紹,除了極個別可以透過數字專輯獲利的“頂流”歌手,或極少數經常被授權在電視節目上演唱的熱門歌曲以外,歌曲最常見的獲利方式是流媒體播放。然而,流媒體播放的收益是相當低的。

流媒體千次播放通常為幾分至幾毛錢收益。這幾毛幾分收益,平臺先分一半,剩下一半中有42%歸於錄音著作權方,只有8%歸於詞曲著作權,詞曲作者各佔4%。

當然,這個分成比例不是固定的,視平臺與版權方的不同,在分成比例的協商上略有一定浮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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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說你是作曲者,你某首作品被播放了100萬次,如果按千次播放0。3元的單價來算,作曲這部分版稅收益只有12塊錢,在扣稅和版權代理公司的抽成後,真正到手大概也就6塊多吧。照這樣算下來,即使播放過億也沒多少錢。

而對於絕大多數歌曲來說,100萬次都已經是一個挺高的資料了。因為歌曲太多了!光2020年一年就上線了74。8萬首新歌,大部分歌曲幾乎是無人問津的。

賺錢這麼難,真的還有人鋌而走險去抄襲歌曲嗎?

當然還是有的,且近年來我們還屢屢聽聞。

但我們注意過沒有,這些翻車的例子,基本都是網路歌曲。也就那些剛上道或上道不久的所謂“獨立音樂人”,或者剛進入市場的“獨立音樂公司”。他們直接把自己的作品發到網上,中間沒經過任何審查機制,甚至也沒有版權代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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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數字音樂平臺就是這樣便捷,把成為原創歌手的門檻降低到了你家臥室床邊,任何人都隨時可以上傳你的音樂作品。正是因為這樣,才造成了數字音樂市場良莠不齊的狀況,滋生了一些“音樂裁縫”。

相反,那些由正規的音樂公司,按完整的工業流程製作出來的歌曲,出現類似問題的例子就很少。這是因為,歌曲都是多方合作的結果,層層稽核,嚴格把關,很難想象一首裁縫式作品可以矇混過關最終被製作出來。尤其是在這個數字音樂時代,稽核標準只會更加嚴苛,因為每首歌曲都是一個贏少賠多的賭注,誰還願意把賭注押在一首存在版權風險的作品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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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曾相識”是否等於抄襲?

當然,正規工業流程出來的歌曲,也不排除有的作品紅了後會引起一定質疑,但往往僅限於大眾歌迷的一種“似曾相識”而已,可能風格比較類似,若仔細考究起來,卻並不一定有抄襲的問題。

比如彭飛的這首《這世界那麼多人》,當初有網友認為與中孝介的《各自遠揚》很相似。那這種相似感從何而來呢?經一些專業音樂人士進行解析,其實這兩首歌最相似的部分來自它們的和聲進行。這個和聲進行就是鼎鼎大名的卡農和聲進行。而和聲的進行和排列在全世界都不受著作權法保護,是人類的共同財富,任何人都可以無償使用。

這位神秘音樂人身份終於被證實,一個筆名引發的風波

音樂的抄襲主要指的是旋律抄襲。但歷史上驚人相似的旋律有很多,從《游擊隊歌》和《打起手鼓唱起歌》,到《愛我中華》和《哈利路亞》,很多聽起來極為相似的旋律其實都無法認定為抄襲。

撞旋律的可能性大不大?

兩首歌曲聽感相似,除了作曲家有意的“風格模仿”,有時也無法避免無意的旋律相撞。

比如林俊杰的《修煉愛情》,和周杰倫的《最長的電影》在副歌部分旋律極度相似,這怎麼解釋呢?難道林俊杰搭上自己的名譽去抄襲周杰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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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怎麼說這也無法讓人相信林俊杰是故意為之的吧,唯一的解釋就是——好巧,撞上了! 即使那是周杰倫的歌,林俊杰可能也真的沒聽過,要不肯定會有意避開的。

撞旋律與抄襲的區別,需要根據具體情況來判斷。旋律相似的情況下,另外還需要滿足以下兩個條件才可能構成抄襲:

1、“抄襲者”作品問世時間更晚,且實質接觸過前作品;

2、“抄襲”的部分存在明顯的獨創性,很難用撞旋律來解釋,屬於“不是抄襲模仿就不可能如此巧合”的情況。

注意:這裡所說的“獨創性”十分重要!也就是說,我們好像覺得A抄襲了B,但被抄襲的那部分,B在創作上並沒體現明顯的獨創性,仔細去研究,你會發現B又好像抄襲了C,C又抄襲了D……像這樣的情況,就無所謂獨創與抄襲了。

撞旋律的機率還是比較大的,尤其是中文流行歌曲的寫作。大家常用傳統的五聲調式來創作,一個八度內的五聲音階算上八度音也只有6個音,那麼在一個八度內,用這6個音寫一句由6個音節組成的旋律,一共是46656種可能,而寫一句只有5個音節的旋律呢,就只有15625種可能了……

這位神秘音樂人身份終於被證實,一個筆名引發的風波

旋律越短,可能性就越少,而且其中還有很多種可能,是並不好聽而不會被作曲者採用的。

你想想,一年幾十萬首歌曲被創作出來,撞旋律的機率能小嗎?要不為什麼說作曲者要大量聽歌呢,包括古今中外各個型別。它不是為了借鑑模仿,恰恰是為了避免踩雷啊!試想你辛辛苦苦寫首歌,可能花了幾十萬製作成本發表出來,傳開後卻被質疑是抄襲誰的,怎麼解釋都沒人相信,有可能一世英名毀於一旦,你說冤不冤?

像彭飛這種在業界已有不錯口碑的音樂人,大機率也不會傻到賭上自己的名聲和前途,跟那千千萬萬的無名網路歌手一樣去打擦邊球,靠音樂裁縫的方式去做歌賺錢。這太冒險也沒必要。

這位神秘音樂人身份終於被證實,一個筆名引發的風波

有音樂老師分析,《這世界那麼多人》這首歌的副歌旋律中,作曲者用了十度下行跳進這種奇葩的旋律進行方式。說明彭飛正是在努力避開與前人作品發生雷同的可能性。

彭飛本想保持低調,卻因為一個筆名引來網友眾多猜想,甚至給自己帶來了無端的困擾。哈哈,還真有點啼笑皆非呢!

當然,成年人都需要為自己的選擇負責。這樁“一個馬甲引發的風波”不管是好是壞,最終還是要彭飛自己來承擔。我倒是期待這位音樂人接下來的動作,是迴歸到本名?還是又披上新的馬甲呢?

—— E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