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術前簽署的麻醉知情同意書是“生死狀”?一切後果要自負?

在患者手術前一天進行訪視並告知相關麻醉注意事項

,這是

麻醉科醫師

的常規工作,訪視交流結束後,由患者或者家屬簽署

麻醉知情同意書。

面對

麻醉知情同意書

,不少人存在這樣的疑慮:

“是不是我簽了這個字,一切後果都要自負了?”

“醫生手術前讓我簽字,我能不能不籤?”

“手術前簽了字,醫生是不是發生了醫療事故也不用負責了?”

“我就簡單一個手術,說那麼嚴重是不是嚇唬我?”

接下來由

麻醉科

給大家解答一下,相信大家就心裡有數了。

手術前簽署的麻醉知情同意書是“生死狀”?一切後果要自負?

知情

先說說“知情”,在手術前,

患者有權利瞭解手術大概會是怎麼做,是如何麻醉的,需要注意些什麼事項,有什麼風險等等

,所以在簽署知情同意書之前,醫師會將上述情況告知患者和家屬。

為什麼患者和家屬要知情呢?

最大限度地延長生命已經不再是醫學的最高目標,生命的質量開始慢慢受到關注,個人的感受和需求也越來越得到尊重。

例如,有的人不願意做手術、不願意在身上留下疤痕,有的人不願意切除病變的器官,雖然有時候切除病變器官是最好的選擇等等

時代在進步,

現代醫學已經從以前的“醫生說什麼患者就做什麼”的模式逐漸向“醫師提供醫學資訊,患者參與診療意見”的模式演變。

所以做手術麻醉前醫師要

以患者本人的意願為基礎,儘可能地幫助患者治癒疾患。

手術前簽署的麻醉知情同意書是“生死狀”?一切後果要自負?

同意

有的患者會說:“我沒辦法啊,不簽字就不給我手術,我不得不籤啊。”

實際上,這恰恰是

把邏輯關係弄反了

。並不是醫生硬要給患者做手術,然後逼著患者簽字以“免責”,而是

患者疾病的需要。

手術是比較好的選擇,需要醫師做手術做麻醉來早日康復,醫師同時要取得患者同意才有權利對患者進行手術。

除了手術,各種疾病都還或多或少有一些療效各異的替代醫療方案,如果因為手術風險過高等原因無法接受手術,實際上

患者可以拒絕手術這一治療方案,並且選擇其他替代性方案。

手術前簽署的麻醉知情同意書是“生死狀”?一切後果要自負?

手術前簽了字,醫生是不是發生醫療事故也不用負責了?

知情同意書絕非免責書!

簽字告知並不是推卸責任,告知是把做手術做麻醉的必要性說清楚,把可能發生的手術麻醉風險說清楚,並取得你的同意。

醫護人員的醫療行為依然受到法律的約束

,如果醫生違規操作,或者由於主觀故意造成了患者的人身傷害,那麼即使術前簽了字,醫生依然是會被追究法律責任的。

臨床工作中,存在不少因溝通不暢而造成的誤解,但在疾病面前,醫師和患者是同一個戰壕的戰友,患者信任醫生,醫生才能更好地幫助患者!

作者:湖南旺旺醫院 麻醉科 李滌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