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買房千萬不要加名字加了就是錯!

結婚買房,加不加名字,估計是當下爭議最大的婚姻話題了。

不寫名字,不少女人覺得現在渣男太多,結婚毫無保障;

寫名字,男方家辛苦幾十年奮鬥來的房產,一下就被瓜分了幾百萬(京滬),您女兒有何德何能?

倘若房子是老人的,加不加名字就更麻煩了。

道理和感情,普通人很難分清,好在我無所謂加不加名字,正好來談談這事兒。

講道理

財上海開了一個很不好的頭,喊出加名字的風氣自財上海而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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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要不要假名字

我申明:100%不同意結婚加名字。

道理很簡單,作為一名自由主義者,我無比尊崇產權觀念,不是我的,強要=搶劫。

什麼意思呢?如果把婚姻(非領證)看做合夥制企業,問題就好理解了。

男女之間的親密關係,本質是一種合夥人關係,雙方在大目標一致的前提下,願意組建共同的家庭來成就事業。

假設你有一家1000萬的公司,現在引進合夥人,新的合夥人,沒有任何理由要求你把原有的50%價值500萬的股份送給他。

引進合夥人,通常是成立新公司,在合夥人付出勞動的同時,享受增值部分的比例收益,而非直接瓜分合作夥伴原有的財產。

所以,什麼情況才會要求加名字?

一種是認為婚姻必然失敗,必須先行支付違約金;

一種是把婚姻看做買賣,把自己賣身於他人,自然要求報酬。

結婚買房千萬不要加名字加了就是錯!

女權們大聲叫囂:不準物化女人。

但當她們喊出加名字的時候,恰恰就是在最大化的物化女人。

遇到不負責的男人,是個人的眼界能力所限,沒人能保證自己一輩子不出錯;

眼界,也是一種競爭。

你可以及時止損,優勝劣汰,為自己的選擇負責;

但你不能因為自己潛在的風險而要求瓜分別人的財產。

財上海的「加名字」,是討好左派屌絲和女權的策略,群體廣大,男卑女尊的觀念深入人心,也許本質上只是為了吸粉,但在觀念上開了壞頭。

當然,原產權人自己樂意贈送的,產權人說了算。

看利益

對於買房的多軍而言,很大的一個門檻是「限購限貸」。

破限貸比破限購更麻煩,要知道今天的北上深全部認房認貸,只要家庭名下任意一方有過貸款記錄,買房就算二套。

假設二套首付從3成變成6成,則購買一套500萬的「剛需房」,首付就要白白多出150萬,小白領十年的工作收入,兩人份。

也就是說,為了加個名字來確認安全感,你們小夫妻可能要損失10年的收入,大多數情況下這份損失主要是男方來承擔,表面上是前期一把撈,實際上對於同處於親密關係的雙方而言,既損人,又不利己。

這還不算,如果在北京,即使夫妻一方沒有過貸款記錄,後面想要離婚拆開來貸,一年內貸款也被視作二套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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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貸要求

也就是說,如果要把夫妻二人的貸款資格最大化,恐怕在每人打光處女貸之前,壓根就不能結婚。

倘若要成為專業多軍,夫妻間採用「無限房票」大法,意味著有一方要是淨身出戶,在另一方的貸款資質消化完成之前,不會擁有一套房產的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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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證

我們知道,限購限貸是完全違背法條的,純粹是部門行政權力在禁止過戶。

想要破除這個魔咒,不僅需要自己努力,還需要愛人夥伴的幫助,甚至全家人的幫助。

夫妻同心,其利才能斷金。

愛ta,就不要「加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