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拒絕加班被罰1萬8,判罰層面不同,對錯不同

大家好,我是

職場老佛爺

最近,揚州市邗江法院釋出了2019年勞動爭議五起典型案例,其中有一起勞動糾紛案,兩名員工因拒絕加班,造成公司損失12萬元,結果被法院判賠1萬8,此事在網路引起巨大反響。

根據江蘇省揚州市邗江區人民法院(2017)蘇1003民初8759號民事判決的資料顯示:在明知生產任務緊迫的情況下依然選擇拒絕加班,其對於因此造成的損失即使不是故意所為,至少也存在重大過失。再次,本案群發公司因遲延交貨導致的損失總體上說屬於企業的經營風險,應由XXX公司自身承擔相應責任,但考慮到常XX、石XX作為按時履行交貨義務必須的檢驗工作人員,在群發公司生產任務緊迫且可以透過安排調休等方式維護常XX、石XX合法權益的情況下,常學紅、石紀美依然拒絕加班,對用人單位可能面臨的風險聽之任之,毫無半點主人翁意識,其對因此產生的損失負有一定的過錯,故應當承擔相應的過錯責任。依照《勞動法》有關規定,判決常XX、石XX應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揚州XXX有限公司共同支付賠償款18000元。

這件事在網路發酵以來,網民們均清一色地站在弱者的角度,基本都是對判罰不滿意,認為這麼做,會引起巨大的反面效應,網友們都會擔心,未來公司可以皇而堂之的要求員工加班,一旦員工不服從,都會扣個引起企業巨大經濟損失的帽子,而找員工索賠,此舉無異於助長了企業勒令員工義務加班的不正之風。

員工拒絕加班被罰1萬8,判罰層面不同,對錯不同

一、法律層面

要是從法律層面來說,我也是不認同法院的判罰,為什麼呢?法院判罰依據《勞動法》,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2018年修訂版)中,我是沒有找到哪一條是有判罰依據的,最近的一條是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如果是這一條,也需要協商一致,至於那家企業有沒有工會還兩說呢,如果協商不一致,怎麼也不能強迫員工加班,拒絕是有理由。

另外,作為企業主,也應該好好反思自己,到底是什麼原因導致員工不願意加班,一般情況下,人都是講道理的,在企業有困難時,都願意站為企業一邊,替企業考慮問題,為什麼會出現這種撕破臉皮的事情,難道都是員工的問題?企業在平時的日常管理中,就沒有問題嗎?

特別是這兩名員工的直系領導,我認為有最大的問題,很多時候,員工耍脾氣不願意合作,很大程度上都是跟自己的主管領導處不好,這個主管領導應該連帶處罰,而不是全讓兩名員工背鍋。

員工拒絕加班被罰1萬8,判罰層面不同,對錯不同

二、道德層面

中國人習慣用“情理法”來辨別是非,而法院雖說是代表政府執行判決的公證機構,但實際上也是人依據實施和法律來判罰,難免會帶有一絲絲的情感和道德倫理在裡面。

很多時候,道德層面是最後的判罰底線,舉個例子,在大街上,有人吐了口痰,或者乘坐電梯時有人放屁,法律層面是不能判決處罰這個人的,但從道德層面,這個人是要收到公眾的譴責。

記得以前,中國某個城市推行“撞死白撞”的政策,就是說行人不遵守交通法規,比如硬闖紅燈被撞死了,司機是不用賠償的,後來實行了一段時間,又取消了,為什麼?因為撞死人這件事,道德層面是有很大壓力的,倒逼著法律層面站不住腳。就保護弱者的角度來說,哪怕死者再沒理,也是“死者為大”,需要賠償,看見了吧,死者為大,這是道德層面的判決。

在影視劇中經常聽到一句話就是,法律是保護富人的,不是保護窮人的,為什麼?就是有人喜歡鑽法律的空子,讓自己逍遙法外,但是沒有明確的證據,眾人都是心知肚明,但還是沒有辦法,所以,很多遊俠出來懲奸除惡,公眾都拍手叫好,因為英雄都在道德層面進行了正義的宣判,民眾是支援的。

在本案的判據書中,提到了“主人翁”三個字,其實,主人翁這個詞,有哪條法律明確是不可逾越的紅線,就連《勞動法》中都沒有提到。

但主人翁精神,確實是我國自建國以來,一直提倡的優秀個人品質的重要準繩。沒有主人翁精神,哪來我們國家的繁榮富強,哪有現在GDP全球第二的硬實力,就是現在,都是提倡幸福是要靠奮鬥得來的。

如果人人遇到問題都退縮,遇到問題就拿《勞動法》當擋箭牌,試問還有誰願意主動為企業做事,這個時代需要主人翁精神,更需要像鐵人王進喜、雷鋒、焦裕祿這樣的榜樣英雄。

員工拒絕加班被罰1萬8,判罰層面不同,對錯不同

本案中,兩位員工明知企業只有他們兩才能質監,卻因此要挾企業(法院的說法是員工想趁此逼迫企業續簽勞動合同),此舉是乘人之危,不是正人君子所為,加班是法律層面的問題,而臨危受命或是趁機要挾道德層面的問題。

法院判罰,也不是讓他們全部承擔12萬元,而是承擔了15%的損失費,也就是1。8萬,這個錢,我認為罰在了道德層面。

如果你是老闆,在企業危機關鍵時刻,有人趁此要挾你升職加薪,你會怎麼想?做人不能太任性,不仁和不義,這兩者不是同時出現的,你不仁我就不義,這也是君子所不齒的。就算是對公司有意見,完全可以把自己該做的事做完,然後正大光明地跟公司談判,而不是用強人所難的方式對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