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雷行動護民生 自貢某藥店涉嫌違法使用國旗被立案調查

自貢網記者 歐亞非

“國旗神聖不可侵犯,國旗及其圖案不得用於商業廣告。”3月1日上午,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向記者介紹,在“春雷行動2022”中,某藥店因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相關規定,近日被立案調查。

春雷行動護民生 自貢某藥店涉嫌違法使用國旗被立案調查

記者瞭解到,大安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2月25日開展日常監督檢查時發現,轄區內某藥房消毒產品貨架上擺放有含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標誌的卡片,並配有“中國人用中國乳膏、無激素乳膏成分可見、安全有效”等字樣。

經查,此卡片用於宣傳貨架後面擺放的該品牌的抑菌乳膏(抑菌液)。該藥店經營有此品牌的四種消毒產品共計42盒,至檢查時,已銷售21盒。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執法人員介紹,國旗是國家的象徵和標誌,代表著國家的權威和尊嚴,是國家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每個公民和組織都應當尊重和愛護國旗。國旗及其圖案不得用作商標、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和商業廣告。除國旗外,國歌、國徽、軍旗、軍歌、軍徽也不得用於商業廣告。

——敲黑板 請牢記——

我國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於2021年1月1日生效。

新修訂的《國旗法》規定,國慶節、國際勞動節、元旦、春節、國家憲法日等重要節日和紀念日,各級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大型廣場、公園等公共場所應當升掛國旗;企事業單位、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居民住宅(樓房、社群)有條件的應當懸掛國旗。

同時,破損、汙損、褪色或者不合規格的國旗不得懸掛或者使用,國旗不得倒掛、倒插或者以其他損害國旗尊嚴的方式懸掛或者使用。該法還明確,國旗及其圖案不得用作商標、專利設計和商業廣告。

編輯:彭彥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