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二戰時期有的大炮不需要用藥包?

為何二戰時期有的大炮不需要用藥包?

二戰期間的火炮基本上和現在是一樣的,都採用定裝彈和分裝彈,通常來說105毫米以下口徑採用定裝彈,也就是炮彈的彈丸和發射藥彈殼在工廠內結合完畢(不安裝引信),整體裝箱運到前線,戰鬥的時候直接從彈箱裡拿出來,擰上引信裝進炮膛擊發。。。比如說:圖片上的德軍88毫米高炮的炮彈,它就是定裝彈。

為何二戰時期有的大炮不需要用藥包?

另外一種是大口徑火炮用的炮彈,比如圖片上的德軍SFH–18型150毫米榴彈炮,它的150毫米炮彈用的是分裝彈,也就是彈丸和發射藥彈殼是分開存放的,運到戰場上使用時先將彈丸推進彈膛,再把發射藥彈殼放進發射藥室,關閉炮栓後彈丸和彈殼就被擠壓結合在一起了,然後擊發。。。。

那為何會出現兩種不同形式的炮彈呢?首先:就是重量和射速問題,通常來說105毫米以下的炮彈重量在15~16千克左右,這個重量裝填手能拿得動,可以較快速的裝填進行急促射擊,口徑更小88毫米高炮炮彈在12千克左右,高炮必然要用到定裝彈,打擊飛機再用分裝彈顯然是速射更慢,根本打不著飛機,所以中小型炮彈為了提高火炮的射速都採用定裝彈;而大口徑火炮炮彈的重量很重150~155毫米的炮彈重量都超過了40千克,這個重量要是再使用定裝彈的形式裝填手裝填2~3發後就拿不動了,所以為了提高大口徑火炮的射速要採用分裝彈。

第二個問題就是火炮在射程內有多個打擊點(火力覆蓋點),比如說:105毫米榴彈炮最大射程15千米,在這個範圍內根據不同的目標距離要有8個以上的打擊點,火炮在打擊這些點時靠“俯仰機”的上下角度調節射擊就可以將炮彈打擊到目標;而大口徑火炮由於射程更遠只使用“俯仰機”調節射程是不夠的,還需要將發射藥進行編號,編號代表著發射藥量,比如說:1號裝藥它的最佳仰角射擊距離8公里,在這8公里內再透過“俯仰機”的角度調節可以實現射程內所有目標的覆蓋,2號裝藥最大射程12公里。。。以此類推,所以大口徑火炮需要分裝彈是因為射程遠,射程之內要打擊的點更多。同時發射藥量的多和少也影響到了彈丸的初速,初速越大彈丸飛行的距離就會越遠,炮彈的穿透力也更強,打擊遠距離的地下掩體目標必然要裝填全裝藥量。

為何二戰時期有的大炮不需要用藥包?

陸軍大口徑炮分裝藥量,海軍炮也是一樣的,圖片上是美軍“衣阿華級戰列艦”上用的406毫米炮彈,塗成藍色代表它的訓練彈,即便是訓練彈它的重量也接近了900千克,靠人力去裝填是根本力所不及的事情,只能是由半自動裝彈機來完成,這也讓MK7型艦炮的射速更慢,發射一發炮彈需要2分鐘的時間。

為何二戰時期有的大炮不需要用藥包?

而它的發射藥則採用發射藥包的形式,因為根本製造不了它所用的金屬彈殼,即便是製造出來了由於它的裝藥量太多產生的能量過高,會讓彈殼在擊發過程中嚴重的變形!彈殼要是變形卡在發射藥室內後果很嚴重的,所以戰列艦的巨炮使用發射藥包要採用高檔的蠶絲編成外包裝,這樣既有很高的韌性不讓發射藥包變形,同時在發射過程中發射藥的高溫可以讓蠶絲燒成灰燼,不會殘留在發射藥室當中,那為啥不用棉線呢?是因為強度不夠,其它纖維也替代不了。。。406毫米炮彈的價格非常昂貴,一枚在1940年代成本價5000多美元,而B–29轟炸機機長月薪才200美元,所以當時的陸軍大口徑儘量用金屬彈殼,只不過裡面的發射藥量是有標準,不可能都用蠶絲,價格太貴了原料也非常缺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