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商標保護辦法擬大改,域名、二維碼與其相同近似屬商標侵權

近日,關於集體商標與證明商標又有新動向,域名、二維碼等名稱標識與集體商標等相同或近似將會涉及商標侵權,惡意阻止他人正當使用集體商標等可能面臨沒收違法所得、罰款及商標無效。

集體商標保護辦法擬大改,域名、二維碼與其相同近似屬商標侵權

這就是國家智慧財產權局最新發布的《集體商標、證明商標管理和保護辦法(徵求意見稿)》(簡稱《辦法》)。

其中對集體商標和證明商標的多方面進行了細化修改與完善,同時對《辦法》做了修改說明與修改對照表。

對類似 “潼關肉夾饃”等商標糾紛也做出了積極迴應,並根據這些事件,提出了相關的建議條款,最終形成了徵求意見稿。

主要修改內容包含修改規章名稱完善立法宗旨,進一步規範申請註冊行為,強化對註冊人和使用人的管理要求,增加含地名商標的註冊和正當使用規定,促進商標運用提升公共服務水平,完善行政保護強化處罰措施等。

集體商標保護辦法擬大改,域名、二維碼與其相同近似屬商標侵權

《辦法》中細化了他人正當使用商標中含有地名的情形。

包括以事實描述方式在店鋪招牌中使用客觀表明地域來源、在企業名稱字號中使用、在配料表、包裝袋等使用表明產品及其原料的產地等使用方式,對於他人在特色小吃、菜餚上以事實描述方式使用集體、證明商標中的地名和商品名稱的,也屬於正當使用情形。

集體商標保護辦法擬大改,域名、二維碼與其相同近似屬商標侵權

在行政保護強化處罰措施方面,針對網際網路商標侵權使用情形進行了細化。

與集體、證明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標誌作為域名、網名、二維碼、網站或者應用程式名稱及其標識等,並且進行相關商品交易,使相關公眾產生誤認的,屬於商標侵權行為。

而對與潼關肉夾饃、逍遙鎮胡辣湯等事件類似也做出了強化修改。

惡意阻止他人正當使用,將會受到沒收違法所得,處以違法所得3倍以下最高不超過10萬元的罰款,乃至由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宣告註冊商標無效的處罰。

此次《辦法》根據如今集體商標、證明商標面臨的現實問題,與時俱進,對其使用、保護與管理做了進一步細化與完善,在充分保障註冊申請人的權利同時,防止惡意維權事件的發生,進而促進商標品牌的建設與規範使用,推動當地特色產業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