傢俱定製“消費者簽字確認”≠商家免責

近期,成都市消費者鄧女士(化名)向四川省消委投訴,自己定製的一組衣櫃因為尺寸生產錯誤,安裝時高度過高,櫃體與牆壁間隙太大,櫃門款式與效果圖也完全不一樣,

但商家以“消費者簽字確認圖紙”為由,只願意賠償1000元,重做則需再次付款

。最終經調解,商家同意按照實際尺寸,重新下單並加急完成安裝。

消費者簽字確認,

不是商家規避責任的藉口。

四川省消委顧問律師時莉

介紹,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六條規定“經營者和消費者有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經過消費者簽字確認的圖紙或效果圖屬於定製合同的一部分,

商家有責任與義務嚴格按照圖紙或效果圖進行設計和製作,不得擅自更改

,否則商家應當向消費者承擔修理、重作、減少報酬、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另外,《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消費者可以依照國家規定、當事人約定退貨,或者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也就是說,如果商家提供的產品因為設計缺陷、測量失誤等,導致

最終安裝效果不符合國家、行業產品質量標準的,即使消費者在設計圖紙上簽字,商家也要承擔責任

傢俱定製“消費者簽字確認”≠商家免責

時莉律師表示,商家是傢俱定製的承攬方,應當具備專業性,這是一般消費者不具備的,商家應當以自身的專業知識指導消費者並給出合理建議和必要提示,並對定製產品負責。因此,即使消費者簽字確認了相關圖紙、尺寸資料等,也不能成為商家免責的藉口。

為確保發生糾紛後有效維權,

四川省消委顧問律師謝文強

提醒消費者,

一定要注意保管好這些↓

● 商家主體資訊

● 相關品牌授權或經營權等憑證

● 商家的宣傳資料

● 書面合同

● 效果圖(作為合同附件並加蓋公章)

● 付款憑證

消費者如遇到消費糾紛、質量問題,

可撥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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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訴舉報~

編輯 | 張可

責編 | 申涵兮

稽核 | 詹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