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教授:現在的碩士論文像綜述,博士論文像專著

北大教授:現在的碩士論文像綜述,博士論文像專著

論文寫作,對於學者來說是生存技能,也是看家本領。

我始終認為,學者就是作家,不寫作無以稱作家。文科的寫作與理科的實驗可以對稱,對於學生來說也是如此。

寫作對於不同的學科也還是存在一定的差異性。

例如實證性學科的論文寫作離不開田野調查,藉此獲得大量資料。

在此基礎上,才能進行分析歸納,得出相應的結論,而不能閉門造車。

例如,作為事實學的犯罪學論文,就應當建立在實證資料的基礎上,是對案例資料的科學處理。應該說,目前大多數犯罪學論文都還是從概念到概念,沒有達到犯罪學的學科要求。

而思辨性的論文則以語言闡述和邏輯演繹為特點,離不開對文獻資料的綜述梳理。

這些文獻資料主要透過閱讀獲得,因此,從事這種論文的寫作以讀書為前提。唯有讀破萬卷書,才能下筆如有神。例如,作為規範學的刑法教義學,就是以法條為客體所從事的闡述性的學術活動。

一、科研與寫作

論文是科研成果的基本載體。在某種意義上來說,論文是研究成果的最終表述。

如果說論文寫作是一種“言”,那麼科研成果就是一種“意”,科研和寫作之間的關係就是言和意之間的關係。

意在言先,首先要有意,然後才有意之所言。

因此,就科研和寫作這兩者的關係而言,首先必須要從事科研活動,提高我們的科研素質,只有在科研的基礎之上才能進行寫作,

而科研和寫作是兩個既互相聯絡又互相區別的環節:首先要

進行科研活動,科研活動有了成果以後再用語言表達出來,這種表達的過程就是一個寫作的過程。

這裡應當指出,文科的科研和理科的科研是有所不同的:理科科研是一種科學活動,而文科科研是一種學術活動。因此,論文是一種學術成果。我們把作為科研成果的論文都稱為學術論文,以區別於其他論文。

那麼,什麼是學術?這個問題看似簡單其實不太容易回答。以一種較為學術性的語言表述,學術是指系統化、專門化的知識,是對事物發展規律的學科化論證。

因此,學術當然應當具有科學性,文科可以分為人文科學和社會科學。而且,

在文科中所採用的科學這個詞,又顯然不同於自然科學。

例如,在社會科學中存在著較多的價值判斷,而自然科學則更多包含客觀描述。

不僅文科與理科(廣義上的理科,包括工科)科研的性質與形式有所不同,而且,文科與理科在科研與寫作的關係上也存在區別。理科的科研與寫作的關係是可以清晰地加以區分的。

理科的科研就是在實驗室裡做實驗,在實驗做出成果、取得資料以後,再將實驗的成果以文字的方式予以表達形成論文。對於理科來說,實驗做完以後,把實驗成果以一種論文的形式表達出來,這個寫作過程是相對較為簡單的。甚至只要把實驗的資料和過程結論自然地記錄下來就可以,這是理科的特點。

然而,文科的科研和寫作的界限卻不是那麼清晰,這也是學習文科的同學會有的一個困惑。對一個文科學生來說,什麼是科研?這種科研活動本身不具有直觀形態,往往不容易把握。

實際上,文科的科研是讀書、思考,甚至是旅行。

中國古代所謂讀萬卷書,行千里路,都可以看作是對文科科研活動的一種描述。因此,文科科研是隨意的,自在的,不拘形式的。

正是由於文科的科研活動具有這種散在性的特點,文科學生有時候會難以把握,以至於虛度光陰。這樣就出現了在沒有充分的科研活動基礎上進行論文寫作的情形,當然也就不可能寫出優秀的論文。

因此,對於一個文科學生來說,首先要去看書,要去思考,逐漸地積累知識,嵌入所在學科,進入一個與本學科的前賢對話的境界。

當你進入到某個學術問題前沿的時候,就像登上高山頂峰,四顧無人,不寒而慄,一種靈魂上的孤獨感油然而生。

在將近30年前,我寫作題為《共同犯罪論》的博士論文的時候,就曾經有過這種感覺。以後回想起那段經歷,我這樣描述:“在我寫共同犯罪博士論文的時候,國外的資料還十分罕見,我只能翻故紙堆。從圖書館的陰暗角落翻檢民國時期的論著、新中國成立初期的蘇俄論著,以及零星介紹過來的現代外國刑法論著。在這種情況下,我開始了對共同犯罪的理論跋涉,這是一種與故紙堆中的故人的學術對話,在寫作的那段時間,我分明感到精神上的寂寞與孤獨。”

因此,肉體上的煎熬和靈魂上的孤寂,恰恰是論文水到渠成的一種身心狀態。

當知識積累到一定程度,自己的想法逐漸產生,這也就是所謂生米做成熟飯,然後再進行寫作。經過思考以後,在資料的基礎上提煉獨特的觀點。這一提煉過程,為寫作打開了最後的通道。

因此,文科的閱讀書籍,資料收集,文獻梳理,觀點綜述這些所謂科研活動,都是為最後的寫作服務的,只不過是寫作的預備而已。

在這個意義上說,文科寫作的重要性要超過理科。

在文科中,這種科研活動和寫作活動又是可以互相促進,並且是交叉進行的。也就是說,在文科中並不像理科那樣把實驗做完,已經取得實驗成果,再進行寫作。而是在科研過程中就開始寫作活動,而且在寫作過程中,又同時從事著科研活動。寫作和科研這兩者是一種互相促進的關係,難分彼此。當然,在寫作之前肯定要有一定的科研基礎。然而,

任何一個人都不可能把科研完全做好以後再去從事寫作。而是在寫作的過程中,不斷地進行思考,不斷地完善學術觀點。

對於一個學者來說,長期從事科研活動,同時也長期從事寫作活動。

科研和寫作就成為學者的工作重心,甚至一種生活方式:

不斷地進行科研,不斷地寫作,在寫作基礎上再進行科研,這樣一個逐漸展開、迴圈往復的過程。

有些學者不是特別願意寫作,作品較少。不寫東西,可以分為兩種情況:

一種是寫不出來,另一種是不屑於寫。寫不出來,是寫作能力問題,甚至是科研能力問題。

但也有些學者雖然看了很多書,思考了很多問題,確實也有對學術問題的獨特見解,但就不付諸於筆端,就像孔子所說的述而不作。也有學者眼高手低,主張不隨便寫,一輩子就寫一本書或者一篇論文,以此一鳴驚人,成為經典。這種想法我覺得不太可行,因為一個學者不可能一輩子從事科研活動,平時從來不寫東西,沒有作品,最後突然蹦出一篇論文、一本書來,藉此名傳千古,那是完全不可能的。

一個學者從事科研的過程,都要用論文或者專著這樣的形式反映出來。不斷地進行科研,不斷地發表論文;然後,論文積累形成專著。論文以及不同階段的專著,都是學者在不同階段的學術研究成果的總結。

透過學術成果可以把一個學者在科研活動中跋涉的過程,就像一步一個腳印一樣,真實地呈現出來。

不同時期的科研作品能夠反映一個學者的學術成長:從青澀到老道。即使是思路的曲折,觀點的修正,也能夠以其作品清晰地在這個學者的學術履歷上展示。因此,我認為那種把科研搞到最好,最後才出精品的想法是不切實際,也是不可能的。所以,作為一個學者要不斷地科研,同時要不斷地寫作,要把兩者緊密的結合起來。

作為一個文科學者來說,寫作是極為重要的。

寫作能力的培養是一個累積的過程,需要進行長期的訓練。

當然,寫作只是科研成果表達的一種方式,除了寫作以外還有言說,也就是口頭語言的表達。像課堂的講課、會場的發言等,這也是一種思想的表達方式,也能夠反映一個學者的學術水平。

書面表達和口頭表達,這兩種方式對於學術呈現來說都是重要的。但這兩者的學術影響又是極為不同的:口頭表達只能影響到親眼目睹者與親耳聆聽者,範圍甚為有限。例如,課講得好,只有親炙弟子才能目擊耳聞,其他人只是傳聞而已。書面表達則具有超越時空的性質,憑籍著書籍(包含紙質書籍與電子書籍)的永恆性,以文字為載體的學術思想也會在更為綿延的時間與更為廣泛的空間傳播。因此,對於學者來說,書面表達更為重要,一定要進行寫作,要有論文發表。

那麼,怎麼訓練這種寫作,怎麼能夠做到拿起筆來就能寫呢?

我認為,寫作本身也是一種童子功,從小練起。最好的方法是在中學階段就堅持寫日記,養成動筆的習慣。進入大學,讀書的時候一定要做筆記,按照古訓所云:不動筆墨不看書,以此鍛鍊寫作能力,習慣並且擅長於書面語言的準確表達。如果在大學本科階段過了寫作關,則開始研究生的專業學習以後,入門會比別人快好多。我始終認為,學者,包括作家,從事寫作,就像農民種田,工人做工一樣,都是一種熟能生巧的技能。只要堅持,其實掌握起來並不難。

二、論文與專著

論文和專著是學術成果的兩種基本載體,如果說還有第三種的話,那就是教科書。但現在學術界對教科書貶褒不一,

我在這裡重點討論的是論文和專著。

應該說,

論文和專著的差別並不在於篇幅大小

,不是說論文篇幅小一些,而專著篇幅大一些。兩者的區分主要在結構、內容和性質等方面。

論文是對一個論題的闡述,是一種問題性的思考:對某一個專門性的問題進行思考,將思考成果寫成一篇論文。而專著是對一個專題的論述,是一種體系性的思考。論文要確定論點,提出論據,由此展開論證。而專著則是對某一專題的體系性敘述,具有較為廣泛的展開和較為深入的論述。因此,

專著的深度和廣度顯然超過論文。

現在的問題是,論文不像論文,專著不像專著,缺乏論文和專著的品格與品質。論文像專著,而專著則像教科書。

例如學位論文,包括碩士論文和博士論文,都應當是一種論文的文體,應該具有論文的特徵。即使是十幾萬字甚至幾十萬字的博士論文,它也應該具備論文的性質。

但現在的碩士論文像綜述,而博士論文則像專著,甚至像教科書,沒有達到論文的要求。

這些問題都說明了我們對於論文和專著以及教科書這樣一些學術載體的把握上還存在一些偏差。當然,也有一些專著是論文的結集,也就是說先有論文發表,然後把論文編撰以後形成一本專著。這種專著意味著它每一部分都達到了論文的水平,而一本專著的十個章節就相當於十篇論文,這樣一種專著的學術質量當然是比一般專著更高的。

儘管論文和專著這兩種學術成果的載體存在差異,但它們還是有共同之處,要求寫作者對其中的內容把握好,能夠順暢地將學術思想透過論文或者專著的形式表達出來。

三、選題和題目

選題是論文寫作的第一步,也是最為重要的一步。在論文寫作之前,首先要確定選題。

在從事科研的時候,當然也會有個主題,但這只是一個研究方向或者研究領域。只有研究到一定程度,開始寫作的時候才會最終確定論文的題目。

選題是非常重要的,它決定著科研的方向,對於科研的成敗具有重大影響。一個好的選題會事半功倍,而一個差的選題會事倍功半。

選擇什麼題目來進行寫作?這是寫作時遇到的選題問題。

有的學生不知道選擇什麼樣的題目,所以往往讓導師指定題目,這樣選題就變成了命題。

論文題目最好是作者本人經過科研活動以後,對某一問題比較感興趣,有些想法由自己來確定。

如果他人指定題目,寫作效果不會太好。

甚至有些學者也不會自主地確定自己的科研課題,而是追著各種專案的課題指南跑,甚至是追著各種學術會議的議題跑。這是一種缺乏科研自主性的表現,對於某些法學家來說,沒有獨立的長遠科研計劃,而是在立法與司法的熱點推動下隨波逐流,還美其名曰“理論聯絡實踐”。這是沒有學術自信的表現,還是應當強調學者的獨立品格。

選題可以分為兩種,一種是開拓性的題目,前人沒有寫過的。

因此,這樣的選題可能較為冒險,失敗的機率會大一些。當然如果成功了,成就也較大,甚至會填補某一個學術領域或者問題的空白。開拓性選題的特點是資料較少,發揮的餘地較大。即使只是做了一些基礎性的工作,也會取得一定的成果。所以,對這種開拓性的選題來說,資料收集是十分重要的,只有收集到他人所未能收集到的資料,才可以嘗試進行寫作。

另一種是推進性的選題,前人已經研究得較為充分,需要在此基礎上進一步推進。

這種題目的好處是資料較多,因為前人在研究過程中已經積累了大量資料,為寫作提供了便利,具有較好的寫作基礎。但這種題目的困難在於創新,因為前人已經進行了大量的研究,甚至論題已經枯竭,也就是該說的話都說光了,無話可說了,所以寫作會有較大的困難。對於這種題目必須要調整思路,另闢蹊徑,別出心裁,如此才有可能推陳出新。總之,在確定選題的時候,首先要進行評估,不同的選題可能有不同的特點,要根據這些特點最終確定選題。

選題還有大小之分,根據選題大小以及研究程度,可以分為四種情況:

一種是大題小作,第二種是大題大作,第三種是小題大作,第四種是小題小作。

這裡撇開大題大作和小題小作不說,主要對大題小作和小題大作這兩種情形做一些說明。

就這兩種情形而言,首先應當肯定的是小題大作,選擇較小的題目然後進行較為充分的研究,這才是一個正確的方法。

在某種意義上來說題目越小越好,因為題目越小越是能夠反映理論研究的深入程度。當然,選題大小是和一個國家的某一學科的研究水平相關的。研究選題大小又是相對的,是和一個國家對某個問題的學術成熟程度密切相聯的。

比如說將近三十年前(1987年),我的博士論文的選題是《共同犯罪論》,共同犯罪是刑法中的一章。以一個二級學科的章標題作為博士論文的題目,這個題目是非常之大的。

共同犯罪作為一個博士論文選題,現在是難以想象的。主要是因為現在對共同犯罪研究已經非常深入了,在這種情況下,還用共同犯罪作為博士論文選題是完全不可以的。現在的關於共同犯罪的博士論文題目,已經是四級標題甚至五級標題,例如“誘惑偵查論”或者“不作為的共犯研究”,這些內容在一般教科書中甚至沒有論及。也就是說,博士論文題目已經超出了教科書的知識範圍。

在將近三十年前,我進行博士論文寫作的時候,我國共同犯罪還剛剛開始研究,關於這個論題的框架性、基礎性的知識結構都還沒有形成,因此《共同犯罪論》作為一個博士論文選題,還是符合當時的理論研究實際情況的。現在對共同犯罪的研究越來越深入,所以選題也就越來越小。關於共同犯罪的博士論文選題的變化,充分反映出我國對共同犯罪問題的研究越來越深入。

選題不是隨便確定的,它應該反映當前的一種學術狀態。

選題要小,小題大作,這是一個基本的考慮方向。選題雖小,對於科研的要求則是非常之高的,必須要以小見大。小題只是一個切入點,以此反映出作者對某一專題甚至整個學科的理論研究水平。

而且我們不要覺得小題好做,小題小做,可能好做。小題大做,則不好做,

因為對於小題展開論述,是要以整個學科知識作為背景來支撐的。

論文的題目應該較小,但也要小到能夠把握的程度,並且具有學術價值。如果太小了,這樣的題目可能沒有現實意義。

例如,上述我提到的陝西師範大學孫靈霞的博士論文《八角茴香對滷雞揮發性風味的影響及其作用機制》,這當然是一個小到不能再小的題目。但這個題目正如作者所言,對於實現傳統滷製肉類食品的工業化生產具有現實意乂。所以,這是一個好的選題。

選題除了上面所講的大題與小題以外,還可以分為理論性的選題與實踐性的選題。

理論性的選題要求處理較為複雜的理論問題,要有較高的學術含量,對於作者的寫作能力要求也就比較高。

學術型的學位論文,例如法學碩士或者法學博士的論文,當然是要求儘量寫理論性的題目,解決一些理論問題。但應用型的學位論文,例如法律碩士的論文,最好還是寫實踐性的題目。尤其是政法法碩,學生來自於政法實際部門,已經具有四年以上的司法工作經歷,這些學生在選題的時候,更加應該寫實踐性的題目。寫實踐性的題目,容易收集到司法實際資料,便於寫作,而且對將來的工作也會具有幫助。

論文寫作存在著如何處理資料與觀點的問題。

資料是論文的基本素材,也是寫作的基礎。而觀點則是論文的靈魂,是作者學術思想的表達。

正確處理好資料與觀點的關係,對於論文寫作來說是一種非常重要的技巧。

首先,

資料對於論文寫作來說是十分重要的,沒有資料就難以完成一篇論文。

我們在平時所說的科研活動,其中一項重要內容就是收集資料:收集資料的過程本身就是在從事某項科研活動。在一篇論文中,資料所佔的比重是較大的;而一本著作,資料所佔的比重更大。一篇論文上萬字,不可能每句話都是作者自己的,實際上有大量的內容是他人的,是資料性的東西。

過去中國有句老話,叫做“天下文章一大抄,看你會抄不會抄”。這句話容易引起誤解,好像文章都是抄來的,好像寫文章就是抄文章,會不會寫文章,就看會不會抄。實際上,我們只要把這句話當中的“文章”解釋為“資料”,就可以消除這種誤解。這句話的意思是說,在寫文章的時候,要很好地處理資料,正確對待前人的研究成果。資料會處理了,文章就會寫了。

一篇論文有一大半是引用資料,

如果一篇論文一點資料都不引用,那麼這篇論文反而是不好的。

因為論文首先要把在這個問題上以往研究的狀況反映出來,

學術研究是“接著說”,

所以首先要告訴我們前人是怎麼說的,這個故事說到什麼程度了,然後才能接著說。

我們可以把寫論文比喻為蓋房子,在蓋房子中,磚瓦、木材等建築材料都是現成的。

我們不可能先去種樹,等樹長大以後把樹砍倒,再來蓋房子。也不可能先去挖土燒磚制瓦,磚瓦燒製好以後再來蓋房子。

現在的建築業分工已經很細緻了,甚至有些房屋的架構都是在車間裡面已經澆築好的,只要拉到工地吊裝起來就可以成為房屋。

寫論文也是一樣,不可能做無米之炊。資料就是論文的原料,關鍵是要對其進行加工。

資料不能簡單堆砌,而是要對資料進行認真梳理,然後以適當的方式加以鋪陳。資料的堆砌就像用磚砌牆,只是把磚塊粗粗拉拉地疊放在一起,而沒有在磚塊之間進行粘合,也沒有對磚縫進行勾縫,使牆變得堅固和美觀。

在一篇論文中,資料如果只是簡單的堆砌,那麼資料還是死的。只有對資料進行妥當的處理,使之成為論文的有機組成部分,資料才能變成活的。

因此,對於資料的處理是寫作的基本功。資料處理的好不好,直接關係到論文的質量。

對資料的處理往往採用一種綜述的方法。這裡所謂綜述,是指對以往的研究資料進行專題性的或者系統性的整理。現在法學的各個學科都出版了資料綜述的書籍,對於瞭解本學科的理論研究現狀具有重要參考價值。

綜述是科研材料處理的一種較好的方法,對我們進入到學科前沿是一個較好的途徑。

當然,綜述是對原始資料的初步處理,還不能照搬到論文中去,論文中引用的資料還要進行加工,並且對資料還要進行分析。

觀點是從資料中提煉出來的,也是論文的靈魂。

對於一篇論文來說,大量的資料是別人的,但觀點必須是自己的。

所謂科研就是要對某個問題提出個人獨到的見解,這也就是要有作者自己的觀點。

科研的難處就表現為觀點的出新,提出不同於前人的觀點。對於一個初學者來說,要想對某一問題提出超越前人的觀點,確實是強人所難。因此,寫作的學習階段,這是一個知識消費的階段,這個時期汲取知識是主要的任務,還不可能在觀點上出新。只有知識積累到一定程度,才能從學習向研究轉變,從知識消費逐漸過渡到知識生產,這才有可能提出自己的觀點。

我們都有這樣的體會,剛開始接觸某一學科的時候,感到書上說的一切都是對的,不可能有自己的想法,也不會有自己的想法。這個階段就像爬山一樣,剛起步從山腳往山頂上爬,這個時候一抬頭是滿山遮目不見天。爬了一半,到了半山腰,這時山就不那麼壓抑了,眼界也就慢慢開闊了。爬到山頂,才會有見天的感覺。如果這是一座高山,那麼到了山頂你就會體會到“一覽眾山小”的詩意。

科研也像爬山一樣,只有對本學科知識熟練地掌握了,有了深刻的思考,才會提出自己的觀點。當然在論文寫作過程中,要對觀點進行提煉。把個人的獨到見解在論文當中表達出來,這裡仍然存在一個寫作技巧問題。

一篇論文要有論點,並且要對論點進行較為充分的論證。這裡的論點也就是我在前面所說的觀點,但僅僅提出觀點是不夠的,還要對觀點進行有效的論證。

對於一篇論文來說,論證是十分重要的,而論證的過程就是一個梳理的過程,也是一個說理的過程。沒有論證的論點是武斷的,而沒有論點的論證是盲目的。

《中外法學》2015年第1期《論文寫作:一個寫作者的講述》,有刪減

作者:

陳興良,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導,北京大學博雅講席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