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林 | 也談“說講中文”的規範性

“說/講中文”一類用法是否規範,學界有不同意見。如汪化雲、肖擎柱(《漢字文化》2011年第5期)就持否定態度。但我們覺得還有繼續討論的必要。

首先,我們不能不正視“說/講中文”一類用法的普遍性。汪、肖二位十餘年前用谷歌搜尋的資料便足可證明:“說/講中文”有11590萬條,與“說/講漢語”之比約為16比1,這充分代表了網民語用選擇的傾向性。時過十餘載,這種使用狀況並無減弱,反而加強。近期搜尋,“說/講中文”絕對數增至汪、肖二位統計數字的15倍強。無論是網路,還是紙媒,此類用法都隨處可見,且有擴充套件新用法的趨勢。下面例子見於《人民日報》:

印度是家,中國是根,尋根就必須會說中文。

《光明日報》2020年1月4日刊發著名語言學家李宇明教授的《中文怎樣才能成為世界通用第二語言》。李教授筆下“中文”一詞的用法,是在上述基礎上的進一步擴充套件、衍化。既曰“語言”,當然可“說”可“講”。正文中還有多處類似用法。“說/講中文”的用法,就目前態勢說,似不是幾位語言學者說個“不”便可阻擋的。

根據王希傑的“潛顯”理論,一個語言形式既存在著已被使用的顯性用法,也可能隱含著未被使用的潛在用法。在語言中,潛義的顯性化並經由詞彙化之路成為新的義項,這是一種常態。“中文”一詞,也是這樣。“中文”這個形式,實際上隱含有“中國語文”的可能意義,根據葉聖陶對於語文的解釋,“中文”的意思便可釋為“中國的語言(口頭、書面)”。這個意義,在沒被使用之前,是潛在的,但當其在特定語境中使用開來,也便成了顯性意義。“說/講中文”中的“中文”就屬於這種用法。

“中文”一詞包含口頭語言和書面語言之意,在具體語境中因上下文的制約,有可能會偏向一邊,當與“說/講”等組合時,顯現的是口頭語言之意。而在李文“中文怎樣才能成為世界通用第二語言”的表述中,卻是既指口頭,也指書面。而李文下面的表達則偏向書面:

國際上很多機場、旅遊場所和商貿中心的指示牌,都標寫有中文,中文一般列在第三行。

可見“中文”一詞,從語言內部看,本身潛存著這樣使用的理據。

再從語言外部看,推動這一用法的因素主要有二。

其一,是特定表達的需要。

儘管現代漢語(普通話)是憲法規定的國家通用語言,但“漢語”一詞最直觀的意義則是“漢族的語言”。在對外交往中,需要表達“中國的語言”的意思時,用“漢語”有時就不是十分契合,這就特別需要一個具有明顯國別語言特徵的詞來適應,“中文”的新用法便應時而生。如李文是在討論世界通用語言中我國語言地位的問題,“漢語”所給出的資訊,不如“中文”更具有國家意識。

在漢語中,“普通話”“國語”“華語”“中文”這些詞語各有其用。“普通話”是國家法定的通用語言,但這個詞在詞面上未能突顯國家內涵,用在涉外場合,其區別特徵仍不明顯。而“國語”,原本就代表國家通用語言,後為“普通話”所取代。“國語”一詞因有“國”這個語素,在代表國家語言的層面上,比“普通話”的區別特徵要明顯,但是用於涉外,同樣不能顯示“中國”這一區別特徵,因為許多國家都有國語。要說有“中國”特徵,“華語”一詞應該稱得上。這個詞在海外華人中用得比較多,在上述涉外語境中也見“說/講華語”的用例,但正如李文所言“中國國內很少有人自稱為‘華人’,而‘華語’一詞在國內也缺乏流通的必要基礎”,因而較少被國人使用。相比之下,“中文”既帶有明顯的中國標記,又在國內外具有廣泛的流通基礎,在這組詞中,便理所當然地成為首選。

其二,是同類用法的影響。

在英語中,Chinese、English、Japanese,分別都有中文、漢語,英文、英語,日文、日語的意義。“說/講中文”顯然是受到“說/講英文”“說/講日文”等類推的影響。早期多出現在外語水平較高的作者筆下,如林語堂、冰心等,也說明這一點。

“說/講中文”的用法儘管較早就已見使用,但頻率一直不高。真正普遍使用開來,是在改革開放之後。這跟我國外語教育的普及不無關係。在新時期的語言生活中,“說/講英文”“說/講日文”等不斷擴大使用人群,增加使用頻率,從而形成一種具有較大影響力的用法。在現實語言中“說英文/日文”比“說英語/日語”的頻率高得多。基於語言的類推機制,這種狀況對原先並不多用的“說/講中文”產生了強大的助推作用。就社會文化語境說,這一時期國門的開啟,對外交往的日益頻繁,再加上國家漢語國際推廣策略的強有力推行,形成了涉外語用空前繁榮的情景。這些因素在客觀上促使“說/講中文”出現廣泛、高頻、持久使用的狀況,使得這一用法日趨穩固。

由以上分析可知,“說/講中文”一類用法,有其特定的表達功能和不可替代的修辭價值,對於豐富漢語的表達系統富有積極意義,其形成也有理據可循,且已被大眾普遍接受,因而,應該充分認可其規範地位。

(本文刊於《咬文嚼字》2022年第12期《學林》欄目。)

釋出於: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