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8萬,江西的彩禮真有那麼貴嗎?

最近這個1888萬的彩禮大家應該略有耳聞。

老夫提煉幾個關鍵字,差不多就能把整個故事的輪廓給描繪出來了:上海二代男,江西萍鄉女,彩禮開價1888萬,還不包括後續房車等標配,談崩。

事嘛,就是個傳統的彩禮矛盾,只不過金額有點巨大,嚴重刺激到大家的眼球。

前幾天還聽說這二代的家庭背景,老爹老媽都被扒出來了,今天又聽到官方闢謠,說這是杜撰的。

對於我這個吃瓜群眾來說,我情願相信這件事是真實的,畢竟看熱鬧的不嫌事大,順便再扯出一點貪腐案件來,就更有意思了。

當然,這只是說說,倒是萍鄉市官方的回覆很有意思,它說當地彩禮上百萬的都極少。

言外之意是,還是有上百萬彩禮存在的。

這就讓人感覺很驚悚。

我上中國裁判文書網稍微查了一下,江西萍鄉市和彩禮有關的民事案件一共37起,涉及的彩禮金額大部分在10萬到20萬之間。

也有一個100萬彩禮的,(2021)贛0322民初1037號。

所以萍鄉官方的說法,倒也沒太大問題。

但不管民事案件的結果如何,基本上全國適婚男性都知道,江西的彩禮貴,已經是己方家庭不可承受之重。

這一點,在各種社交媒體上都能看到,以至於碰到江西人,打招呼的第一句話就是,聽說你們江西彩禮很貴?

甚至還有不少高價彩禮的小故事,讓你聽了牙齒略癢,想咬人。

七叔我沒經歷過江西的彩禮,也不敢妄自評論,生怕地域黑,但是有一點是跑不掉的,就是去年年中的時候,江西九江銀行推出了彩禮貸,最高額度30萬。

1888萬,江西的彩禮真有那麼貴嗎?

儘管推出沒多久就被叫停,但多多少少可以說明,彩禮在江西已經是非常沉重的負擔,甚至需要貸款才能解決。

並且銀行業還非常貼心地給出了指導價格,30萬。

彩禮到底要不要給,如果要給,給多少,現在這個問題依然沒有一個標準答案。

不過有幾個問題我們必須先搞清楚:

第一,彩禮到底是誰給誰。

我覺得這個問題是整件事情的核心,如果這個事情搞不清楚,彩禮的問題永遠是一筆糊塗賬。

彩禮是指婚姻關係當事人一方(主要指男方)及其親屬依據習俗向對方(主要指女方)及其親屬給付的錢物。給付彩禮的行為,雖然在法律上不提倡,但也不禁止。

既然男女雙方都到了談婚論嫁的時候,那麼至少也有一定的工作年限,手上有一定的存款。

那麼男方直接把錢給女方,這個算彩禮嗎?

不算,這隻能算過節發紅包,因為彩禮必須要讓女方家長肯定。

那麼男方把錢給女方家長可以嗎?

這就有點爭議了,因為男方的資產在結婚後也會歸為家庭共有資產,如果男方把自己的錢給了女方家長,那等於結婚後小家庭少了這筆錢。

所以最好的方案就是,男方家長把錢直接轉給女方家長——這也是現在大部分彩禮的操作模式。

這個模式,邏輯上就有點站不住腳了,憑什麼男方家長要送一筆錢給女方家長,就因為女方家長把女方養大了嗎?

有人說,那是因為女方會以嫁妝的模式再返還給小夫妻,並且嫁妝肯定會比彩禮多。

既然如此,那麼雙方家長直接把錢給小夫妻不就好了,何必讓女方父母代收呢?

就拿上海來說,上海人結婚是沒有嫁妝說法的,反正我身邊從來沒碰到過。

雙方父母會拿點錢出來,作為小夫妻的買房首付,男方可能多拿一點,女方少拿一點,因家庭而異。

這兩筆錢,我覺得可以稱為“彩禮”和“嫁妝”,因為最終收益物件是小夫妻二人,而非女方父母。

如果是這種模式,想來接受度就會高很多。

但只是單方面把錢給到女方父母,很有可能出現女方陪嫁幾床被子的尷尬場景,最終結果一定是非常影響感情的。

於是有人開始擴充套件,結婚以後女方要生娃帶娃,失去職場競爭力,還沒有冠名權,所以理應給彩禮作為補助。

首先,我不太贊成把生育權和彩禮劃等號,但是硬要這麼做,邏輯上也講得通,就好像精神損失還是要用金錢來補償,差不多一個道理。

關鍵是誰要生孩子,如果是男方和男方家長要生這個孩子,那麼可以給一筆“嫁妝”給到女方,作為一定的經濟補償。

可是如果男方沒有這個需求呢?

你看現在絕育的人那麼多,2022年的生育率絕對低於1000萬,是不是意味著只要不生孩子,男女雙方是絕對平等的?

相反,如果女性想要孩子,而男性只是工具人,男性甚至願意放棄冠名權,碰到這種事情,女方還能不能拿彩禮說事呢?

所以啊,很多事情你可以用金錢來等價,但是把話說到這個份上就很難聽了。

退一萬步講,即使生孩子的需求都是男方提出的,女方只是工具人,那麼這個彩禮的錢也理應由女方全額收下,因為這是給到她的補償。

我有個女性朋友,她婆婆就上海本地土著,承諾只要她生一個孩子,就給她一套房產,現在已經兩個生好了,名下也有了兩套房產。

有錢就多給點,沒錢就少給點,只是這跟女方父母有啥關係?

有人說,女方父母不要過來照顧女兒,不要帶孩子麼。

這是兩碼事,如果把照顧女兒帶孩子也要經濟化,那麼應該有小夫妻家庭為單位,給丈母孃或者婆婆一定的經濟補償。

而不是由男方家長給女方家長一筆錢,美其名曰“彩禮”。

對吧,既然要算錢,大家就算算清楚,不能對自己有利的部分就算錢,對自己不利就理所應當。

總而言之,如果男女雙方是真心相愛,並且組成家庭的,那麼他們兩個應該是完全平等的。

如果有生育需求,女方就會成為相對弱勢,男方給到女方一定的經濟補助也是應該的。

但是強烈反對以“彩禮”為由,讓男方父母給女方父母轉賬,這就有“賣女兒”的嫌疑。

最後,如果你堅決不結婚,無慾無求,天上地下,唯我獨尊,沒人可以破你的金身。

我說完了,請大家有序開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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