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味唐朝之“外商”

唐朝時期,唐太宗對於隋煬帝的盲目排外,不以為然.其曾對侍臣說:“隋煬帝性好猜疑,痛恨胡人,改胡床為交床,改胡瓜為黃瓜,築長城以避胡,有何效益?”貞觀四年,西域各國派遣商使來朝,太宗準備親自迎接,表示重視,這時,大臣魏徵說道:“聽任外商往來,與邊民互市,就可以了,待如上賓,反而不好。”於是,太宗方止。由於有了唐朝政府的大力支援,因此,外商得以自由往來,互市互利。這也成為了唐王朝的一項對外政策。

由於商品經濟對外開放,大批的外商也不斷湧入中土。而當時外商主要彙集在以下三個地方。

一是長安。朝廷將長安劃為外商集中區。這裡的外商主要由西域絲路而來。他們有的開“酒家”,借“胡姬”陪酒賺錢;有的辦“當鋪”,當時稱“質庫”,有的建“波斯邸”賺錢發財,也就是現在所謂的放高利貸。然而更多的外商是做珠寶木材生意。

二是揚州。揚州依傍運河,成為南北交通的樞紐,商品經濟十分發達,對長安和廣州的外商有強烈的吸引力。肅宗時,有人曾率軍大掠揚州,僅大食,波斯外商就死了幾千人,可見當時揚州外商之多。

三是廣州,這裡的外商的人數最多,主要由還海上絲路而來。玄宗時,廣州江中停泊的婆羅門,波斯等外國的商船不計其數。船上“香藥珍寶,積載如山。”大食國等一些國家的外商也往來如鯽,爭奪生意。傳聞,唐代廣州的外商最多時,達到十多萬人之多。

唐代的外商大多稱為“商胡”,商胡在唐代文獻中,亦稱為“賈胡”,“番商”等,而更多的稱為“番客”,主要是指大食(古代的阿拉伯帝國),波斯(今伊朗)的穆斯林商人。他們是我國回族的先民。據歷史記載,大食曾派了37批使者來唐,而個人自發來唐的更多,他們的足跡遍及長城內外,大江南北,內陸沿海。

透過與外國通商,給唐王朝帶來了巨大的財富。每年的商稅,市稅收入,廣州市舶使的關稅收入,在唐王朝每年的財政收入中佔了很大的比重。不法的官吏百姓也趁機發了財。凡是在廣州做官的,“無不捆載而還”。安祿山在叛亂之前,曾利用職權,與外商合資經商,每年得“珍貨數百萬”。定州人何名遠,更在官府驛站旁開黑店,專以偷襲外商為業,最後“費財鉅萬”。而由於官吏的剝削,經常也激起外商的反抗。武則天時,就有外商刺死廣州都督路元睿,然後航海亡命。肅宗時,大食,波斯外商聯兵焚掠廣州城,廣州刺史嚇得翻牆逃走。儘管出現瞭如此多的弊病,但唐王朝都沒有改變既定的政策。這無疑是唐王朝經濟繁榮的一個重要原因。

原作者:陳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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