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一醫生開藥,1片寫成7片致幼兒中毒,院方:是家長沒常識

近日,雲南昆明市,張先生四歲半的兒子出皮疹,於是去了一家醫院就診。醫生開藥時,每次吃藥的劑量將1片“手誤”寫成7片。孩子吃完藥不久就出現了狂躁、渾身通紅的症狀,還伴隨著意識不清。

雲南一醫生開藥,1片寫成7片致幼兒中毒,院方:是家長沒常識

家長再次將孩子送醫救治被診斷為藥物中毒,隨後進行了洗胃處理。家長得知真相後怒討說法,不過醫院對此有不同看法。當事醫生承認,確實是他寫的,寫的時候沒注意拉彎了,但是他寫的是個“1”。

醫院另外一名工作人員也迴應稱:“這個量,我們是有口頭交代的,口頭交代你沒聽清楚也行,但是在喂藥的時候,是不是常識的想一想,哪有吃7片藥的?”目前,衛生主管部門已經介入調查,雙方將在衛生部門的監督下進一步協商。

雲南一醫生開藥,1片寫成7片致幼兒中毒,院方:是家長沒常識

從院方的迴應上來看,還真是將責任推得一乾二淨啊。當事醫生說他寫的是個“1”,大家自己看看,能看出是1嗎?看得出來才有鬼呢。而另外一名工作人員的說法呢?更是一絕,簡單翻譯一下就是,醫院沒有錯,錯的是家長沒有常識。

每個人每天說的話、聽的話那麼多,哪裡能時時都記得每句話呢?醫囑聽過後忘了是很正常的事情,不然還讓寫字幹嘛?不就是預防忘記口頭醫囑的嗎?再說常識,我們從小接觸的“常識”就是要遵醫囑,醫生寫了7片,患者當然就是吃7片啦。

雲南一醫生開藥,1片寫成7片致幼兒中毒,院方:是家長沒常識

有一說一,醫生也是人,工作中難免犯錯,幼兒因為醫生的過錯不幸中毒是一件令人難過的事情。但是,犯了錯誤,那就想辦法解決它,並引以為戒以後不要再發生同樣的錯誤,同時做好善後工作,這才是應有的態度。可事後卻想著推脫責任,那就不要怪被“錘死”了。大家怎麼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