爛尾樓交樓遙遙無期,恆大業主打響第一槍?

辛辛苦苦供了那麼多年房貸,如今還是要斷供了嗎?

近日,多地陸續發生爛尾樓強制停貸事件,一眼望過去,名單中出現的最多的,不用想都知道就是恆大,而打響反抗第一槍的,也正是恆大的業主。開發商破產停工,遍地都是爛尾樓,那難道業主還要還房貸嗎,景德鎮恆大瓏庭業主堅決說不,他們宣稱樓盤一日不復工,就一日不還房貸!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武漢恆大時代新城業主緊隨其後,也釋出了強制停貸通知書,隨後多地業主紛紛效仿,也就成了這份大名單。

開發商擺爛,卻要業主繼續供房貸,這也太苦逼了吧,那麼他們現在的集體停貸行為,真的可行嗎?關注我,看到最後,告訴你樓市真相。

購房逾期交付,業主不給錢,這個在情理上完全可以理解,但是在法律面前就有點難搞了,

其實早在去年,太原也有業主選擇了停貸,但是他們最後收到的,只有銀行發來的警告信,逾期不還房貸,不但有罰息,連徵信都有不良記錄,這意味著什麼呢,你以後出去旅遊,就別想坐高鐵坐飛機了,連就業和小學讀書都會受影響,嚴重一點,甚至會被起訴,然後你的所有財產都會被查封。

說出來你可能不信,停貸的樓盤已經150多個了!要知道之前50個已經是大名單了,現在更多了。

開發商停工,業主停貸,這原本很合理的一件事,為何最後受傷的,仍然是苦逼的業主?其實問題就在於,你跟開發商還有銀行,籤的合同是兩回事,你跟開發商籤的是購房合同,交不交房那是開發商的事,銀行可不管,但是你跟銀行籤的是貸款合同,就算房子爛尾了,你也得還銀行錢,就好比如朋友找你借錢買車,商家拿了他的錢,但是沒給車,那他欠你的錢就不還了,你能接受嗎?不能夠吧?

所以,業主只能自認倒黴,繼續掏錢給開發商嗎?還真不一定!今年2月,浙江嘉興就有個業主,同樣是房子爛尾停貸,但是跟銀行打官司勝訴了,法院判決剩餘貸款由開發商還,

這可以說給最近停貸的業主,打了一針強心針。但是不得不提,這個業主之所以打贏官司,其實是因為他跟開發商,解除了商品房買賣合同,你也可以理解為退房了,但是問題也來了,樓盤爛尾,開發商也不想的,他們就是真的沒錢了,那既然沒錢,即使你退房了,你基本拿到的也只是借據或者欠條,你跟開發商的關係,也從買賣關係,變成了債權債務關係,假如開發商破產了,你的這些錢可能就拿不回來了,但樂觀來說,起碼你不會因為欠銀行的錢,而被列入徵信黑名單了,不得不說,現在的業主真是太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