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5年人肉蠟燭事件,舊社會妓院裡的恐怖慘劇!

1925年人肉蠟燭事件,舊社會妓院裡的恐怖慘劇!

《上海畫報》1925年第47期曾刊登了一則令人義憤填膺的真實事件,讓人看了不由的對萬惡的舊社會深惡痛絕!

1925年人肉蠟燭事件,舊社會妓院裡的恐怖慘劇!

以下為原文直述:

我結婚以後,身體時常多病,前月產後,格外虛弱,加之我所生一兒,不久殤去,我的心境愈加不順,我之夫,寫信給我,囑我入醫院養病一兩月,暫時脫離家庭的環境,我便依了他的話,入滬某私人醫院裡養病。

我為什麼要入這私人病院呢?因為公眾的醫院,病人太多了,未免有時候嘈雜,這種小規模的醫院,與我的病體最宜,不了因此發見一件很慘痛的事,寫出來,告訴世界上的人。

當我入醫院的第三天,在我隔壁房間裡的一間小病房中,忽然來了一位女病客,這女病客,是一個十四五歲的女郎,衣服雖然也是絲織品,不過俱是陳舊的,一望而知是成年人穿舊了,改造給她的。

這女郎的面目很憔悴,好像她鎮日在大愁恐怖中討生活。她的行動很自然,沒有什麼大病現象,右手的第二指上,卻用很厚的棉花繃帶緊裹著,並且裹紮得很粗,我想這女郎,或許是患疔瘡吧。

那女郎一住三四天,白天也出病房,到陽臺上透日光,我見了好幾次,有些面熟了。到了第五天,我便問她:“姑娘,你手指上是疔瘡嗎?”她搖搖頭道:“不是。”我說:“那麼是什麼?”她說:“是被火燒的。”

我驚訝道:“是火燒的嗎?那麼你府上失火嗎?”她又搖搖頭,道:“沒有失火,不過我的一隻指頭燒斷了。”我道:“怎樣,會燒到了呢?不小心燙傷、灼傷是有的,怎麼會燒斷了呢?”

1925年人肉蠟燭事件,舊社會妓院裡的恐怖慘劇!

她說:“燒是沒有燒斷,已經燒到將斷未斷的時候,到這醫院裡來,請醫生給我截斷了的。因此此刻我右手第二指,只有一半。”我道:“可憐啊!怪不得你的第二指,比較短一些呢!”

我追問她怎麼會燒斷,她起初說是在灶下跌了一跤,手指誤觸火爐,因此燒了半截。我駁她道:“沒有這樣的事,你手指觸著火爐,還不趕緊縮轉來嗎?至多不過是灼傷罷了,萬萬沒有聽它燒指頭的事。”她聽了我這話,低頭不響了,卻望著斷指哭。

1925年人肉蠟燭事件,舊社會妓院裡的恐怖慘劇!

她抗辯,萬惡的老鴇,便用棉花蘸了麻油,裹在她的右手第二指上,點上火柴焚燒。無奈,麻油不甚引火,點了半天沒有燒成。萬惡的老鴇,換了方法,除去了麻油棉花,另外用棉花蘸了美孚牌煤油。唉!煤油棉花,一經火柴燃著,豈有不燒斷指頭的道理!

當時有兩個人執著那可憐的女郎手,使她不能抵抗,瞧著她燃燒這“人肉蠟燭”。

幸虧老鴇有一男客,出了慈善心,引導她到這私家醫院裡來,上了悶藥,截斷了半截殘指,方才漸漸的止痛……

我問明瞭這一種貫在的情形,我義憤填胸,要奔告院長,舉發到公堂,嚴辦這萬惡的老鴇,不料找到院長拉上這女郎一問,這女郎什麼也不肯詳細跟他說,後來竟悄悄的去了。

我不知道其中另有什麼隱情,使她不敢出頭伸冤,否則我也很願到公堂上做一個負責任的證人。

魯迅曾說“哀其不幸,怒其不爭”,可是在那樣一個黑暗的舊社會,爭了真的有用嗎?結果就一定會是好的嗎?受傷害的想必應該永遠都是處於社會底層的勞苦人民。

搞笑,我真的是認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