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額”取代“按次”,廣州公交地鐵將有優惠新方案

文/羊城晚報全媒體記者 徐振天 嚴藝文 通訊員 穗鐵宣 公交宣

9月10日,廣州地鐵集團、廣州公交集團聯合釋出《廣州市公共交通票價優惠調整方案(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方案》),提出兩種“滿額打折”方案並徵求市民意見。

新方案按照“多付費多優惠”的原則,將普通乘客優惠方式從累計次數優惠調整為累計金額優惠,在維持現有票價不變和充分考慮並加大對低收入居民等特殊人群保障的前提下,向公共交通依賴度較高、出行費用較高的通勤人群傾斜,進一步增加公共交通優惠的精準性。

乘客出行特徵差異大,現行“按次打折”優惠政策需淘汰

廣州的公交、地鐵基礎票價分別自1996年、2006年制定以來,至今未作調整。2010年起,為積極推進公交優先政策,廣州實施了羊城通普通卡累計15次之後6折的票價優惠方案,成為全國第一批實施公共交通票價優惠政策的城市,並一直沿用至今。

“滿額”取代“按次”,廣州公交地鐵將有優惠新方案

廣州公交地鐵將有優惠新方案

近十年來,廣州公共交通基礎設施投入不斷加大,公共交通網路不斷完善、增長的同時,居民的出行特徵也發生了較大變化。廣州市交通運輸局的資料顯示,公交、地鐵的客流比從2。12:1轉變為0。56:1,公交乘客平均出行距離變化不大,地鐵乘客平均出行距離增加了29。8%,達到15。7公里。

“地面公交與地鐵的出行特徵差異越來越大,廣州現行的‘15次後打6折’優惠政策已不適應公共交通網路化、可持續發展需求。”10日,參與了《方案》制定專家論證會的中山大學教授林江向記者表示,一方面,累計次數優惠不與實際支出掛鉤,無法針對公共交通的支出水平提供差異化的精準優惠,不利於城市公共交通優惠公平以及資源合理利用。另一方面,累計次數優惠容易導致每月初出現非交通出行刷卡的現象,影響公共交通運營秩序。

擬定兩種“滿額打折”方案,多元支付方式納入實施範圍

在委託廣州市公共交通研究中心對現行票價優惠情況進行評估、對比分析同類型城市的公共交通優惠方案、開展多種票價優惠組合方案的分析後,廣州地鐵集團、廣州公交集團提出了兩個優惠方案並徵求社會意見。

方案一:乘客在一個自然月內,乘坐地鐵公交累計實際支出票款滿100元、不滿200元享受8折優惠;滿200元、不滿400元享受5折優惠;400元及以上不打折。

方案二:乘客在一個自然月內,乘坐公交累計實際支出票款滿40元,享受公交票價9折優惠;乘坐地鐵公交累計實際支出票款滿100元、不滿200元享受8折優惠;滿200元、不滿400元享受6折優惠;400元及以上不打折。

上述方案的優惠範圍包括公交線路(廣州市交通運輸局統一監管的編碼公交線路,不含便民車、定製公交等特殊線路)、軌道交通線路(廣州市域範圍內地鐵線路、有軌電車、APM線及廣佛線路)、水巴線路(市港務局統一監管的編碼水上巴士線路)。公交票價符合兩種標準,採用最大優惠值。

《方案》將乘車碼等多元支付方式也納入了優惠實施範圍,享受與羊城通普通卡同等優惠。不過,羊城通普通卡按照實體卡累計優惠,羊城通普通卡和乘車碼之間的優惠不累計計算,乘車碼則按掃碼的APP賬戶劃分,不同APP的賬戶單獨累計優惠。

乘車碼等多元支付方式也納入了優惠實施範圍

2021年9月10日至10月10日徵求意見期間,市民乘客可登陸廣州地鐵集團、廣州公交集團官網檢視《方案》詳細內容,透過信函及電子郵件的方式反饋意見及建議。

多付費多優惠,新方案傾向公共交通依賴度較高人群

40元、100元、200元、400元的優惠點有何依據?記者從《方案》制定方獲悉,按照方案一,地鐵乘客每人次應付平均票價4。4元(2020年資料)、每月50次出行,選取100元作為優惠起點,乘客出行約11天后即可享受8折優惠。

對於每月公共交通支出負擔較多,超過平均水平的乘客,選取200元作為起點,給予5或6折優惠。設定折扣封頂金額400元是為保證公共交通資源的合理使用及優惠公平。此外,考慮到公交平均票價較低,為擴大優惠覆蓋面,方案二新增了對以公交出行為主的乘客設定單獨優惠。

記者瞭解到,新的票價優惠方案中,老年人、學生、殘疾人等特殊群體的公共交通優惠方案保持不變。對長距離出行公共交通費用較高的乘客、低收入居民的支出將會減少,現有不能夠享受優惠的約600萬二維碼使用者將成為潛在的優惠群體。

現有的刷卡使用者中,約有65%的乘客支出完全不受影響或影響較小。“優惠政策的制定需綜合考慮營運成本、財政補貼補償政策、社會承受能力等因素,統籌平衡各方可承受的能力。”林江認為,按照“多付費多優惠”原則設計優惠方案,可提高優惠精準度,重點向公共交通依賴度較高、出行費用較高的通勤人群傾斜,有利於減輕政府財政負擔和乘客負擔。

根據《方案》,下一步,廣州地鐵集團、廣州公交集團將充分徵求社會各方意見,對《方案》內容修改完善並向社會公示,綜合考量完善情況、系統改造進度等要素確定實施時間,本輪公共交通票價優惠措施確定後的實施時間為三年。

案例分析

案例1(公共交通出行距離較長的乘客):

小何家住南沙區,每天坐地鐵到珠江新城上班,單程地鐵票價10元,按22個工作日計算,小何每月公共交通應付票價為440元,按原15次後6折的方案優惠後為324元,優惠了116元;若按方案一測算,優惠後實付為307。5元,優惠了132。5元,對比原方案增加優惠16。5元。

案例2(公共交通費用較低的乘客):

小劉家住越秀區,每天坐公交到天河上班,單程公交票價2元,按22個工作日計算,小劉每月公共交通應付票價為88元,按原15次6折的方案優惠後,實付金額64。8元;若按方案二測算,優惠後實付83。2元,少優惠了18。4元,相當於每天少優惠約0。8元,少優惠的金額對小劉影響相對不大。

案例3(使用乘車碼的乘客):

小陳平常習慣用乘車碼搭乘公共交通,原優惠方案中乘車碼的乘客無優惠。按22個工作日計算,若按方案一,小陳乘坐單程票價5元(注:地鐵平均乘距票價),每月新增優惠24元;若按方案二,乘坐公交單程票價2元,每月新增優惠4。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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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 | 吳安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