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出軌被殺,屍體神秘消失33年,妻子:他成了一鍋肉湯

引言

三歲為婦,靡室勞矣。夙興夜寐,靡有朝矣。言既遂矣,至於暴矣。兄弟不知,咥其笑矣。靜言思之,躬自悼矣。——《衛風》

在封建時期,由於男性在社會中起主導地位,所以那時的法律就會明顯“包庇”男性,其中有一條明顯的不平等法律,就是夫妻兩人如果發生了內訌,丈夫傷害妻子,他會被處於輕刑,而妻子傷害丈夫,則就要判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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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南北朝時期,加強了丈夫無故殺妻或者誤殺妻子的懲罰。唐朝期間也是如此,但元明清時期,殺妻者就不再會受到太過嚴厲的懲罰了。本該是攜手共進的夫妻倆為何在古時就開始有這類互相謀害的先例?而這類慘事在如今依舊有發生,不同的是如今的法律就會公平得多,不管作案者是丈夫還是妻子都難逃法律的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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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時,香港就發生了一起“殺夫案”,這是怎麼一回事?一位28歲的傅姓女子剛剛回到家裡,就看到母親正在拖地,在她的鼻間還有血跡,她想著父母歷來感情不合,可能又是發生了口角之爭進而導致兩人又再次大打出手,她也習慣了父母的相處方式,也沒多想,就隨口問了句父親去哪裡了。誰知道那一次,母親卻告訴她,她的父親對自己起了殺心,試圖用毛毯悶死自己。所以她用鐵錘把父親砸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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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的瘋言瘋語她是見識過的,她就想著是母親又在胡言亂語,也就沒有再過分。但在那之後,女兒確實沒有再看到過父親。她的父親傅棠和母親馬潔芝到底有什麼樣的過節才會讓兩人頻繁大打出手?馬潔芝在很年輕的時候就嫁給了傅棠,可是她的丈夫並不是一個體恤妻子的好人,婚後就經常因為一些小事對她大打出手,終於這樣的暴力行為在她懷孕後消失了,兩人好了一段時間,馬潔芝的孩子出生了,結果是個女兒,這下傅棠又受不了了,他的封建思想極其嚴重,由於妻子生的是女兒,所以他對她的態度又再變得暴躁易怒,由於她希望能有個孩子,所以他還是希望馬潔芝能再幫自己生個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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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幾年過去,馬潔芝再也沒能懷上孩子,傅棠的耐心也就耗完了。他對妻子就更加不耐煩了,碰到一點小事不是打就是罵,為了讓女兒不遭到她父親的暴力,她也只能忍了,年紀輕輕就嫁了人,自己離婚去外面工作可能只會讓女兒跟著自己居無定所,所以她只能承受著何棠的暴力行為。而她的忍讓在丈夫眼裡都是心虛,認為她是為不能給傅家生下男丁而“內疚”,於是傅棠越來越囂張,甚至在外面重新找了一個小三,馬潔芝知道後又開始大哭大鬧,讓他離開外面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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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傅棠並不買她的賬,這也導致了兩人的積怨爆發,她找來弟弟馬坤和其他兩人,將傅棠綁了起來,他們本想以此要挾傅棠,讓他分一部分家產出來,可是傅棠不願意,馬坤一行人就只好將他綁住丟在了家裡,等馬潔芝自己處理。這些人走後,她並沒有為丈夫鬆綁,餓了他好幾天。看到她來真的之後,傅棠才開始求饒,她還是心軟了,煮好麵條端給他再給他鬆綁,傅棠一獲得自由,又開始囂張,說她和女兒一分錢也得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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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潔芝一聽又失控了,兩人扭打在一起,最後用鐵錘將他殺死了。她將傅棠的遺體分屍丟在鍋裡煮,隨後又將肉塊分開扔掉了。她將自己的作案過程全部給女兒說了,但是女兒依舊沒有報警,知道傅棠的兄弟發現聯絡不上了他,才報警。經常在傅棠的家中發現還有血跡,然而那些血跡來源於誰就無從得知了,因為那時候,香港也沒有普及DNA鑑定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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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潔芝被逮捕後,她在自己的犯罪過程描述時十分冷靜,根本不像是一個衝動殺人的兇手,警察安排了醫生對她做鑑定,發現她果然有精神疾病,所以也沒辦法判她死刑。醫生給出的結論是她的話真實性不高,因為她明顯受到了刺激,在還原犯罪經過的時候,幾次推翻自己的口供,已經分不清幻覺還是現實,在她的口中,何棠被煮成了“肉湯”,而事實上,他的屍體確實沒有被發現,就像是人間蒸發了,如今已經消失了33年了。馬潔芝被判誤殺罪,強制入院接受無限期治療。結語

馬潔芝的事一經曝光,也造成了很大的輿論,有同情她遭遇的,有嘲笑她為自己懦弱買單的,也有人說她在用精神病脫罪。事實上,這起犯罪也是早有“預告”的,就像文中說道,夫妻二人的關係並不是突然惡化的,是從一開始兩人的結合就意味著這段婚姻的失敗,馬潔芝為了女兒忍讓,但是雙方的過節早已埋下,就等著爆發那天,才會釀成後來的慘事。一段正常的關係是十分重要的,切莫因為一些理由就讓自己的人生走向了死衚衕,當發現身邊的人不能依靠反而會因此受傷的時候,就應該毫無顧忌地退出,才是真正的“愛”自己。參考文獻:

《衛風》

《唐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