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心裡住著他前女友,我想離婚成全,丈夫卻不同意離婚

丈夫心裡住著他前女友,我想離婚成全,丈夫卻不同意離婚

網友來信如是說:

我和丈夫以及他前女友是高中同班同學,我和丈夫前女友曾經是很好的朋友。期間因為我喜歡丈夫,但是我比較內斂,所以,我就寫了一張紙條,讓丈夫前女友幫我傳遞。可笑的是,紙條是傳遞了,但是落名則是他前女友的名字(這件事是我和丈夫戀愛之後,丈夫告訴我的)。就這樣,他倆成了情侶,我則涼涼。

後來,他們去了同一座城市上大學,我則去了另外一座城市。大學畢業之後,我們一起回到了成長城市工作。期間,我和丈夫都考取了公務員,而丈夫前女友則在某私企上班。就因為丈夫前女友沒有編制內工作,以至於這段感情遭到了丈夫父母棒打鴛鴦。這時候,丈夫前女友主動幫我倆牽線,於是,我和丈夫建立了戀愛關係。

講真,剛和丈夫建立戀愛關係那會,我已經對他沒有上高中時候的那種喜歡了,只是覺得雙方各方面條件相當,那就嘗試一下有沒有在一起的可能性。期間,丈夫偶爾會在我面前提及他和他前女友在一起的經歷。當然,我也就我上高中時期給他寫過紙條這件事告訴了他。後來,在我搞清事情真相之後,我突然對丈夫前女友充滿了恨意,覺得她太有心機了。也是從那以後,我對丈夫在我面前提及他前女友的事情會特別敏感,期間丈夫會照顧我的感受,不再在我面前提及他前女友。

遺憾的是,我現在和丈夫結婚也才3個月,就在幾天前,丈夫醉酒回來了,但是送他回來的人是他前女友。對此,我沒有做任何感謝,因為我當時腦海裡閃現的場景是,丈夫依然和他前女友藕斷絲連。所以,在丈夫酒醒的次日我就向丈夫提出了離婚。丈夫不願意和我離婚,但是我也接受不了和我結婚的男人心裡住著別的女人。

丈夫心裡住著他前女友,我想離婚成全,丈夫卻不同意離婚

木子李情感解析:

當初,如果你給你丈夫發的紙條,在你丈夫前女友沒有做手腳的情況下,遞給你丈夫的話,或許,壓根就沒有這麼多亂七八糟的故事。遺憾的是,你丈夫的前女友就是動了手腳。

這些年,你丈夫和對方戀愛了那麼多年,肯定已經建立了深厚的感情,校園感情可以無憂無慮,但是,走向社會後的感情自然會權衡利弊。你丈夫和對方分開,有他父母棒打鴛鴦的因素,也有他自己權衡利弊的因素。倘若你丈夫就是非對方不娶,其實有很多種方式可以和父母的棒打鴛鴦進行抗衡,就好比:生米做成熟飯;就好比:不著家;甚至可以為了愛情暫時和父母鬧翻。但是,你丈夫並沒有這麼做。只能說明對你丈夫而言,他前女友也不是他“非她不可”的選擇。

在你丈夫前女友把你丈夫介紹給你那會,你丈夫前女友或許就覺得你是一個好糊弄的女人,畢竟上高中那會她已經糊弄過你一次了。所以,她會覺得,你可以和你丈夫成為法律上的夫妻,但是並不影響她和你丈夫繼續相愛。然而,你已經不再是當年那個害羞、膽怯的女生,而是一個有自己的主見且較為獨立的女生。這時候,你不願意讓自己成為炮灰,所以,一些事情被你發現之後,你就會放手。

很顯然,你丈夫前女友在你丈夫醉酒後送你丈夫回來,其實就是在暗示你,你丈夫最愛的女人還是對方。只是,你丈夫以及對方都沒有想到,你會果斷選擇離婚。

等到你和你丈夫離婚之後,你覺得你丈夫和對方能夠成為合法夫妻嗎?答曰:顯然不能。因為你丈夫還想找一個有穩定工作的女人為妻。

勢必,有了這次經歷之後,你丈夫也會就他和他前女友的感情給予冷靜地思考,並最終給出對方以後不再來往的決定。遺憾的是,你丈夫從此成為人見清醒,卻付出了你和他離婚的代價。無論是對你,還是對你丈夫,都將是很大的打擊。

咱們再來說另外一件事:上高中那會,你對你丈夫特別欣賞,並懷揣著暗戀的情懷;走向工作崗位之後,你對你丈夫充其量只是覺得不討厭、兩個人合適,才有了和他戀愛以及結婚的經歷。發現沒有,人在不同的年齡段,在審視異性的時候也會出現不同的感知。或許,伴隨著年齡的增長,人們會更加看重一個人的本性以及賺錢能力。

既然你現在做出的是離婚的決定,那就早點把這段關係解除了,期間,如果你丈夫因為不願意離婚而和你扯皮,你還可以起訴離婚呀。除非你也有點不想離婚以及你丈夫願意從此和他前女友劃清界限(記住,需要這兩個條件同時滿足)的情況下,你可以考慮著去原諒。如果讓婚姻生活繼續了,只有一點善意的提醒:不要那麼著急把生娃這件事提上日程,在未來生活中先觀察你丈夫幾個月,只有你能夠敲定他和他前女友之間真的夠乾淨了,你再把生娃的事情排進你的計劃內。當然,在此期間,你需要對你丈夫嚴加看管。畢竟你們不離婚的前提是他必須和他前女友斷得一乾二淨。既然他答應了你的要求,他就需要履行自己的承諾。一旦他把他前女友聯絡方式拉入了黑名單,且他前女友不再能隨心所欲地呼喚他,那麼,他前女友也逐漸能認清自己在你丈夫心目中的地位,也就知趣地遠離了。

丈夫心裡住著他前女友,我想離婚成全,丈夫卻不同意離婚

編後語:

無論是什麼原因導致的分手都是爛桃花,既然在分手之後找到了牽手婚姻的人,那麼就不要和前任再有情感層面的任何牽扯。雖然說,不至於和前任老死不相往來,但是,在很多人眼裡,現任的前任就是自己的假想情敵。所以,在和前任聯絡這件事上,必然不能過於頻繁,尤其在現任特別在意這件事的時候,最好是和前任劃清界限。

有人會說,我和前任的感情本身沒有問題,只是因為家境相差懸殊,又或者遭到了父母棒打鴛鴦,才導致我倆分手的。想說的是,所有的分手理由都是藉口。如果Ta真的想和你在一起,就會衝破所有與世俗有關的捆綁,飛蛾撲火般地向你撲來。關鍵是對方並沒有這麼做。在這種情況下,請看清你們的感情:再糾纏,依然換不來婚姻。

(圖片來自網路,圖文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