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散!諸暨電動車主注意!即日起,車輛要備案登記!

廣大市民朋友們:

為加強全市電動車綜合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平安、暢通、有序,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浙江省實施辦法》、《浙江省電動腳踏車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即日起對全市電動腳踏車開展集中備案登記工作。

擴散!諸暨電動車主注意!即日起,車輛要備案登記!

1

備案登記物件

“電動腳踏車”

包括未辦理過

備案登記的“新標電動腳踏車”和“非標電動腳踏車”

,不包括電動三輪車。

新標電動腳踏車

,是指符合《電動腳踏車安全技術規範》(GB17761-2018),最高設計時速不超過25km/h,整車質量小於或等於55kg,具有腳踏騎行能力的電動腳踏車;

非標電動腳踏車

,是指2019年4月15日之前購買的符合《電動腳踏車安全通用技術條件》(GB17761-1999),最高設計時速不超過20km/h,整車質量小於或等於40kg,具有腳踏騎行能力的電動腳踏車以及不符合“新國標”的電動腳踏車。

2

備案登記時間、地點

辦理時間

即日起至2021年10月31日

辦理地點

新標電動腳踏車登記上牌點

1。諸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車輛管理所;

2。諸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楓橋中隊、大唐中隊、店口中隊;

3。29個電動腳踏車銷售點;

非標電動腳踏車備案登記點

1。諸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各交警中隊;

2。 10月15日至31日:暨陽街道、浣東街道、陶朱街道各村(居)民委員會;10月22日至31日:全市各村(居)民委員會。

03

備案登記所需材料

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本人電動腳踏車及購車發票或具有國家CCC認證的合格證等電動車合法來歷證明。

04

其他事項

1。本次臨牌申領免費;

2。本次未辦理過備案登記的“非標電動腳踏車”集中備案登記使用號牌為臨時號牌,非同正式牌照,有效期至2023年1月1日;

3。臨時號牌申領只作為車輛備案登記,不作為車輛屬性的認定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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