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才人十二年的武則天為何沒有給唐太宗生下兒女?

唐太宗一生與長孫皇后及宮中其她妃嬪生育子女若干,而武則天在太宗身邊做才人十二年,升遷與生育都沒有武則天的份,在太宗駕崩後,還被趕往感業寺做了尼姑!

按道理講,當年武則天被招進宮,是基於姣好的容貌與出眾才情的雙重優勢,及至到了太宗身邊,佔據近水樓臺、容貌、才情三方優勢的武則天,卻沒有什麼“緋聞”留給後人,更沒有為太宗生育後代,究竟是為什麼呢?

首先,我們看看正史、野史、以及傳說中有關太宗臨幸武則天的幾個場景,再來回答生育這個問題。14歲的武則天被選入宮做了才人,的確是走進了新時代,遇到了大英雄。

做才人十二年的武則天為何沒有給唐太宗生下兒女?

唐駱賓王在《討武檄文 》中說 :偽臨……朝武氏者,性非和順,地實寒微。昔充太宗下陳,曾以更衣入侍。洎乎晚節,穢亂春宮。潛隱先帝之私,陰圖後房之嬖。…………

意思是說,那個非法把持朝政的武氏,不是一個溫和善良之輩,而且出身卑下。當初是太宗皇帝的姬妾,曾因更衣的機會而得以奉侍左右。到後來,不顧倫常與太子(唐高宗李治)關係曖昧。隱瞞先帝曾對她的寵幸,謀求取得在宮中專寵的地位。

駱賓王的意思是,武則天曾經趁太宗更衣時,鑽上了太宗的龍床,等到武則天把持朝政時,又極力隱瞞被太宗寵幸的事實!按照檄文的字面意思理解,武則天使用了下作的手段,但不管怎麼說,總而言之,武則天是被太宗寵幸了!

鑑於檄文的特殊性,突出的是政治,往往不太講究事情的真實性,籍此,駱賓王所講的太宗寵幸武則天的事,可以忽略不計!

有關太宗寵幸武則天的事,在正史上只有一處,即《資治通鑑》!

那一年大概是貞觀十四年,武則天18歲左右,朝廷吏部尚書侯君集滅了高昌國,自己中飽私囊了高昌國的許多珍寶,大將薛萬均也更是色膽包天的把高昌國的一些婦女佔為已有。

事發後,太宗氣得下令把倆人關起來問罪。愛臣魏徵、岑文字上書為侯、薛二人辯護,太宗見後大怒。不僅而此,魏、岑二人還私下裡進見太宗,為兩人說情。當時,武則天就在一旁侍茶,聽到了君臣辯論。

太宗震怒,認為侯君集等欺君辱國,絕不能寬恕;薛萬均欺負異國婦女尚不認罪,太宗提出要讓高昌女與薛萬均對辯,重治共罪。

岑文字則以為侯君集蕩平高昌,其功之大“貪亦應賞,若至敗績,廉亦應誅”,又說古今將帥,不能無疵,全在任用,為人君者應錄長宥罪,“陛下能屈法加恩,君集等亦當知過益奮”。

魏徵也奏言:讓亡國婦女與大將軍對辯有失國體,過去秦穆公的駿馬被岐人盜食,穆公不僅不罰,反賜之美酒;楚莊王賜君臣酒,燈火忽滅,黑暗中醉臣拉斷了莊王的冠纓,莊王未生氣,難道陛下尚不如秦楚二君的氣度嗎?兩人口若懸河,把太宗辯得無話回答,只好同意釋放侯、薛二人。

太宗雖然下令釋放,但心裡總感到憋氣,認為魏徵和岑文字是在跟自己巧辯。

當晚,武則天在身邊侍侯,太宗一會像是自言自語,一會又像在向武則天發問。武則天也若無其事地回答了太宗,說的多是好言寬慰,溫顏相向,她從心底佩服太宗疾惡如仇的正直性格,又同情他在是非曲直之中只能虛心納諫,違心忍隱的痛苦。

做才人十二年的武則天為何沒有給唐太宗生下兒女?

太宗受到這位美麗動人武才人的安慰十分感動,可能就在那個晚上“寵幸”了武則天。

總之,武則天14歲入宮,26歲為尼,在宮中12年有餘。如果說剛入宮時年紀尚幼,還在參加“培訓”和“實習”,那麼當她身為太宗“貼身秘書”時,已是十七、八歲的大姑娘了,此後又在“秘書”崗位上服侍太宗8年之久,被太宗“寵幸”的機會實在是太多了,她就是想完壁而出也是不可能的。

做才人十二年的武則天為何沒有給唐太宗生下兒女?

駱賓王的《討武檄文 》,顯然是在說武則天的名分還不夠,只好用非常手段“以更衣入侍”,而《資治通鑑》所記載的太宗臨幸武則天則是一種近乎施虐狂般的情緒宣洩。

可見,無論是正史還是傳說,武則天與太宗的感情顯然還沒有上升到正常夫妻的情分上,遠沒有達到如膠似漆的程度,而受孕這種事是有一定機率的,雖說武則天做了十二年的才人,沒有為太宗生下兒女也是可以理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