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外國人在中國犯罪怎麼處理?

外國人在我國犯罪是件很惡劣的事,在今天,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採取屬地原則,

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別規定的以外,都適用本法”之規定

,外國人在中國領域內犯罪,除了享有外交特權和豁免權的外國人的刑事責任透過外交途徑解決外,均適用中國法律。

以上內容算個引子,迴應一下時事,下面進入今天的正題,

古代外國人在中國犯罪怎麼處理?

古代的中國基本處在世界之巔,那麼這樣的一個強國在處理外國人犯罪時,會採用哪些辦法呢?下面挑選兩個典型的朝代說一說。

唐朝

九天閶闔開宮殿,萬國衣冠拜冕旒。唐朝是中國盛極一時的朝代,大唐王朝在當時的世界上極其有影響力,政治經濟文化都領先於世界,唐朝的《唐律疏議》更是中華法系的代表,對世界尤其是東亞南亞產生了深遠的影響,唐朝關於外國人犯罪的相關規定亦是很經典。

關於外國人犯罪,《唐律疏議》為其去了一個術語——化外人相犯。

對涉及化外人的案件,唐政府以《唐律疏議》中“化外人相犯”條確定其適用原則,

即同類相犯,各依本俗法,異類相犯,則依唐律論。

這段話稍顯抽象,舉個例子大概就是,兩個來自於一個國家的外國人打架了,按照那個國家的法律來審判,兩個外國人不是來自於一個國家,或者一箇中國一個外國的打起來了,就按照中國的法律審判。

(我也不知道講清楚沒,大概就是這個意思,語言組織能力不行,見諒。)

古代外國人在中國犯罪怎麼處理?

唐律疏議

唐律的這一規定體現了屬人主義與屬地主義相結合的原則,既維護了唐朝的司法主權,也照顧了其他國家的法律習慣。

唐朝的化外人制度體現了盛唐開放恢弘的氣度,展現了一個大國形象,當時以及後來產生了深遠的意義。

明朝

明朝,一個備受爭議的朝代,從1368年朱元璋稱帝到1644年朱由檢煤山自縊,276年的大明王朝有過輝煌,也有過落寞,其法律中關於化外人的原則也是非常經典的。

明代涉外案件堅持屬地原則。明律規定:“凡化外人犯罪者,並依律擬斷。”採取類似近代“屬地主義”的原則。

說白了,在明朝,不管哪國人犯罪,都依明律處置。相當的直接了當,霸氣絕倫,當然霸氣之餘也暴露了一些問題,比如國家開放性降低,這些不是我主要想講的,感興趣的可以評論區留言。

古代外國人在中國犯罪怎麼處理?

大明律

法律對一個國家的重要性無需多言,司法主權不容侵犯。今天的中國,自信包容開放,對外開放,面向世界,歡迎各方朋友來中國發展,但若是在中國犯罪,我們也不會手軟。治外法權的恥辱永遠不會再現。

古代外國人在中國犯罪怎麼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