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給女性一項婚姻特權,因為過於“前衛”,在漢朝被廢除,至今未啟用

秦王掃六合,虎視何雄哉!揮劍決浮雲,諸侯盡西來。——李白

前言:

其實說起來,秦始皇作為始皇帝確實是有很高的歷史地位,他雖然也有一些層面被後世所詬病,但是不得不說,

他在整個封建社會的發展過程中都有舉足輕重的作用,統一了六國,統一了貨幣,這樣的壯舉不是所有人都可以辦到的。

秦始皇給女性一項婚姻特權,因為過於“前衛”,在漢朝被廢除,至今未啟用

到死都沒有立皇后

很多人都說因為母親趙姬的原因,讓秦始皇對女人還是有一些牴觸心理,有一些史學家曾說因為趙姬的一些行為,讓秦始皇自始至終都沒有立國皇后,可以說他一生中妃嬪無數,但是卻

始終沒有冊立皇后,有人說他是受到了母親的影響,也有人說他主要是把時間都用於治國上,但是史料上記載,他的後宮中有近萬名美女。

秦始皇給女性一項婚姻特權,因為過於“前衛”,在漢朝被廢除,至今未啟用

他從小就當做質子,母親和他一起被流放,也因為這樣的原因讓他在很小的時候就受到了很多的創傷,後來回到秦國不久父親就去世了,而呂不韋掌控了朝政大權,他早期比較像是傀儡,

因為母親趙姬本就是呂不韋的舊情人,也讓呂不韋經常出入後宮,讓他內心受到很多的影響。後來呂不韋將嫪毐送給趙姬,嫪毐仗著趙姬的寵愛展開了謀權篡位的行徑,也讓秦始皇后來更加有戒心。

秦始皇給女性一項婚姻特權,因為過於“前衛”,在漢朝被廢除,至今未啟用

受到母系氏族的影響

其實在秦朝剛剛建立的時候,還是受到了很多母系氏族影響的,畢竟早在商朝時期,女子立戰功同樣可以論功行賞,而且社會地位極高,而秦朝時期,秦始皇也秉承了這一思想,

很多人都覺得我國封建時期,還是男尊女卑的,女人的社會地位是極低的,但是在秦朝時期,雖然法律比較嚴苛,但是女性還是有一定的社會地位的。

秦始皇給女性一項婚姻特權,因為過於“前衛”,在漢朝被廢除,至今未啟用

他曾經頒佈了一條法令,“夫為寄豭,殺之無罪”。

這句話的意思是非常明顯的,如果一個人的丈夫出軌其他人,妻子是有權利殺死丈夫的,並且不需要付責任,不會判刑。這樣的一條法律,無論是在秦朝還是在現在來看,都是很前衛的。

這樣的一條主要是為了約束丈夫的行為,不要出現一些不三不四的行為。

秦始皇給女性一項婚姻特權,因為過於“前衛”,在漢朝被廢除,至今未啟用

這一條可能是針對趙姬

其實很多歷史學家覺得,秦始皇這一條法令的下達,主要是針對趙姬,為何如此說呢?他的親生母親一生都很風流,這讓他臉上無光,所以他也希望如果有這樣的人一定要被處死,但是如果直接針對女子也是有失公允,

畢竟這樣的事情是雙方的,而且在歷史上來看,男人做出這樣的行為更多一些,所以他才做了這樣的法令頒佈。

秦始皇給女性一項婚姻特權,因為過於“前衛”,在漢朝被廢除,至今未啟用

秦始皇對於貞潔烈女還是有很多尊重的,他也並不反對女人立戰功的行為,同樣會對她們進行嘉獎,這樣看來他雖然有暴君的頭銜,

但是還是尊重女性的,甚至在秦朝女性如果和離或者喪夫之後可以再嫁,這在封建社會來說確實是很少見的。

秦始皇給女性一項婚姻特權,因為過於“前衛”,在漢朝被廢除,至今未啟用

綜上所述:

不過總的來說,他的這個行為還是過於前衛了,很多人都對他這樣的法令抱懷疑態度,但是敢怒不敢言,不過後來漢武帝劉邦建立西漢之後,還是將這一條法令去掉了,自那之後男尊女卑的思想一直充斥了整個封建王朝。

在秦朝時期,女性確實有著很高的社會地位,只是在後來的歷史演變中發生了改變,不過還好現代社會又做出了調整,人人平等,人權無關性別。

參考文獻:《史記·秦始皇本紀》、《淮南子·人間訓》、《封建論》、《國史舊聞》

圖片來源網路,如有侵權請聯絡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