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牧民族的稅收制度,或者貢賦制度是怎麼樣的?看完後明白了!

遊牧民族和中原的政體不一樣,形成了不同的稅制。草原沒有統一的稅制,甚至可以說草原沒有固定稅制。草原政權由一個個部落的一級往上一級歸屬來形成。每個部落(大小)都相當的獨立,都有自己的領袖,部落領袖管理本部落的一切,用不著汗王派遣行政官員。

氏族、部落首領秋冬到牧民家收集貢品,部落首領又一層往上一層的進行進貢。各部落首領和各級大汗們都有自己的直屬草原、部族和牧民,他們的日常費用主要來源自己的直屬部族和自家牛羊馬財產。

草原民族以氏族和部落為單位,在不同季節去不同牧場放牧,汗王直接跟牧民收稅是不可能的,所以透過氏族部落來控制管理牧民是最理想的。

在中原皇帝,皇帝透過各類稅目從百姓哪兒收稅,用這些稅收 給各地官員發工資,用於各地的軍隊和行政區費用,用於內外打仗的費用。而在草原 ,沒有汗王的管理團隊,統治者不需要給別人發工資。草原沒有常備軍隊,只有少量的汗王首領護衛,不需要養活軍隊。需要打仗時各部落首領會率領自己人來參戰,同時自己備武器裝備和糧草,這些用不著大汗出。

成吉思汗的蒙古汗國比較特殊,他打破了原先的部落制,把草原各部落拆散成千戶,由他親信出任千戶長,草原直接聽命於他。所以他需要準備武器裝備和糧草,他很聰明採取了用戰利品當軍餉的策略。

察合臺汗國(包括東察合臺)對境內牧民和農民採取了不同的稅制。農耕區按照每年的收成 按比例上交給城主伯克,然後伯克進貢給汗王,汗王給各城伯克制定了進貢比例或者數目。牧區延續草原規則,蒙古人人和突厥人不同稅制,蒙古人直屬察合臺,突厥人歸自己首領,封給察合臺的蒙古人才八千多戶。

遊牧民族的稅收制度,或者貢賦制度是怎麼樣的?看完後明白了!

東察合臺汗國改教後就嚴格執行伊斯蘭稅制,自由農民和地主交收成的十分之一,佃農不交稅 收成跟地主平分 ,城裡商家按日交規定數量的稅。

葛二蛋時期準噶爾人要求北疆維吾爾人上交四分之一的收成,自己可以留下四分之三,伊犁、昌吉的維吾爾人由本族伯克管理,伯克歸大汗管理,其餘地區的維吾爾人歸當地的準噶爾首領管理。

遊牧民族征服定居農耕區後早期往往官員沒有俸祿,汗廷不開工資,這不說明他們吃土或者某人說的那樣靠搶,他們各自有封地,自家封地的收入全歸自己。

有人竟說瞎話,中亞所有政權都設有稅務管,而且往往是維吾爾人出任,當年金帳汗國下封白帳汗國藍帳汗國時期直接從察合臺汗國進口稅務官,不僅從從百姓收稅還從牧區集市收稅,這是有明確記載的。